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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西安――【抢劫(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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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居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沉浸在大哥讲述被抓的事情中,几乎是情不自禁地讲起自己的遭遇:“你是不知道啊,他们真是狠哩很。前年春天,我家孩子来这儿,才三岁,想着跟着我车走,也没事。那天还不是在华清立交桥那儿,是个中午,在另外一条路上,我忘了是啥路,没拉人,我家小孩儿坐在车里。忽然从一个大面包皮车上下来一群人,朝我这边过来。我赶紧躲,蹬着跑,那些黑狗子往我这边追,我就蹬啊蹬,骑得可快,结果,朝左转时,转猛了,车厢一下子斜过去,我小孩儿从车上摔下来。孩子流了一脸血,哇哇哭着。我吓蒙了,不知道孩子咋样了,抱着孩子哭。还是过路人说,别哭了,赶紧去医院看看孩子咋样。好在事情不大,眼睛划伤了,脸只是擦伤,在诊所缝了好几针。那些黑狗子早就不见了,估计是看见出事了,就跑了。吓死我了,再不敢让孩子来了。”


大哥讲的这段话里有几个关键词:“黑狗子”“托儿”“抢劫”,这是他们三轮车夫生活的重要内容。“黑狗子”,就是不是警察、却被警察雇来行使警察职责的人,协警、城管、治安员、拆迁队员,都是类似身份和职能的人。他们的工资由所雇单位发,身份虽然暧昧,但却可以公开执法。在西安,他们被三轮车夫们称为“黑狗子”。“托儿”,就是两边吃的中介人。一头和警察联合,分工合作,你抓人罚钱,我在中间说合让人交钱;另一头又假装站在三轮车夫的立场上,因为三轮车夫只有这一条途径要回自己的车子。这样,“托儿”就成了最忙碌也最得势的人。“抢劫”,这是三轮车夫们对抓他们的警察行为的总结。他们辛苦挣钱,小心谨慎,提心吊胆,却总是被抓、被罚钱。更有甚者,他们想不给你车,就可以不给你车,你没有任何办法。


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帖子,面对城市三轮车的混乱状况,一位官员给相关部门下了命令:“每座城市有每座城市的通行标准,城市道路资源是有限的,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占用道路资源,就限制了群众的交通出行,这是政府绝不允许的;同时它也影响了西安作为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城市形象。下一阶段要坚决取缔在城区各旅游景点、繁华十字、城区主干道行驶的电动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等。”


这位官员的话非常清晰地回答了“城市为什么禁止三轮车”这一问题,纠正了大哥们对“抢劫”一词的不合适使用。但是,这里面又有一些关键问题很让人困惑:为什么不能让三轮车、自行车占用“道路资源”,否则,就“限制了群众的交通出行”?城市属于谁?谁才有资格占用这些道路资源?什么样的车辆、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行驶、行走在这城市的大道上?这里的“群众”又是谁?显然,它不包皮括如万国大哥和万立二哥这样的三轮车夫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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