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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故事 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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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只听得“嘣”的一声巨响,有一个巨大物体落在了我的车顶,不断传出“嘎吱、嘎吱”爪子挠动车顶的声音,车身左右摇晃,那动物似乎是想要把我的车顶掀掉。

我心中焦急,这车虽然是旧车,那也是找朋友借来的,被它把车顶揭掉了我怎么回去向哥们儿交代。赶紧发动汽车想开车逃跑。

富康后面的两个轮子已经被车顶的怪物提了起来,车轮打着空转,半米也开不出去。

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我们三人的谈话。

臭鱼说:“什么人这么晚了还敲门?”站起来就要出去开门。

阿豪说:“你别去,你忘了,咱们是在别人家借地方休息。要开门也要等主人去开。”

陈老在里屋睡觉,听到敲门声就赶紧起来,走出去开门。随后领进来两个女子,年纪都不大,一个二十七八岁,另一个十八九岁,穿着时髦得体,容貌也不错。

陈老对我们说:“这两位姑娘和你们一样,也是因为大雨被拦在半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所以来这儿避避雨。”

我们站起来跟两个姑娘客气了几句,请她们坐下。

臭鱼平生最爱美女,一见美女就魂飞天外了。手足无措,忙前忙后地给她们倒茶让座。

通过交谈得知,这两个姑娘是师范大学的老师和学生。老师名叫藤明月,学生叫陆雅楠。

我问藤明月:“我们抽烟,女士们不介意吧?”不等她回答,就掏出几根烟来分给臭鱼、阿豪,然后递给陈老一支,用打火机给陈老点上。

陈老抽了两口,突然把目光停在我的脸上。我心说:“这老头儿,放着美女不看,看我干什么,难道是喜欢我?”我开门见山地直接问道:“陈老,您盯着我看什么?我长得不好吗?”

陈老发现失礼,连忙道歉:“不好意思,对不起,对不起,我看你长得很像几十年以前来过我们这个小村子的一个年轻人,想不到天下竟有这么酷似的两个人,所以失态了。”

我笑着说:“天下这么大,长得像的人还是有很多的。特型演员不就是例子吗?”

陈老点头称是。

阿豪催我继续讲刚才说到一半的经历。

藤明月和陆雅楠见到我们在讲故事也很感兴趣,坐在一旁静静地听着,陈老似乎也没有回去接着睡觉的意思。

我见听众越来越多,便清清嗓子,继续讲了下去。

此前说到富康后面的两个轮子,竟被车顶的怪物提了起来,我不知车顶究竟是什么东西,一时间束手无策,想找人求援,在颠簸摇晃的车里向四周看去,街上的路灯竟然全部熄灭了,一丝光亮也没有。

唯一的光源只剩下车内的仪表盘,我赶紧把车灯全部打开,希望有人看到过来帮忙。

大灯全开,仍然感觉周围越来越黑,无尽的黑暗正在逐渐地蚕食车灯的光亮。

我心胆俱寒,不过我倒不是怕死,只是在这里死得如此不明不白,实在是不能接受。我随手在车内身上乱摸,想找些能打斗的工具,打开车门出去跟它搏一下。

突然,我在腰间摸到一把刀子,这才想起来是前天新疆小孩儿阿斯满江送给我的英吉沙短刀。

其实这种短刀的装饰性远远高于实用性,但是此时有胜于无,刀虽短,却是开过刃的。

有刀在手,胆色为之一壮,我打开车门跳了出去,周围实在太黑,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见车顶立着一团扇形的巨大黑影,我挥动短刀向它中间猛刺,在这万分危急情况之下自身激发出来的潜能超乎想象,这一刀的速度和力量连我自己都吃惊。

“噗”的一声,手中感觉像是刺进一块糟烂透了的木板。那团黑影吃痛,鼓动怪叫,越飞越高,终于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刚才这一下用力过度,手脚发软,全身虚脱,仰面朝天躺在车旁,周围的灯光又逐渐亮了起来。

我正想起身之时,走过来两名警察,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

警察问道:“这车是你的吗?把身份证拿出来看看。”

我莫名其妙地被警察带到了派出所,警察让我蹲在墙角,足足晾了我三个钟头,我困得连打哈欠。心想:我这车是借来的,又不是偷来的,凭什么抓我?

找带我来的警察询问为什么抓我,那个警察低头写字,对我不理不睬。

我心中生气,对那警察说:“你既然不理我,我就走了。”拔腿就往外走。

警察哪里想得到我这么大的胆子,说走就走。站起来一把又把我拉了回来,对我说:“这是派出所,没事儿能把你带来吗?我不理你是让你自己好好想想,为什么带你来,你想明白了吗?”

我知道他在诈我,瞪着眼说:“我真不知道,是你找我,又不是我找你,我哪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儿。”

警察冷笑着说:“你自己做的事儿自己不清楚吗?给你个机会让你自己说,我要是说出来,性质就不一样了,我们的执法的政策你应该知道吧!”

我撇着嘴说:“好像是首恶必办,胁从不问,改过自新无罪,反戈一击有功。而且从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一个坏人。”

警察让我给气乐了:“你别跟我扯那些用不着的,坦白交代你自己的问题就行了。”

我有点儿急了,对警察说道:“我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啊,我红灯停、绿灯行,一贯尊老爱幼、遵纪守法,我最爱读的一本书就是《雷锋同志的故事》,远近谁不知道我是出了名的大好人啊!”

警察一拍桌子:“你要是老实人,这社会上就没坏人了。你在饭馆里吃饭喝酒,吃完不给钱撒丫子就跑,有你这么学雷锋的吗?你自己说说这属于什么行为?”

我这心里悬着的一块石头才算落地,心想:什么大不了的事儿,你不说我都忘了。

我起初还怕警察是因为我跟踪、偷窥王雪菲或携带管制刀具的事儿抓我。要是因为那两条,随便哪一条都够我吃不了兜着走的。

我吃霸王餐的行为相对来说就算不得什么了,顶多是罚款、拘留之类的处罚。

我嬉皮笑脸地跟警察解释,我是看见他们欺负小孩儿,我见义勇为来着,我的行为虽然不太恰当,但是动机和出发点还是好的,希望处罚我的时候能考虑到这一点,从轻发落。

警察说:“行了,法制社会,只重视行为造成的后果,动机只是参考因素。你签个字吧!”

我一看警察是给我开了张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后面备注上还写着处以罚金,并责令改正。

我也没多看,就签了字,跟警察说:“还有别的事儿吗?没有就赶紧把我送分局拘留所吧,现在还不到晚上十二点,我现在赶紧进去还能算是一天。”

警察奇怪地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你真想得开,倒一点儿都不在乎。”

我斜着眼没好气地说:“我要是想不开你就不拘留我了是吗?那我就想不开一个给你看看。”

警察赶紧说:“可别,你还是想开点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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