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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金王马殿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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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惹我”!有胆子在门楼上高挑红旗子的大地主,无不是地方上的豪族,一家子几十上百口人,家里边金银财宝摞得顶盖肥,当然会想方设法抵御土匪。首先来说,院墙比一般地主大院高得多,一水儿的砖墙,磨砖对缝、平整光滑,轻易抠不开。院墙上还有带炮孔的碉楼,最少的是四个,东、南、西、北四角各占一个,甚至还有土炮。窑里头养的炮手和棒子手没有一百也够五十,院子周围平坦开阔,壕沟都有三道,真可以说易守难攻,土匪来得再多也打不进去。

不过马殿臣也不是一般人,有胆有识脑子也好使,经常扮成戏班子混进去。以前地主老财家有个什么红白喜寿,必定请班子搭台唱戏,马殿臣怀揣利刃,带上几个手下打扮成戏子,趁机混进去里应外合,半夜打开大门,让外头的土匪冲进来,连抢东西带杀人,放起一把大火扬长而去。他用这个法子,接连血洗了好几个红窑,声名远播。马殿臣砸窑的这一招儿好使,别的土匪却干不了,因为不会唱戏。而马殿臣打年轻的时候开始,吃喝嫖赌抽都不好,单爱听戏。后来上山落草当了土匪,一旦听说什么地方来了哪个名角,宁可乔装改扮也得冒死下山,戏瘾真不是一般的大,自己也愿意唱两嗓子,置办了全套的戏箱龙套,从行头到刀枪把子应有尽有。马殿臣当过兵练过武,擅长武生戏,《长坂坡》的赵云、《狮子楼》的武松、《连环套》的黄天霸、《挑滑车》的高宠,他都来得了,手眼身法步、踢枪翻跟头,一招一式有板有眼,再加上扮相好,双肩宽、背膀厚,扇子面的身材,穿上蟒、扎上靠、绑好了背旗,头顶上两根插天的雉鸡翎,一开口嗓门儿又豁亮,如果没有落草为寇,保不齐真能成了角儿。

常言说“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有一次二道沟许大地主纳妾,放出信儿来要请戏班子热闹热闹。这次跟以往不同,准备多找几个戏班子,歇人不歇台,唱上三天三夜大戏。马殿臣早惦记砸这个“许家窑”,想用老法子混进去抢许大地主家的粮仓。手下兄弟劝他别去:“许大地主良田千顷、家财万贯,那是当地最有钱的人,粮仓堆得冒尖儿,家里养的炮手全有甩手打雁的枪法,许家姑爷又在省城警察厅当官,有钱、有枪、有势力。况且那厮诡计多端,出了名的阴险狡诈,咱可别上了人家的当!”马殿臣耳根子硬,不信那一套,怎么劝也拦不住,非去不可,背上宝画《神鹰图》,扮成唱戏的混进了许家大院。自从马殿臣当了匪首,下山砸窑必定带上《神鹰图》,总觉得有这幅宝画在身,便有使不完的威风。

“许家窑”占了半座山,院墙跟城墙似的,上头宽得能跑马,墙壁外围密密匝匝一圈炮孔,四个角上起了碉楼,门口高插红旗,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炮手、棒子手不下一百多人,戒备十分森严。马殿臣想等天黑再动手,怎知刚进许家窑,头上便挨了一闷棍,众炮手冲上来,黑压压的枪口已经顶住了脑袋,有人掏出牛筋绳子,抹肩头、拢二背,将马殿臣捆了一个寒鸦赴水、四马倒攒蹄儿。

原来又是血蘑菇报的信,他跟许大地主勾结官府设计擒拿匪首马殿臣,事先早有布置,四处都是伏兵。马殿臣一时大意,让人家来了个关门打狗,身上带的枪和宝画全让人家缴了。血蘑菇一看可逮住马殿臣了,这几年真让马殿臣把他追怕了,怂恿许大地主立刻把马殿臣的脑袋砍下来,再拿人头去领悬赏,以免留下后患。可是好不容易活捉到一个有字号的大土匪头子,上上下下都等着邀功请赏,又有官府派过来的人,许家也不能自作主张,便将马殿臣打个半死,装到大车里连夜押送省城。

到得公堂之上,按规矩免不了三推六问,过一遍热堂取了口供,按律断了马殿臣一个枪决。下在深牢大狱之中,准备等到秋后推到市集之上行刑,让老百姓都看看这大土匪头子的下场,到时要给马殿臣五花大绑——都说“五花大绑”,究竟是哪“五花”?一条绳子由打脖子开始绑,脖子上一个花,两个肩头上两个花,两个胳膊肘儿上两个花,这为“五花”——插上招子游街示众,然后再枪毙,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官府将马殿臣关在死牢之中,天天给他好吃好喝,那是为了等到枪毙游街之时,匪首脸上的气色不至于太难看。要不然饿得半死不活、斜腰拉胯,你挨个儿告诉老百姓这是有字号的土匪头子“打得好”,怕也没人相信。因此一天两顿,有酒有肉,肥鸡、烧鹅换着样儿的来,管牢的牢头儿也不难为他。

死牢中关的不止马殿臣一个人,还有别的死囚,杀人抵命、含冤受屈的都有,他们可没这么好的待遇,动不动便要挨一顿狠揍,三五天才给半块窝头,一个个衣不遮体、皮包骨头,饿得都跟鬼似的。想吃肉也并非没有,但是见了肉就离死不远了。按以往的旧制,上法场处决之前才给肉吃,这是官的,不用犯人掏钱。一碗米饭上边一片白肉,筷子竖插在饭上,如同一个香炉,肉也不给煮熟了,仅在开水中过一下;有饭有肉还有酒,酒不是什么好酒,一口下去呛得直咳嗽。打从宋太祖赵匡胤开始,官家处决一个死囚,都会拨一两二钱银子,一直有这个规矩。一两二钱银子也不少了,最早是六大碗、八大碗,鸡鸭鱼肉、烧黄二酒,够死囚足吃足喝。不过到后来越给越少,再加上层层扒皮克扣,端到死囚面前的只有一碗米饭、一片肉,外加一碗水酒,一般情况下到了这个时候,再好吃的东西也没人吃得下去,当差的可不理会那么多,拿起肉来往犯人嘴边一抹,这就是吃了,酒往脸上一泼,再把碗摔在地上,必须摔得粉碎,否则当天杀人不会顺利。吃过饭喝过酒,两个当差的左右一架,直接拖出去枪毙。因此这些犯人都跟饿死鬼一样,瞪眼看马殿臣吃肉喝酒,一个个眼馋得要命,纷纷跪地磕头口称爷爷,哀求他分一口。

马殿臣虽然有不少手下,奈何省城有军队驻防,当时的土匪连地主大院都不容易打进去,又怎敢进攻省城?马殿臣自知难逃一死,没心思理会旁人,吃饱了倒头便睡,听到别人求他,连眼皮子也懒得抬一抬。他倒不在乎掉脑袋,从当土匪那天开始,脑袋就别在裤腰带上了,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可他没想到大牢之中,竟会有一个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怪物!



7


且说鹰王马殿臣待在牢房中等待枪毙,见大牢中关了个人,与其说是人,不如说是个妖怪,两只手长反了,左胳膊长右手,右胳膊长左手,手心朝外,手背朝内。从狱卒到死囚,谁也不把这个怪物当人看,谁见了谁打,路过也得踹上两脚。

这个人长得也招人厌,獐头鼠目、眼神猥琐,蜷缩在墙角,身上破衣烂衫,脏得和地皮一样,瘦得只剩一把骨头。别人打他也不还手,骂他也不还口,不给他东西吃,便去捉墙缝里的虫子和老鼠,活生生往嘴里塞,嚼吧嚼吧就往肚子里咽。

马殿臣也是个苦出身,别看杀人如麻,却最见不得苦命之人,看此人实在可怜,跟别的囚犯一打听,得知这个人没名没姓,别人管他叫“土头陀”。东北民间传说中黄鼠狼子变成人是“土头陀”。听说他刚一落地的时候,爹娘看生下来一个怪物,不敢留在家里招灾,摁水缸里淹死又下不去手,趁半夜扔到了坟地。也是命大没让野狗吃了,却被一个偷坟盗墓的老贼捡到,抱回家当了徒弟。

土头陀自从会走路,到处跟他师傅钻坟洞子,打小穿的衣服,都是在古墓里殉葬的童男童女身上扒下来的。十来岁的时候师傅去世留下他一个人,他便从不跟任何人打交道,常年住在古墓山坟之中。人们也怕他,见了他都以为见了妖怪,有多远躲多远,避之唯恐不及。后来有个跑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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