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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八回 是我把那个男人宠坏了。可我现在已经不想再宠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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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看过一本外国小说,小说的男主人公是个俄罗斯潜入美国的特务,他潜伏得很深入,在那边结了婚,他的太太是在政府部门工作。他一直在利用他的太太,结婚也不过是掩护自己的特务身份,顺便套取一些国家机密。”叶榛跟捋猫似的有一下没一下地顺毛,兴致勃勃地讲故事,“你猜,这个结尾会是悲剧还是喜剧收场?”

    “如果是好莱坞大片,肯定是女主人公一直知道这男的是特务,也是为了套取对方的情报,最后打了一场,在烈火中拥吻。”

    “你说的那是《史密斯夫妇》,这个故事不是那样的。后来东窗事发,男主人公把他太太当做人质押着一直逃到美国西部,按照上级约定的地点乘直升机去机场,而后用真正的身份回国。可是男主人公中了枪,他用枪顶着他太太的太阳穴一直把车开到一条河边,无路可走了,那个男主人公知道自己逃不掉了,就让那可怜的女人自己离开。他的太太陪他逃了那么远,没哭没闹也没说话。现在男人叫她走,女人在后视镜里整理了一下头发对男人笑了。”叶榛的眼波荡漾着,连口气都有了幸福的感觉,“她说,我从没想过这辈子是什么死法,不过,我觉得我死的时候,你一定在我身边陪着我。而且这里很美,我觉得很幸福。说完女人就把车开进了河里。警方打捞到两人的尸体,他们在车里拥抱着对方,怎么都没办法分开。”

    我认真想了一会儿这个故事,叶榛真没有浪漫细胞,如果他是讲睡前故事的话,怎么也应该挑《白雪公主》或《灰姑娘》,这些又蠢又蛋疼的童话故事。

    “你难道会给小梨的睡前故事讲《电锯惊魂》吗?你也太毒了,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诅咒,跟你在一起简直太倒霉了。”

    他认真而羞涩,目光闪烁,“我的确觉得,如果跟你就这样死了,也是不错的一生。”

    原来叶榛说情话这么的剑走偏锋,一开口就死去活来的,不过我却觉得快在他的眼眸里溺毙了……我想我也是个变态。因为我的心软得一塌糊涂,如果前面有湖也会忍不住开下去。

    最后他俯身抱住我,力气很大,“我爱你。”

    或许等了太久,听到耳朵里竟跟“我饿了”没什么区别。

    “我爱你,一直爱你。”

    以前的叶榛从不撒谎,可现在我依旧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可他的爱我真的太想要了,我迟疑了几秒钟,慢慢抱住他的背。

    【2】

    整个下午我都窝在车里睡觉,人手够用,我身上的确不舒服,又不愿意拖累人,反正也不娇气,怎么都能忍得下去。叶榛离开时打开了暖气,热气熏得人发昏。

    听钩子说他在队里算半个伤残人士,大家都很照顾他,什么重活累活全都不让他干。连跑几步傅队都怕他累着,负重越野,从来都是傅强跑在最前面,他开车跟在后面断后。要是有队员发生什么意外,他就把他们拉回来,也不费劲。

    全队都很珍惜他那几条好不容易恢复的韧带,把他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那样对待。若是以前,他心高气傲的能接受这种待遇才怪。可现在的叶榛长大了,懂得什么叫现实,也懂得什么叫适可而止。

    醒来后我身上每根骨头都是软的,有人敲窗子,我摇下玻璃看见章鱼的眉毛和睫毛上都挂着霜,嘴里呼出的白雾几乎能遮掩脸上的尴尬,“现在是傍晚六点整,按照叶队指示来请夫人您去吃饭。”

    “怎么让你来叫我了,他干什么去了?”

    章鱼挠挠后脑勺,“叶队指挥给老乡家的牛羊搭棚子呢。”

    我揉着眼睛下车,刚走几步发觉章鱼扭扭捏捏地跟在后面,回头问:“又怎么啦?”

    “那个,我前两天跟你乱说的,你就当我欠抽,别跟我一样……钩子已经教育过我了,谣言止于智者,我就是军队的毒瘤,社会腐败的根源……”章鱼抓耳挠腮的,本来懂得发青的脸又泛起血色,“反正我就败类了,你可别往心里去啊。”

    我笑了笑,“没有,你只是说了自己看到的,你说的是真话。”

    “啊?不是真话,都是假的!真的啊,嫂子,你相信我啊!”

    这种事说得太清楚了就没意思了,直接从唐医生升级到嫂子,我有点不习惯。

    晚饭是羊肉炖胡萝卜,汤汁又浓又香,浇在米饭上看起来非常的可口。我在一片惨绿的萝卜兵中转了一圈,没找到叶榛,就跟萌萌端着饭走了。刚吃到一半,萌萌正甜蜜地诉说下午有个兵哥哥跟她要电话号码,突然看见林乐跟风一样的跑进来,“你们谁看见卓记者了?!”

    有个知情人士说:“今天下午不是你跟她一直在一块的吗?”

    “那谁看见叶队长了?”

    “哦,在村东跟着建羊棚呢!”

    林乐一跺脚急火火地往外跑,我把饭盒交给萌萌,连忙追上去。

    男生手长脚长跑得比我快,远远就看见叶榛正拿着铁锨在铲冰,林乐跑过去,一边说一边还抹上眼泪了。叶榛面色惊变,嘴唇抿得死紧。

    我跑上去问:“到底怎么回事?怎么哭上了?”

    林乐抽抽答答的,“下午我跟老乡借了匹马帮着运东西,可我不知道为什么马惊了,撒蹄子就跑,我就在后面追。我听见卓姐喊我来着,可我着急追马,就没管。等我回来了找了一圈,他们都说卓姐去找我了。这山里到处都一个样,白茫茫的,老乡说他们自己跑出去都不一定能找到路……而且,雪都把沟沟坎坎的填平了,要是掉雪坑里……”林乐越说越怕,哭得更大声。

    天已经黑透了,温度还在降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待一夜绝对会冻死。

    事不宜迟,全队紧急集合,叶榛很快制定好搜救方案,非常的冷静利落,一点都没有毛头小子自乱阵脚的意思。我站在不远处打量他,一身打眼的丛林迷彩,头发很短,不像那些个韩国男明星那样很长染着乱七八糟的样色,把脸也遮得只剩三分之一。所以那张没有任何遮掩的脸庞,简单干净,青春朝气,好似春天脆生生的叶子,光凭想象就能闻到雨露的气息。他的眼睛生得极好,好像汪着清澈的水带着笑,透出一股孩子气的单纯。这样的叶榛背后似乎是有淡淡的金色光环的,叫人觉得值得信赖又温暖。

    在他工作的时候,任任何东西都是游离在世界之外的,即使我站得离他不远,他也看不见我。

    这样的叶榛叫我有种自虐的着迷,也有些疼痛。

    他跟傅强争执,声音很大很激烈。

    “……通讯工作可以交给老铁,我必须去!我跟她一起长大,现在她这么危险,我怎么能坐得住?!”一边说一边眼睛都红了,竭力忍着,“我必须去,队长,我保证不会给大伙添麻烦。”

    “叶榛!”老傅火了,“反了你了,军人守则的第一条是什么?”

    叶榛咬牙,“绝对服从命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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