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鸦片战争(2)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在19世纪初,清政府曾颁布禁令,禁止纹银出洋。当时在中西正常的贸易中,进出口基本持平,如1813年中国进口额约1260万两,出口额约1290万两。但在随后的时间里,中国开始呈现入超状态,白银外流,鸦片走私在其中作用不小;1835年到1838年,走私进中国的鸦片大约4万箱(英国约3.9万箱,美国每年从土耳其贩卖约1千箱),每箱平均耗银约4两,以此推算,中国光鸦片一项就外流近1600万两白银。而这些走私贸易导致的白银外流情况,并不出现在官方的贸易数据上,危害隐蔽又巨大。

鸦片走私导致白银大量外流,进而致使国内流通市场白银供不应求,银价上扬,钱价下跌,物价的上升远远跟不上银价上涨的速度,这加重了老百姓的纳税负担。从鸦片战争前的40年来看,1800年左右白银兑钱1千文不到,而到了1821年至1838年间,白银兑钱从1200文升至1600余文,而田赋仍旧按铜钱数缴纳的话,实际上变相增加了老百姓的税负。

不过,黄爵滋的奏折里说洋人严禁其本国国民吸食鸦片,却专诱他国,祸害别国百姓。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樊美平先生曾经在2001年《书屋》第三期发表过《天朝的崩溃与意识的困守 》的文章,里面提到一个被国内学界一直有意或无意忽视的问题,即英国政府对鸦片贸易的态度。樊先生在查阅了大量鸦片战争前的英国档案后发现,英国政府承认清政府完全有权制止鸦片走私,对清政府所采取的禁烟措施,也并不企图干预。1838年6月15日,当时的英国外务大臣巴麦尊给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的训令中写道:

“关于鸦片走私贸易,英国臣民破坏他们前去贸易的那个国家的法律,女王陛下政府不能够为此进行干预。因此,这些人由于中国关于此问题的法律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必须由那些因他们自己的行动造成该损失的人来承担。”

即使在英国政府决定派舰队前往中国的时候,巴麦尊在给义律的指示中仍旧强调:“女王陛下政府绝不怀疑中国政府有权禁止将鸦片输入中国,并且有权查获和没收那些外国人或中国臣民不顾适当制订的禁令而输入中国领土内的任何鸦片。”

很有讽刺意义的是,一直被我们教科书认为是“鸦片贩子保护人”的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他本人却是一个鸦片贸易的反对者。在被林则徐驱逐到海上后,义律写给巴麦尊信里还说,他对英国臣民进行鸦片走私贸易“感到耻辱和罪恶感,并怀有深刻的厌恶态度”。

战争爆发之前,义律甚至想主动承担起制止鸦片走私贸易的责任。也许他认识到,从长期来看,鸦片走私将危害到英国扩大其在华的合法贸易,而合法贸易才是真正的长久之计。但义律也知道,英国鸦片贩子并不把中国缉私官员放在眼里,这些人已经熟知了那些中国官场的潜规则,而他却一度天真的认为,他的出现将使得英国鸦片贩子有所收敛。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