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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真理标准问题的第三篇主要文章(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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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反冤案的历史借鉴》这一篇,是由我撰写的。平反冤假错案,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大家十分关注、希望尽快解决的重大问题。胡耀邦很早就高度重视并尽力设法解决这个重大问题。1977年9月,他就指导中央党校的三位同志撰写了一篇很有分量的文章,题目是:《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这篇文章在1977年10月7日(即粉碎“四人帮”一周年时)在《人民日报》发表。这是粉碎“四人帮”以后,第一次公开提出平反冤假错案问题(这篇文章的提法是“落实干部政策”),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以后,他不断地指导理论动态组和中央组织部的同志撰写有关这个问题的文章。但是,情况表明,解决这个问题不那么简单。这就促使胡耀邦更深地思考问题。他从苏联的肃反扩大化和这一过程中一些人的所作所为中,联想到“文化大革命”以来在我们党内发生的一些情况,决定写一篇文章,来论述这个问题。理论动态组于1978年10月10日研究决定由我来撰写这一篇文章。我当即开始作准备,收集有关参考书籍和材料。几天以后,我接到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肛门科医院的通知,要我于10月17日住院做手术。我就带了这些书籍材料进了医院。在手术后情况稍有好转的时候,我就在医院翻阅书籍材料,并开始撰写文稿。这个医院物质条件很差,是旧式房屋,病房是一个大厅,四周围隔了一些小间,有好几十个病人住在这个大厅里。所以,我在写稿(在大厅中间一张旧的方桌上写)时,许多人都看得见。我记得在我旁边一张床上睡的是一位清华大学的老师,他问我写什么,我说,写一篇稿,急着要用。他还好奇地看了我的稿,知道我写的是什么内容。初稿写好以后,孟凡等人到医院探视时取走。这个稿他们略作修改后,即报送胡耀邦。胡耀邦很快审阅并同意发表。胡耀邦的秘书陈维仁于11月15日在稿上写了如下一句:“耀邦同志让此稿提前到二十号发。现就可以印了。”这样,这篇文稿就在11月20日出刊的《理论动态》第98期发表了。《人民日报》于同一天作为“特约评论员”文章在第一版全文发表,这有点异乎寻常。这是由于当时形势的迫切需要。于11月10日开幕的中央工作会议,此时正在讨论解决几个重大的政治历史问题,也就是平反冤假错案。《光明日报》于11月21日在第一版转载此文。这里讲一个插曲。《人民日报》发表此文时,我还在医院住着。那天早晨广播中,摘要播发了这篇特约评论员文章,清华大学那位老师知道就是我写的那篇稿,他惊喜地立即向全室病员大声讲,刚才广播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就是老沈写的。从此,大夫和病友都称呼我为“特约评论员”。

我于11月24日出院。这时,中央工作会议正在北京召开。接我出院的汽车拐到开会的地方去接另一位同志回中央党校。他们告诉我,《平反冤案的历史借鉴》那篇文章在与会者中反响很强烈,好几位省委书记都说这篇文章好。这对我当然是一个鼓舞。

这篇文章是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已取得决定性胜利,而要求平反冤假错案的呼声又很高的形势下撰写和发表的。文章从一个特定的角度,从长治久安的高度来阐述这个问题,更引人注目和深思。文章把平反冤案同实践标准相联系,尖锐地指出:“我们必须坚持以客观事实为根据,而不以某些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对冤案、错案、假案进行平反昭雪。凡是不实之词,凡是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是什么案件,不管是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搞的,也不管是什么人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全错的全改,部分错的部分改。事实是最顽强的东西。一切不实之词和错误处理,都经不起实践的检验,都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最终都是站不住的。对冤案、错案、假案,如果今天不坚决纠正,明天还是要纠正的。自己不主动纠正,我们的后人、我们的子孙也是要纠正的。”应当说,这些话是很坚定的,也是很彻底的,反映了人们的心愿。这里我要交代一下,这些话都是胡耀邦在不同场合讲的。我稍作加工写进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还指出,“有些人怕平反冤案否定了‘文化大革命’,摆出一副杞人忧天的样子。其实他们真正担忧的是怕否定了自己。因为他们过去在林彪、‘四人帮’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影响下,主持或参与了一些错案,欠了债,现在又缺乏纠正错误的决心。”这样触及一下某些人的灵魂,也是很必要的。

1978年11月22日的理论动态组会议上,胡耀邦讲到这篇文章。他说,平反冤案的文章,中央工作会议上反应很好,陈丕显、万里都说好。过了十多年以后,当时的《人民日报》领导李庄对这篇文章还有印象。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此文反应强烈,对平反冤假错案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②

《伟大转变和重新学习》这一篇,是配合十一届三中全会而撰写的一篇重要文章。撰写者是王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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