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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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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伯身子靠在树上,浑身哆嗦,又在呕吐。过了一会他便考虑要不要把五具尸体埋起来。
  他估计:埋这些尸体需要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这要看把尸体埋到什么程度。在这段时间里,他有被捕的可能。
  他要权衡一下:为了推迟人们发现死者的时间,他就要冒险埋尸,冒这个险可能赢得多少宝贵的时间呢?五个人失踪,他们很快就会知道,那么9点左右将会有一次搜查。如果他们的搜查以常规巡逻的方式进行,那么路线是清楚的。搜查的第一步就是派个人沿途查看一遍。如果不埋尸体,搜查的人便会看到尸体而发出警报。如果尸体埋了,那搜查的人就要回去报告,接着会有一次全面搜查,有警犬、有警察四处寻找。要找到埋了的尸体可能要费一天时间。到了那时,费伯可能已回到伦敦。在他们寻找凶手时,他已经脱离了这一带——这一点对他来说非常重要。所以他决定再冒一个小时的险。
  他把年老的上尉横搭在肩上,游过河以后就把尸体胡乱地扔在一片灌木丛后面;接着他把船舱里的两具尸体拖来,堆在上尉的尸体上;最后把沃森和下士的尸体也堆了上去。
  他要挖一个大坑,可是没有铁锹。在树林里几码远的地方有一小片空地,土很松软,而且地势稍稍下陷,这给他提供了方便。他到船上的厨房里取了一只带柄的平底锅,开始挖坑。
  这片空地的表层几英尺都是腐烂的落叶,挖起来毫不费力。落叶下面的泥土挖起来就很吃力。挖了半个小时,才挖了不过18英寸,可是不挖又不行。
  他搬过一具一具的尸体往坑里扔,接着便脱下满是泥污和血迹的衣服,扔在尸体上。他把松土掩盖在墓坑上,还从附近的灌木和树枝上扯了树叶铺在上面。这样的伪装逃过初次表面的搜查应该不成问题。
  河岸附近的泥土,有些溅上了沃森的血,他用脚把那些土踢翻过来;被匕首刺死的士兵的血溅在船上,费伯找到一块布,把甲板上的血迹擦洗干净。
  收拾停当,他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扯起了帆,小船开走了。
  他既不钓鱼,也不观鸟,那种渲染性的伪装本来很使他感到惬意,此刻他已没有那份闲情了。他要扬足风帆,尽快让自己远离那片墓地。他还要抛开水路,尽快改乘速度更快的交通工具。他一面驾船,一面在思考:要么乘火车,要么偷一辆小汽车,两者各有利弊。如果能偷到小汽车,速度会更快;但是,偷汽车与地方军巡逻人员失踪无论有没有联系,他们可能很快就会着手搜查。找个火车站可能要多费一些时间,但似乎更为安全。如果他谨慎从事,这大半天内不至于引起怀疑。
  怎么样处理这条船,他颇费斟酌。把船凿沉水底,这倒是理想的办法,但沉船过程中,他可能被人发现。如果把船停泊在某个码头,或者干脆就停在河边,那警方很快就会发现,并由此而联想到凶手。那样做也无异于把自己的行动路线告诉了警方。他有点举棋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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