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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余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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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除此之外,许多在僧侣区内所能找到的珍贵物品也都被抢走了,其中包括大量的金银、法衣、书和各种在教堂内使用并彰显教堂尊严的容器。”鉴于这次大搜刮发生的时间,这些战利品无疑成了不久以后发放给国王部队的“大量奖赏”。那时,他们在索尔兹伯里被解散。尽管解决了雇佣兵的佣金,这一权宜之计却根本无助于改善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关系。7

1070年的复活节,威廉第二次被加冕。这次典礼在温切斯特举办。而且,典礼的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的意外。就像近来在约克戴着王冠一样,国王想要借助这次加冕来声明,自己的统治是合法的。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国王已经向支持他的挚友亚历山大教宗请愿,请求他的帮助,以巩固自己在英格兰的统治。作为回应,亚历山大教宗向英格兰派出了由两位枢机主教和一名主教组成的使团。奥德里克·维塔利斯表示,在那个复活节,这些人再次为威廉加冕。这一庄严的举动也强调了这样的事实,即他是教宗最珍爱的子民。8

再次举行加冕礼并不是枢机主教到来的全部原因。他们来到此地的另一个原因是,诺曼人十分迫切地想要赎罪。即使是按照11世纪的标准来衡量,国王及他的士兵也应该为如此庞大的伤亡承担责任。事实上,1069至1070年,国王所面临的反对,不仅仅是基于物质上的匮乏,而且还基于道德上的谴责。在奥德里克·维塔利斯的记述中,至少有一个诺曼人在此时返乡,并拒绝再参与任何与征服相关的事情。《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D本在记载“北方浩劫”时则暗示道,即使是在一个习惯于见到如此暴行的时代,对于某些人来说,人们所遭受的苦难仍然是触目惊心的。9

威廉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批判声音的存在,并感到有传播它的必要。在征服的最初阶段,很可能就在他1067年复活节奏凯回国之际,诺曼底的主教们为那些参加黑斯廷斯战役的将士制定了一套忏悔的方法。这些内容在一份迷人的文献当中幸存了下来。今天,我们称这份文献为《悔罪条例》。既然这一方式极不寻常,而征服者也已经完全控制了诺曼教会,那么,我们就可以做出一个合理的假设,即一定是威廉本人批准的《悔罪条例》。而且,他也势必认为,在军中推行忏悔仪式反映了他一直以来的愿望,即他自己的行为具有合法性。10

总的来看,条例中所推行的忏悔仪式看起来十分严格:“任何知道自己在这场大战中杀过人的人都必须忏悔。每杀一个人,就要忏悔一年……对于任何(在这场大战中)重伤过他人的人来说,每攻击一个人,就要忏悔40天。”以此估算,威廉军中的那些更有经验的战士都将在忏悔当中度过很长的一段时间。然而,这一条例中也有一些条款,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人们可以不必承受那么重的负担。例如,弓箭手不可能知道自己杀死了多少人或者让多少人受重伤。他们的忏悔时限则为3个大斋期(1个大斋期为40天)。事实上,正如另一条款所写明的那样,在经过当地主教的裁决之后,凡是记不得自己杀了多少人的人都可以每周选择任意一天进行忏悔。为了赎罪,他也可以向教堂捐钱,或者兴建教堂。当然,威廉选了最后一种方式。在他刚刚开始征服的时候,国王曾在黑斯廷斯战场遗址上建立了巴特尔修道院,既是为了纪念这场胜利,也是为他的杀戮行为赎罪。11

《悔罪条例》的规定也沿用到了后黑斯廷斯时代。《悔罪条例》承认,威廉军中的战士可能会在寻找粮食的过程中遭遇抵抗,但对于那些在劫掠行动中进行杀戮的人,《悔罪条例》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赎罪方式。加冕典礼成了一个分界点:任何在此之后进行的杀戮行为都会被当作一般的杀人行为,是出于本人的意愿的,因此必须接受通常的(更严格的)惩罚。但是,这一条例仍然存在例外:如果他们所杀死的人正试图武装反抗国王,那么即便是在加冕礼之后,这些杀人的人仍然适用与加冕礼之前的那种特殊的忏悔方式。当然,这就意味着,虽然《悔罪条例》可能是在黑斯廷斯战役之后的几个月起草的,但它仍对接下来几年的暴力事件有效。此条例仅存在于英格兰方面的史料当中,而且,这些史料均与1070年教宗使团的来访相关。这一事实表明,这一条例得到了确认,或者被重新颁发了。毫无疑问,这一次也是基于国王的特殊命令。12

然而,使团造访的最主要原因既不是将威廉的王权合法化,也不是赎罪,而是推行改革。奥德里克·维塔利斯写道:“当他们发现缺失宗教层级和纪律的地区非常需要改革的时候,他们就开始参与全国的各种事务。”为了保证教宗对诺曼征服的支持,威廉提出了各种论点。其中的一个主要论点是,英格兰教会处于涣散的状态当中。所以,教宗使团的插手不足为奇。在某种意义上,它只不过是早就应该颁布的一项政策,只是被多年的叛乱耽误了。

与此同时,叛乱本身也对改革的本质产生了影响。在统治之初,征服者曾承诺,他将保留现有的法律和习俗,并承认大多数臣民的领土和头衔。但如果说,威廉在1068至1070年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绝不能轻易相信英格兰人。威廉一次又一次地原谅某些人。然而,一旦他离开,这些人就会伺机造反。对于平信徒而言,威廉可以采取强硬的路线。他可以没收他们的财产。这样一来,他们就失去了在社会中的立足之地。但是,要处置神职人员就没那么简单了。最桀骜不驯的神职人员早已不在其位。他们或者已经战死沙场,或者已经流亡异国。在经过简易审判之后,此外的少数人似乎也已服法。最为著名的例子是前任达勒姆主教埃塞尔里克。1069年夏季,他与他的兄弟——现任达勒姆主教的埃塞尔温——被分别逮捕,并被判有罪。原因是,他们可能支持过北方的叛乱者。13 但是,无论这些高级神职人员犯下了多少罪行,或者多么不值得信任,国王都不能随意罢免或替换他们。

但是教宗使团可以。在复活节之后不久,一次特别的宗教会议在温切斯特召开了。在这场会议上,英格兰教廷的改革开始了。他们的第一个举措就是罢免大主教斯蒂甘德。当然,从诸多方面来看,斯蒂甘德早就应该被解职了。毕竟,他曾是戈德温家族所认定的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选。1052年,在前任坎特伯雷大主教瑞米耶日的罗贝尔逃走以后,斯蒂甘德就以非常规的方式上任了。而在温切斯特的审理过程中,他的上任方式也成了他的罪责。另一个对他的核心指控在于身兼多职(这一点无法反驳)。即使斯蒂甘德已升任坎特伯雷大主教,他仍继续在温切斯特担任主教。既然基于这些理由,他已经受到了教宗的绝罚,那么,教宗使团罢免他也并不令人奇怪。到了这个时候,他之所以能幸运地稳坐这一位置,很可能是因为他的财富和影响力。普瓦捷的威廉也是这么总结的。另一个原因则是他的高寿。既然他是从1020年开始担任牧师的,那么到了1066年,他可能很快就会死去,没法再继续担任神职人员了。然而,到了1070年,威廉显然已经厌倦了等待。他也终于不再假意尊重英格兰人的情绪了。这位大主教令人难堪,因此他必须离开。14

但是斯蒂甘德远非唯一的受害者。要么是在温切斯特的同一次会议上,要么就是在几周后在温莎(Windsor)的第二次教会会议期间,另外三位英格兰主教也被人用类似的方式剥夺了教职。在利奇菲尔德主教利奥弗温(Leofwine, bishop of Lichfield)的案件中,我们知道,人们指控他在“肉体上荒淫无度”。这是因为,这位主教有一个妻子和一些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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