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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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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一九八七级一所师范学校中文系的同班同学。

说起来,他还写过诗。几乎都是写给她的。那真是属于文学青年的时代,又穷又浪漫,去电影院看场电影都要精打细算。好在都穷,也不折辱。她家离学校很近,只隔着几条街,上完学就骑着自行车回了家,跟高中生活差不多。某天她在学校的林荫道上骑着飞鸽牌自行车远去的背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他就偷偷给她写诗。都是情诗,模仿雪莱、拜伦、普希金和徐志摩等人的诗歌。可以说,他是为了追她才学会写诗的。为了能让自己脱颖而出,他还加入了学生会,当了学生会的副主席。那时他清瘦,比现在要少四十来斤肥肉,又能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广播稿念得字正腔圆,相比那些南方同学前后鼻音和n、l不分,他不出头也难。

他们是第二年恋爱的。那年的春天,他背了帐篷、饼干和水,带她沿着湘江去远足,踏春。两人花了两天时间,从长沙走到湘潭,在湘潭休整一宿,第二天再徒步至株洲,总共行程一百公里。事实上第一天到达湘潭就差点放弃了。她从没走过这么长的路,脚心起了水泡,筋疲力尽,怎么劝也不肯继续了。当天晚上,两人在江边的草地上搭了帐篷,草草地吃了点东西就睡了。她睡帐篷,他在外边铺了张防潮垫,睡在外边。四五点钟左右,两人都被江上的捞沙船汽笛惊醒。正是春光灿烂的四月天,星光闪耀,夜风中拂送来一股股浓郁的油菜花香,夹杂着看麦娘和一年蓬的青草味。他们都没再睡着,将脚泡在江水里,偎依着聊天。聊诗歌,聊理想,聊未来。两人有说不完的话,只觉两颗心靠得越来越近。那是他们第一次接吻,慌张又笨拙,然而余味悠长,让他终生难忘。

夏天尚未到来,学校就放假了。他无心学业,几个朋友相约一起去北京,他便跟着去了。她本也想去,被父母强拉回了家。两人相距两地,每周都通信。短短一个多月,他写了二十来封信。有时一天写两三封。通常刚回复完,新的信便来了。他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与不安中。初夏,他极力要求她来北京。她瞒着父母,某个深夜从家里溜走,只带了几件换洗衣服,急忙挤上北上的火车。

他住帐篷,她来后,才去住小旅馆。外面众声喧哗,两人躲在旅社的小房间里,自成小世界。那是他一生最值得留恋的几天。

毕业后,他们的工作分配都不理想,他被分配到一所乡村小学教书,她进了一家雨伞厂当会计。结果出乎意料,又是情理之中。学校很偏僻,得倒三趟车,坐一整天,才到她的宿舍。两人几乎一个月才能见上一面,平时靠写信联系。

这一带都姓罗,小学以前是罗姓家族的老祠堂改建的,坐落在一个小山沟里,孤零零的,四周都没农家。放学铃一响,简陋的教学楼顿时一阵地动山摇,头顶的薄木板上滚雷似的震动。通常等不及老师喊口令,娃娃们就潮水般涌出了教室。乡村的娃娃老实,然而习性野蛮,精灵,贪玩,不像城里的孩子,遵规守纪,热爱学习。他们放学后都有家务农活,放牛、打猪草、烧火、做饭、带弟妹,家长也没把学习太当回事。上课铃一响,二三十个娃娃,可怜巴巴地伸长着脖子望着他,个个都像坐在弹簧上,只等下课铃一响,随时准备弹射出去。

老师们也都是附近的民办教师,放学后都回家务农了,学校顿时冷冷清清,一点响声都没有,听得见远处潺潺的溪水和清脆的鸟鸣。就他一个人住校。他师范学院毕业的,是这所小学有史以来学历最高的一位老师。他上课和别的老师也不一样,不照本宣科,上课不带教材,很少和娃娃们讲课本上的东西。他讲古希腊寓言、《小王子》和《苏武牧羊》,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学生们觉得新鲜、稀罕,都听得入了迷。他生得白净,斯文,一看就像城里人。然而不苟言笑,也很少和其他老师往来,老师们的棋牌局,本地的红白喜事,也概不参与,上完课默默回到宿舍,关紧门,在里头看书,给汪灵写信。那一年,他们频繁通信。每周一封。偶尔晚饭后,沿着小溪散步,走得很远,直到四野被苍茫的暮霭笼罩,才掉头回走,凛冽的山风让他分外寒冷、孤独。

背地里那些老师骂他是“四眼子狗”“不通人情世故”,咒他这辈子也别想回城。学校的生活枯寂无味,每天他都伸长了脖子盼着汪灵的信。她的信是他继续生存下去的信心和勇气。班上的学生大多鲁钝,很难教化,他努力了一阵,也失了耐心。倒是有个叫黄秋的女生,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堂作文课上,他看了她写了自己的弟弟,不觉眼前一亮。她写道:“如果弟弟还活着,他们就不会打骂我……他会叫我姐姐。”结尾的时候,她写道:“我希望弟弟是蓝色的。”

他没想到她会这么写。那天他事前没有表扬,直接拿了这篇文章在课堂上念了。当念到“我希望弟弟是蓝色的”时候,班上哄堂大笑起来。他停顿了会儿,目光往每张生动的脸上逡巡了一遍,严肃地说:“不许笑,黄秋同学这篇作文写得好极了。”孩子们脸上的笑瞬时凝固,目光纷纷投向这个已经面红耳赤的女孩。她将书竖起摊开,将整张脸埋没在书背面。那是一张羞怯的脸,脸颊上飞起两抹淡淡的红晕。

他偶尔能感觉到她投向他的目光,羞涩又炽热。他假装没看见,也没再当众夸过她。他问她平时喜欢读书吗,她说喜欢。他认真看她一眼,点了点头,说:“你有时间,我来教你。”那天起,他开始单独辅导她的作文课,把自己的书借给她回家读。她很聪颖,一点即通,书也看得很快,不懂的地方便来问他,说几句就能领会意思。那是他在这儿为数不多的一点快乐和希冀。

毕业时,谁也没料想,他会被分配到这个穷乡僻壤的乡村小学来教书。得知消息的那天,他去找汪灵,将结果告诉她。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她说。

“该找的法子也找了……”他嗫嚅着说道。

“那怎么办?”她咬着嘴唇,无助地望着他。

他把汪灵搂进怀里,宽慰她:“你等我,最多两年,我想办法调到城里来。”她的肩膀微微颤抖。她想挣扎,他将她搂得更紧,直到回归平静。

他每次进城看汪灵,都有些变化。她不再是那个梳着两条辫子像个小孩子的汪灵。每一次见面,身上都有些陌生的气息。她烫了发,涂着口红,还修了眉,穿红色高跟鞋,听谭咏麟的歌。他还是两年前的那个他,白净,清瘦。他生日那天,她送了身西服给他。“现在流行穿这个了。”她让他当面换上。穿上新西装的史谦瞬间像换了个人。她上下欣赏了一番,突然紧紧抱着他,伏在他肩上啜泣,说大使,快点回来吧,我快坚持不住了。

从省城回来的路上,他坐在颠簸的长途汽车上,头回涌出喝酒抽烟的念头。离乡村小学越近,那种念头就越强烈。曾经陌生的风景,在眼前变得熟悉起来,这种熟悉并将永久持续下去,直到他闭着眼也能数得出这儿哪处有几棵树,哪处有几户人家。想起这些,他的眼泪抑制不住地滚落。

一九九二年暑期,他躺在简易的乡村教师宿舍里,用收音机收听了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第二十五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一共收获了十六枚金牌、二十二枚银牌、十六枚铜牌。他记着这些数字,没振奋,也没感到低落,他觉得外边的世界和自己再无关联。唯一和他有关联的,是汪灵和黄秋。

几天前,黄秋在作文簿上写道:“老师,他们背后议论你,可我心里,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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