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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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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朋友曾带他去看过一回湖盆。十一月底,南方终日水雾迷蒙,天气阴冷,穿得稳羽绒服了。朋友带他去吃鱼。水位下降后,渔民划着船在各沙洲间穿梭,专做吃鱼的生意。鱼是刚捕的,洞庭的野味,在船上现杀现吃,撒上剁椒、紫苏、生姜,用不锈钢锅满盆盛了,架上酒精炉,三五好友,围炉而坐,几杯白酒下肚后,身上顿时暖和过来。朋友做证券,本和文学八竿子打不着,偏喜欢结交些无用文人,连吃饭都喜欢找僻静的地方,图个雅兴。四野无人,小舟自横,这饭果然吃得有氛围,有意境,简单的农家菜,竟吃出几分诗意来。他们因为文学结缘相识,意气相投,常在一起谈诗论道,无所顾忌,加之同乡,每次回老家,他们都要聚一聚。

那天吃鱼,喝了几两白酒,朋友兴致很高,非要带他去看湖盆。他搞不懂朋友何时对湖盆感起兴趣了。朋友故意卖关子,笑笑说,给你提供点小说素材。这些年来,洞庭水位连年下降,被水淹没多年的沙洲,逐渐露出水面,上面杂树生花,茅草和芦荻获得喘息之际,发了疯似的长。谁敢相信从前方圆几百里烟波浩渺的水域竟会枯竭,甚至露出满目疮痍的湖盆?连他这个从小洞庭边长大的,都觉得不可思议。小时候,即使秋冬枯水季,一样波光潋滟,水鸟成群,声势浩大。这些年,水位一点点地下降是不争的事实了。

朋友轻车熟路,想必不是第一次来了,沿着错综复杂的小路走了约半个小时,指着前方一处湖盆说,一月前,那儿发现了一具骸骨。骸骨?他求证说。是的,人的骸骨。他打了鸡血似的,一听来了精神。朋友说骸骨是渔民发现的,湖水下沉后,这儿变成洼地,外面的水进不来,里面的鱼虾出不去,是捕鱼的好地方。捕鱼人在浅水处看见一节白骨,找棍子一拨,滚出个骷髅头,吓得网都不要了。

法医化验的结果,死者为男性,死亡时间超过三十年了。死因疑是被人绑了重物溺死。发现骸骨的区域,后来找到一块石头,上面缠着锈迹斑斑的铁丝,疑是被人绑了重物投的湖。

这带以前是深水域,要不是水位回落,天晓得下边暗藏什么玄机?警方在不远处又找到一具骸骨。死者为女性,二十五六岁,死因和之前的一模一样,也是身上被绑了重物,沉尸湖底。两条人命,影响很大,警察走访周围,做了大量调查,发现一九八一年九月,附近村里失踪了一个叫阿金的青年。某天晚饭后他从家出来,便再没回来过。家人找了很久,四处打听,电线杆上贴满了寻人启事,还报了警,仍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么多年来一直杳无音信。同年九月,村里还消失了一个女人,女人据说是湖南那边的,有几分姿色,是哑巴从人贩子手里花大价钱买回来的。女人比哑巴小二十岁,替他生了个女儿。因为是被骗过来的,在这边死活待不惯,几次想逃跑,每次被抓回来,少不了一顿毒打。哑巴老实巴交,一副阿弥陀佛的样子,打女人却下得了狠手。揪着女人头发,往院里一甩,一脚踹上院门,片刻里边就传来女人的尖叫和号哭声,外人听着都揪心。哑巴打了大半辈子光棍,全部积蓄都花在这个女人身上,自然看得紧。朋友说当年亲眼见过那女的,长得的确好看,比村里任何一个女人都俊俏。和哑巴在一块儿很扎眼,不晓得她怎么就落到这步田地。阿金和女人前后失踪的时间相距不到几天,当时大家背地里议论,女人可能被阿金拐跑了。阿金那时还没成家,在云南当过兵,算是村里出过远门见过世面的人,家里给他介绍过几个女人,他都没看上。谁也没想到他看上了哑巴的女人。没出事前,阿金就和女人传出了风言风语,有人夜里在芦苇荡撞见过他们幽会。有人甚至怀疑哑巴的女儿也是阿金的种。哑巴不聋,这些话迟早听进去了。但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他瘦得像坨豆腐渣,阿金年轻时身强力壮,又当过兵,一两个人根本近不了他身,哑巴找阿金是自讨苦吃。所以大家都没往那方面想,推测阿金带女人私奔了。

三十多年过去,哑巴都八十好几的人了,半年前中的风,瘫痪在床,神志不清,屎尿都要人端。房间臭气冲天,充斥着一股屎尿味,警察从摇摇欲坠的木屋出来,差点被熏晕过去。警察拿着阿金当年在部队拍的照片,问哑巴认不认识这个人?哑巴嘴角抽搐了几下,用混浊的眼望了望警察,啊呜了几声,长长的涎水便滴了下来。毫无疑问,就是哑巴干的。后来呢?他问。哑巴不会说话,又瘫痪在床,已是油尽灯枯的人了,一切都没意义了。你要是有兴趣,可以写一写。一九八一年九月份的夜里,具体哪天我记不清了,很明朗的月夜,我去外边撒尿,正好撞见哑巴划船出去。我见他有些惊慌,船舱似乎传来闷响,我问什么声音,他就咿咿呀呀地比画,用橹重重地敲了敲船舷。我年龄还小,以为是鱼,没往心里想,撒完尿转身就回屋睡了。后来哑巴便对我很好,还给我做了一个铁环。当时谁也没怀疑到他头上,女人失踪后,他气急败坏的模样蒙骗了所有人。毕竟两条人命啊。也多亏他是个哑巴。朋友意味深长地感叹道。

从洞庭回来,他有了写小说的想法。就写朋友讲的这个故事。写这对偷情被沉尸湖底的男女。他以为会一气呵成,说来奇怪,故事刚开了个头,就卡壳了。他尝试了好几个开头,都没办法写下去。他也不知道原因出在哪里,一想起哑巴,心里就瘆得慌。他搞不明白为何对哑巴怀着几分畏惧。有天夜里他梦见了那对被沉尸的男女,从水面湿漉漉地钻出来,向他哀求,让哑巴放他们一马。他对哑巴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有一天终于忍不住,拨通朋友的电话,说想亲眼见一见哑巴。或许从哑巴苍老的眼神中他能捕捉到阔别已久的灵感。

朋友说你早点来就好了。警察调查他没多久,哑巴就死了。他中风这么久,含着一口气,说不定就是等着警察来找他的。警察找到他,反而了却他一桩心事,他便放心地撒手西去了。他听了毛骨悚然。

哑巴的线索断后,小说只好暂时搁置,直到后来他才重新找回灵感写完。小说题目取名叫《去洞庭沉尸的途中》,他自己很看重,打算收入新的小说集出版。

其间出了件事。他手机里的艳照不知何时传了出去。到底怎样流传出去的,一直是个谜。他怀疑问题可能出在酒上。公众场合,他通常保持沉默,给人一副谦逊低调好学的印象。一旦喝了酒,喝嗨后,便控制不住嘴。到底是个骄傲的人,仗着几分才华,酒后锋芒毕露,说起话口无遮拦,谁都不放在眼里,他猜可能酒后得罪了什么人。

在京城的几年,他逐步显露出文学上的才华,甫一出手,便技惊四座,陆续发表几部小说,为他赢得了一片叫好声,紧接着又获了几个文学奖,并吸引了影视界的注意,卖了影视版权,大大缓解了他的生活压力。一时风光无二,自以为踏上了人生的快轨,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酒局上谈论他的人越来越多,把他看成近年来不可多得的一匹文坛黑马。也有人觉得不过尔尔,原创性不高,有股刻意为之的冷峻腔调,题材狭窄。脆弱的虚荣心和极度的自负,使他很难将外界的赞誉和诋毁全盘接受。他默不作声,只有酒席上,趁着酒意,才敢一吐胸中的块垒,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是真实的,有种拔剑四顾心茫然的傲然。

他和人炫耀过和顾烨的事。照他说的,那是个有钱貌美的女人,从灵魂到肉体都崇拜着他。喝嗨了的他大概把自己当成旅居巴黎时期的海明威或毛姆笔下的斯特里克兰德了。“性的饥渴在斯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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