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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行已­16年了,头5年当文案,之后都是当CD。对很多人来说,成为广告创意人是他们的毕生梦想。至少,我经­常收到这样的求职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不少创意人或应征者在大学阶段已经­立下宏愿,誓要闯闯广告圈。在求学时期他们已经­看过无数经­典广告著作,修读过大学内有关广告、设计或传播理论的学科,甚至会参加校外的短期课程。我的情况正相反,在入广告界之前我对广告毫无认识,甚至毫无兴趣。我能够入行,是个奇迹。
    
    我是文案出身,基本上是负责文字工作。理论上,我的中文水平应当不俗。但实不相瞒,我中学会考的语文成绩只得D等,亦从没读过中国文学之类的科目。从小我只喜欢»­»­,很少拿起笔杆写作。不过,我却意外地入读了当年首屈一指的香港大学,还修读了中文系,主修中文、副修中国历史。记得接到入学通知当日,母亲对我说从没想过我能读上大学。弟妹也跟我说,哥哥也可以进入大学,他们可以不用担心了。结果,两年后弟妹同时以优异的成绩入读香港大学。
    
    由于从没想过入读大学,所以也没想过毕业后可以做些什么工作。记得当年大学的职业辅导组有职业分析软件可以测试自己适合哪种类型的工作。现在,我仍保留着当年两个不同软件的职业分析结果。两个软件虽然不同,但分析结果却是一致的,都认为我适合做教师及文案。可惜当年我对广告界全无认识,加上英文水平奇低,以为文案就是³­写员之类的沉闷工作,所以不了了之。
    
    既然读的是中文,毕业后就顺理成章地打算当教师。于是毕业后我立刻转到中文大学教育学院修读教育文凭。天意弄人,在学期结束前,我修读了教育传理科,需要拍摄一集教育电视作为毕业功课。岂料那份功课却改变了我的想法,我发现自己很喜欢拍摄的工作。结果毕业后,我到了亚洲电视宣传部当助理编导,薪酬只有4 500港元,是教师薪酬的1/3。
    
    一年后,我离开亚洲电视到无线电视音乐组当编剧,主要为音乐节目撰写访问稿及喜剧剧本。本来想过到戏剧组当编剧,但眼见编剧每天朝九晚十二,困在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满布二手烟的房间里,笔录编审独角戏,并不好受,所以打消了念头。加上当时计划结婚需要不少金钱,于是当了一年编剧后又离开电视台到了一家中学当中文代课老师。本以为教师就是自己的终身职业,不料学期结束前,教会的一位姊妹给了我三份招聘广告,其中两份是教师,一份是广告。
    
    我还记得那份广告写着4A广告公司聘请助理创意总监或文案。我随便把应征教师的求职信寄了去,居然可以获得面试机会。换作今天,这样的求职信恐怕早已石沉大海。面试那天由于时间计算错误差点迟到,赶到广告公司的时候却发现公司名字与求职广告有出入,因为我一直以为4A就是那个广告公司的名称。我与老板交谈得十分投契,翌日我就接到通知,得知自己获聘文案了。我记得自己对那位秘书说了一句很妙的话:“我是应征助理创意总监的!”那位秘书答得更妙:“其实两种工作一样,只是名称之差!”于是1992年6月中旬开始,我就上午到中学教书,下午到广告公司当文案,直至学期结束就正式上任。
    
    那家广告公司规模很小,只有10个人。老板是客户部出身,却身兼创意总监。创意部就只有一位美术指导和两位完稿员,客户部除老板外,就只有一位客户总监及一位AE,媒介部只有一位媒介总监,财务部只有一位财务总监,此外还有一位秘书、一位信差及一位阿姨。我的工作就是替老板把他的点子用电脑打出来,所以实际上也可以说是“助理创意总监”。不过,我的工作还包括了中文打字员、广告公司制片、绘图员、完稿员、AE等等,却很少需要写文案。甚至有一次老板吩咐我买本法文字典,为调味品客户把新包装标签上的中文部分全部·­译成法文;有一次为老板的私人传销生意写说明书;有一次为客户的电视特¼­»­了20多张插»­;有一次穿起西装当临时AE¡­¡­
    
    半年后,我的美术指导搭档把20家广告公司的地址给了我,劝我不要浪费时间。于是,我就按地址逐一寄出应征信,当然我的应征信还是从前那封。很快便有了回复,而且是当年新任奥美行政创意总监的邓志祥,不过,当时我并不知道奥美如何风光,只以为所有广告公司都是同等规模。
    
    当年的奥美还在太古城Mount Parker House,那天晚上邓志祥身穿白衬衣、蓝色牛仔裤,系着黑色吊带。我穿了一套西装,还系了领带。他在接待处打量了我一眼,就转身示意我跟他进去。我沿着走廊一直走,走了很久才到他的办公室。那时,我才知道那是一家颇具规模的广告公司。邓志祥的房间黑得很,只有桌上的台灯发出微弱的灯光。后来,我在奥美的房间也从不开大灯,只有一盏吊灯发光,想来也是受了邓志祥的影响。我与邓志祥交谈了近两个小时,准确地说是我听了近两个小时,因为整个面试中我说过的话可能不足10句。邓志祥一直背着我,缩起双腿在椅子上,以极低沉的声线教育我做广告的应有态度。多年后邓志祥告诉我,他最不喜欢创意人穿西装面试,要穿西装就去“西装部”(即客户部)!理所当然,那次面试失败了。
    
    数天后我又获得一家本地广告公司的面试机会。那次面试顺利得很,不足一个月,我就在新公司上班了。不过,我在那家广告公司也只逗留了一个月。那家公司的创意部大约有10人,但只有我一个文案。那家公司的文化很特别,从早上9时上班到晚上12时,期间没有人会离开公司,即使是午膳及晚膳也留在公司。公司的创意总监每天只吃一顿饭,是在凌晨2时,其余时间只抽烟和工作。我们每星期比稿三次,每次会做三套截然不同的稿子。我问同事从前的文案去了哪里,他们说他患了肝病,已经­不能工作。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他们吓得要死。幸好上班不足一个月又接到了奥美电话,再有面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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