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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漠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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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猜,在金融危机发生后,大家都想把凶手揪出来。

一些指责完全是荒谬的,比如右派中的流行观点:《社区再投资法》是一切问题的源头,该法强迫银行向少数族裔的买房人贷款,然后这些买房人会拖欠抵押贷款。事实上《社区再投资法》是1977年通过的,很难想象,怎能把一场直到30年后才爆发的危机算到它头上。再者,该法只适用于储蓄银行,房市泡沫期间的不良贷款只有一小部分是储蓄银行发放的。

还有些指责有一点点正确性,但说到底是错的。保守派喜欢把房市泡沫和金融体系的脆弱归咎于房利美与房地美,那是美国政府创办的两家贷款机构,也是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始作俑者。房利美和房地美在1993~2003年间蓬勃发展,主要原因是在许多储贷机构倒闭之后,它们逐渐填补了空缺。房利美和房地美的确在发放一些贷款时比较草率,而且还被财务丑闻缠身,所以说,这一指责有一点点正确性。但房市泡沫最狂热的时期是2004~2006年,而在那段时间里,正是由于发生了财务丑闻,这两家机构正在遭受严密审查,基本上没有机会刺激泡沫。因此,对于不良贷款的泛滥,这两家机构只起了很小的作用。

许多左派喜欢把危机归咎于放松监管,具体而言就是1999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被废除,从而使商业银行可以涉足风险较大的投资银行业务。回过头来看,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当然是错误的,该法的废除也许以一些间接的方式加剧了危机,例如,人们在危机之前的繁荣时期里发明了不少危险的财务制度,其中的一些正是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但是,这场危机的主要诱因,并不是被放松监管的机构冒了新风险,带来了问题,而是从未受过监管的机构冒了很大风险。

我的主张是,后一种风险是问题的核心。当影子银行系统不断扩张,当其重要性赶上甚至超过传统银行的时候,政治家和政府官员本应意识到,我们的行为正在使当年诱发“大萧条”的金融脆弱局面重新出现。他们本应采取对策,扩大监管和金融风险防范网,以覆盖这些新金融机构。大人物们本应宣布一项简明的规则:任何像银行一样经营的机构,任何在危机爆发时需要得到像银行一样救助的机构,都必须被当成银行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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