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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界和新闻界讨论真理标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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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论界和新闻界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中的密切合作

在真理标准问题讨论10周年的时候,《人民日报》原总编辑胡绩伟撰写了一篇文章,回顾这一段重要的历史。这位在这个大讨论中起了重要推动作用的同志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是理论界和新闻界密切合作,对党和国家作出的一大贡献。”①这个估计和论断是符合实际的。

我在一开始就讲,从“准确、完整”到实践标准,这是拨乱反正的必然逻辑。这就是说,提出真理标准问题,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我们的新闻工作者所处的特殊地位,使他们对这种客观需要感觉很敏锐,而这个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又需要依靠理论工作者的努力。

《人民日报》在1978年3月26日发表了《标准只有一个》的短文,指出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但是,却收到二十多封来信,反对这篇文章阐述的基本观点。这就说明,需要从理论上来进一步阐明这个问题,需要理论界来参与。于是,《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同志就请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的邢贲思撰写文章。

与此同时,《光明日报》的杨西光,也将他们作过几次修改仍不满意的胡福明论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稿送中央党校,请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同志帮助修改加工,并希望先在《理论动态》发表此文。尽管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自己也在撰写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而且已经有了一个初稿。应当说,中央党校已在学员中广泛讨论了这个问题,对情况了解得更多更深,更有条件撰写这样的文章。但是,理论研究室仍然痛快热情地接受了《光明日报》同志的要求,并决定将自己已撰写的文稿同《光明日报》送来的文稿合在一起,写成一篇文章。在《理论动态》发表时,又谦让地注明:“《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同志,本刊作了些修改。”理论界同新闻界的这种合作,成功地向全党和全社会响亮地提出了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

上面讲到“响亮地”提出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这也是协同动作的结果。胡绩伟曾在文章中这样讲:“事先商量好,该文用‘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在1978年5月11日的《光明日报》发表,第二天由《人民日报》和《解放军报》转载,并由新华社向全国播发全文。”②由胡耀邦创办并具体指导的《理论动态》作为特约评论员,由首都三家大报《光明日报》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同时发表和转载,权威的新华社转发全国,《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才有那么大的影响力。这是理论界和新闻界密切合作的生动体现和极大成功。从此开始,在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进程中,理论界与新闻界的密切合作就日益发展,从而冲破重重阻力,为这个大讨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5月13日,胡绩伟及时地向胡耀邦和理论动态组同志通报了反对者的电话内容。大家在一起进行了议论,一致认为,反对者的电话内容从理论观点上说是错误的,给这篇文章和作者编者扣的政治大帽子是不能成立的。大家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这样,大家的心贴得更近了,从而为今后的紧密合作奠定了更好的思想基础。

论述真理标准问题的第二篇重头文章《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得到了《解放军报》社同志的大力支持和具体帮助。这篇文稿首先是由《解放军报》副总编姚远方向罗瑞卿汇报和推荐的。在修改加工定稿过程中,《解放军报》的总编辑华楠和副总编辑姚远方,做了许多工作。这篇重要文章的发表,也是几个大的新闻单位协同动作。事前商量,用“解放军报特约评论员”的名义在6月24日《解放军报》发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在当天同时刊载,由新华社全文播发,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这反映了当时大家决心之大,几个单位合作之密切程度。

胡耀邦1979年3月31日给理论动态组写的一个批语说:“希望新闻界、理论界更好地发扬这种互相商讨、互相琢磨的风气。”在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过程中,理论界与新闻界的合作始终是很好的。这种合作是多方面的,有多种方式,如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共同修改文稿,联合开讨论会,约稿撰稿,协调行动等等。理论界与新闻界密切合作,有效地推进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的生动事例,在中央、在地方都很多,前面已讲了不少,下面在有关章节还要讲到,这里就不再多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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