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去向不明
时间:2023-04-12 01:18:11
◇曹应东
我后来自作主张地把那条狗叫着鲁滨逊。这是有原因的。读初中那几年,每到夜深人静时我就打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偷偷地读些闲书。那时,我正好读到《鲁滨逊漂流记》,竟然没心没肺地对流浪这件事情充满了无边的遐想,一听到父亲说起那条狗,就无端地联想起了在书里流浪的鲁滨逊,于是就把那条狗叫了鲁滨逊。父亲大字都不识几个,更不用说知道鲁滨逊是谁了,所以他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名字感到十分奇怪,他问我为什么让那条狗姓鲁呢?我知道,他心里肯定认为如果一条狗要是必须有姓的话,那也应该姓主人的姓才符合常理,姓一个和主人毫无关系的姓那算怎么回事呢。我不知道该怎么向父亲解释,只有吱唔应付着。倘若解释得不当,就有可能让我不务正业偷着读闲书的事曝光。好在父亲问了几次见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就不再问了。
鲁滨逊是在小年夜离家出走的。在父亲的叙述中,小年那天大雪纷飞,天地间一片洁白。我想象着鲁滨逊抖擞着那身黑色毛发在那个雪夜踏着瑞雪,迎着北风,长啸一声,飞也似的卷进雪夜里,与漫天飞雪融为一体,与山川草木融为一体,有着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悲壮和决绝,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悲凉。
花老板大约是在临近子夜时分到的。山里天黑得早人睡得也早,冬天昼短夜长就更要早些,雪夜就格外要早些。外面冰天雪地的,透骨生寒,屋内如果不生着炭火也是让人冻手冻脚的。花老板的车停下来时总是习惯性地按两声喇叭,尽管那尖锐的声音被纷纷扬扬的雪吸收了一部分,但在这山村寂静的夜里还是显得相当庞大。鲁滨逊在柴房里汪汪地叫了两声,也就不再叫了,它开口叫两声是在通知父亲有人来了,它住口不叫是因为它知道来的人是花老板。鲁滨逊是条聪明的狗。
在鲁滨逊看来,花老板是它十分欢迎的熟人。如果不是柴房的门被反扣着,毫无疑问它会从柴房里一跃而出,摇着尾巴冲到花老板的身边,热情地围着他转圈,讨好地嗅着他的裤脚。山里虽然穷,但野味多,无论城里千般好万般好,这一点无论如何也是比不上的。花老板也许是吃腻了城里的美味佳肴,对山里的野味情有独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来打打牙祭。花老板吃剩下的那些骨头尽管并没有多少肉,但对鲁滨逊来说仍然是难得的盛宴。这让鲁滨逊产生了错觉,它一看到花老板,就仿佛看到那些香喷喷的肉骨头。就算是看在那些肉骨头的面子上,鲁滨逊也是没有理由不欢迎花老板的。鲁滨逊就是这样一条思想单纯的狗。
那时,山里的物质生活还十分匮乏,人们的心思都放在一日三餐如何填饱肚子上,以至于见面打招呼都在相互问,吃过饭了吗?民以食为天的理念在具体生活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俗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住在水边有鱼虾吃,住在山边能吃的东西就更多了,山里既有野果竹笋能果腹,更有山鸡野兔可尝鲜。那时也没有什么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保护法,只要你能在茫茫大山里弄到这些,那就是你的本事。
父亲能弄到野味,却并不是因为父亲有这样的本事。父亲甚至连猎枪也没有,更不用说什么枪法准不准了;也不是因为父亲会在山上装锁脚弓设置陷阱什么的,他甚至连野兽的脚印还没有完全区别得清楚。但父亲很幸运。你猜对了,父亲有一条会捕猎的狗。那是一只浑身上下毛发漆黑,唯有一双眼睛在闪闪发亮的狗。这条狗后来生下了鲁滨逊,她的毛色和眼睛鲁滨逊都不折不扣地继承了下来,可以说,鲁滨逊简直就是她的翻版。
其实,狗在山里是很常见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两只。山里偏僻,在树高草深处时有野兽出没,如果有一条狗看家护院心里就安定多了。可以想象,当一个山村狗叫的声音连绵成一片澎湃的声浪,在山谷间回荡起伏时,那效果绝对不亚于现在的报警装置被无意间触发。但天生就会捕猎的狗就很少见了。
父亲评价她说,那是一条很特别的狗。在初春一个微冷的早晨,那时奶奶中风偏瘫已经两年多了,爷爷的一只手也在山里伐木时被砸断近一年,才十五岁的父亲别无选择地担起了全家生活的担子。父亲打开门,发现门口蹲坐一只骨架刚刚长开的小黑狗,脏兮兮的,瘦骨嶙峋的。那只黑狗看到父亲,就站起来朝着父亲不停地摇着尾巴,看上去很是乖巧聪明。父亲把一根吃剩下的红薯扔向那条黑狗,没想到那条黑狗动作出奇得敏捷,凌空一跃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地在半空中一口咬住那根红薯。那一刻,父亲在那条狗的眼睛深处看到了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比如聪慧,比如勇敢,比如善解人意。那条黑狗就这样留了下来,和父亲、爷爷、奶奶三个人生活在一起。
三人一狗饱一餐饿一顿地过着日子,眼看着就到了冬天,日子就更加难挨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父亲用一根红薯留下来的狗并不是条普通的狗。还是个早晨,父亲打开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雪,山风呼啸着掠过树林和旷野,身上寒意顿浓。这时,狗低沉的吠叫声在父亲的脚边响了起来。父亲低头,那条黑狗正叼着一只野兔眼神热切地望着他。
每次讲到这里,父亲总是这样深情地说,从那天起,家里总是能时不时地飘出肉的香味来,有了那些香味,冬天也就没有那么冰冷,那么让人绝望了。我听到香味两个字总是很困难地咽咽口水,然后再使劲地点点头。父亲在别的方面反应可能要迟钝些,但烹饪野味却是天赋异禀,自成一派,无论什么野味,只要到了他的手里都能化腐朽为神奇。
如果不是这样,花老板根本就不可能认识父亲的。花老板是城里的大老板,住的是楼房,坐的是轿车,而父亲只是一个山里的穷小子,住的山间茅屋,整日土里刨食,和花老板既不沾亲又不带故,八竿子也打不着。按理说,他们的生活是两条平行线,是不可能有交集的。但那些从茅屋里飘出的奇特香味吸引了花老板。当时,轿车正从崎岖的山路上缓缓驶过,花老板耽于美食,素来嗅觉灵敏,一下子就捕捉到空气中有一种味道在强烈地刺激着他的味蕾,这甚至比身边女人身上的味道更让他沉醉,他的心脏就像被人狠狠地打了一拳。他猛地喊了一声,停车。车子还没有停稳,他就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站在路边闭上眼睛,一句话都不说,整个人仿佛木雕泥塑一般。那一刻,他仿佛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只看见他的鼻孔一吸一呼,竟然有两行泪滴缓缓从脸颊上滑落……
花老板的车喇叭响第一声时,父亲就听到了。父亲平时睡眠很好,或许是因为年轻瞌睡大,或许是因为白天太累了,晚上只要他头一挨到枕头就能呼呼入睡,连雷都打不醒。但那个小年夜父亲却迟迟不能入睡,这并不是他有预感,早就知道花老板会在深夜造访,而是他的脑海里还在想着白天的事,想着那条被埋在屋后山坡上的黑狗。
中午时分,雪下得像蝴蝶在漫天飞舞时,鲁滨逊披着一身雪花冲进了屋里,猛地一抖,那片片雪花纷纷坠落,白狗终于现出了黑狗的原形。父亲正在诧异,鲁滨逊上前一口就咬住了他的裤脚,不由分说地往屋外拽,嘴里发出呜呜咽咽的叫声。
还真的是应了“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那句话。在山坡上,那条黑狗全身被厚厚的一层白雪覆盖着,仿佛睡着了一样沉静和安详。父亲和鲁滨逊一起把黑狗从雪堆里刨了出来,这时,父亲才看到黑狗的肚子被撕裂开了,黏黏糊糊的肠子拖在外面,从伤口处可以清晰地看到肚子里的内脏,可能是气温太低了,也可能是血流干了,如此巨大的创口竟然没有出现想象中血淋淋的场面,连那些凝固的血也是惨白惨白的。鲁滨逊愤怒地朝着山顶方向连声狂吠,那吠声里充满了悲恸。父亲明白它们大约是在山顶上遇到可怕的猛兽了,黑狗虽然拼死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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