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时间:2023-04-12 04:22:16
王家红 孙 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这是着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战略部署,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一以贯之坚持自我革命、确保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的政治决心。
一、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形成了一整套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根本要求。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自己的初心使命。党的初心使命蕴藏着党崇高的理想信念,彰显着“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昭示着党百年来矢志不渝的前行方向,也将自我革命固化为党的内在自觉。实践充分表明,党的初心使命和人民立场使我们党最有底气和勇气进行自我革命,党的崇高追求、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我们党坚持不懈将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可以说,党的初心使命是坚持自我革命的精神原点和动力源泉,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党坚守初心使命的重要保障。
(二)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内在要求。回顾党的百年历程,正是因为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这一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它是我们党面对成功和胜利自警自励的政治智慧和求真务实的政治品格,彰显了面对艰难困苦不畏缩、不消沉,依靠自身力量赢得历史主动的坚强意志。历史和实践已经证明,只有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股革命热情,那么一种拼命精神”,坚持不懈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断塑造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领导能力和制度优势,才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三)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应有之义。斗争精神是马克思主义固有的理论品格和实践要求,为人民、国家、民族利益而斗争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风骨。党在内忧外患中诞生、在历经磨难中成长、在攻坚克难中壮大,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不懈斗争的结果。斗争是自我革命的实践形式,敢于善于斗争方能彻底自我革命;自我革命是敢于斗争的根本前提,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赢得斗争胜利。新征程上,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是长期的,将伴随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坚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开辟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
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方向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是百年大党提升执政能力、永葆先进性的必然选择,是党历经百年奋斗锤炼出的最鲜明品格,是区别于世界其他政党的独特标识,为世界其他政党建设贡献了中国智慧,也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开辟了新的视域。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以下方向原则。
(一)扭住“根本”谋篇布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以党章为根本”,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大法、总规矩。从制度体系而言,党章具有最高的权威效力,居于党内法规体系最高层次。从具体内容而言,党章自身确立的各项制度本身就包含着从基本原则、运行体制到具体制度的丰富内容,是制定其他党内法规的基础和依据。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只有始终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切实维护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不断提高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
(二)聚焦“核心”固本开新。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最重要的组织纪律,也是党能够不断修正错误、实现自我革命的制度保障。党的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只有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党的肌体才能充满活力,党的事业才会兴旺发达。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党深入推进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研寻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彰显民主集中制的显著优势。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始终聚焦民主集中制核心,坚持和发挥民主集中制这一独特优势,实现制度优势向治国执政的合力效能持续转化。
(三)围绕“主导”体系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强调指出,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在党的组织内部对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进行监督,以保证党在执政活动中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掌权过程中出现失误,必然是一个首要的大问题。对我们党而言,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监督,党内监督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既是保证我们党在执政中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三、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坚实基础
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特征和宝贵经验,实现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的高度统一。
(一)贯穿自我革命理论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史,尤其是新时代十年伟大实践基础上,创造性提出“自我革命”这一重大命题,并系统阐明了伟大自我革命的战略意义、基本内涵、实践要求等一系列根本性长远性问题,生动说明了内靠自我革命、外靠人民监督的辩证统一关系,极大深化了我们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最终形成了党的自我革命理论创新成果,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凝结制度治党实践创新成果。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是在波澜壮阔的伟大斗争实践中形成和完善的,需要不断以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把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提炼集成、固化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针对以前一度出现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系统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聚焦“七个有之”严明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这些工作,有力推动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三)彰显依规治党制度创新成果。党中央把依规治党摆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位置,突出制度建设鲜明政治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守理想信念、正风肃纪反腐、敢于善于斗争、强化责任担当等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做到规纪必依、执行必严、违反必究。坚持制度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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