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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学视角下近代中国译名赋义实践新思考

时间:2023-04-12 07:39:03

李晓丽 魏向清

(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外国语学院,山东青岛 266555; 2.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南京 210033)

近代以来涌入中国的大量术语发展极具特色,它们的发展曲线为我们提供了绝佳的语言实验场域,便于学者们纵向观察某一特定术语的发展轨迹,揭示制约术语发展背后的规律和机制。语言的革新会最先引起学者们的注意,大量译者、作家、思想家、进步人士经常会对译名展开激烈讨论。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在《中国传统译论史》中,直接和译名相关的文章多达172篇,内容覆盖人名、地名、科技和人文术语、特殊名词翻译等,主题大都涉及译名原则、策略、译名统一等技术层面的问题,由此足以窥见中西翻译过程中译名始终属于比较凸显的问题。然而如上所述,学术焦点多集中于“器”这一技术层面的问题,而在“道”,即理论阐发这一高度并不突出。术语命名的对象是直接的,而二次命名对象是间接的,跨语赋义受到语符、语境、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复杂影响。从本质上讲译名过程涉及两套符号系统之间的转换和意义实践。有鉴于此,笔者认为从符号学这一理论角度出发,重新阐释、提炼近代中国传统译名论不仅能够为传统理论的现代阐释提供新思路,而且也为现代术语的统一和规划提供方法论上的新思考。本文着重解决的问题包括:(1) 术语作为一种特殊符号在两种语言间实现转换的具体操作步骤;(2)实现跨语转换后的符号其所指过程;(3)符号能够在目标语中被成功赋义,继而成为语言的一部分需具备的特质。这三个问题对应译名赋义的三个阶段,即译名创制过程、译名符指过程、译名作为语言的一部分被接受的整体过程。

1 符号学理论基础

1.1 两种符号学之分

作为符号学的开山鼻祖,索绪尔符号学以语言学和结构主义为基础,注重符号内部组合方式。而符号和外部世界的联系并不是他关注的焦点。他甚至刻意避开这个话题,专注符号的纯符号性。而皮尔士却更加关注符号和外部世界之间如何关联,测重符号的表意功能;在皮尔士看来,人类所有的认知活动皆涉及符号,但是只有当符号和所指“对象”确立关系,被阐释从而生成一枚新符号即其“解释项”,一枚符号才可充当符号。这个对符号的阐释过程被称为符指过程[1]1。从这一意义来看,虽然这两种符号学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截然不同,但在讨论术语跨语传播时,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全面解释术语生成和传播的整个历程。

1.2 译名的界定

2 译名的创制

译名的创制始于符号由一种语言社团向另一语言社团迁徙的动力,而中介则是译者的翻译活动。基于符号能指和所指在两种语言中的不对称对应关系,可以将术语翻译分为以下几个范畴:(1)源术语符号在目标语中所指概念缺失;(2)源术语符号在目标语中能找到相似所指概念;(3)源语和目标语符号所指概念存在部分重叠。术语符号在跨语之后进行二次命名时,也存在任意性命名和理据性命名两种方法。简言之,假如符号的形式和意义之间关联较小,可以认为是任意性命名;假如符号形式和意义之间存在较大的关联,即为理据性命名。就笔者看来任意性和理据性命名各有优劣及存在的合理性。就任意性命名而言,假如符号和其所指意义之间理据性较弱,符号和其定义之间切分明确,但是其符指过程较能“望文生义”的理据性命名方法而言要稍显复杂。理据性命名利于从符号形式层面获得部分意义,从而缩短其符指过程,但是也存在符号和意义之间界限模糊的问题。

2.1 能指和所指皆无匹配项

这一类别指向源术语在目标语中能指和所指皆无匹配项的语词符号,即“此土有而彼土无”的语词。胡以鲁提到的“不可译十例”中的“人名、地名、官号、器械等”多为这个范畴。对这些专有名词,很多学者如郑振铎、金孟祖、胡愈之等主张采取“取其音似”,即音译来转换符号。朱自清厘定了两种需要音译的情况:即“所重在音的”和“意义暧昧的”[3]1。

专名存在于所有的语言系统中,而且数量庞大。专名意味着需要某个名词称谓将这一特殊对象和其他同类对象进行泾渭分明的切分,从而达到彼此区分的目的。罗素认为专名表达着“各种自我中心的殊相”, 它包含着“自我对象体(ego)”“这一个(this)”以及“某时”(when)和“某地”(where)四个限制要素[4]1。 表达专名的语词或短语理应成为内涵最大、外延最小的称名。专名的这一特性决定了符号能指和所指在语言结构上应该构成唯一确定性的指称关系。而正因为在源语中的能指和所指指称关系在目标语中的双项缺失——即不存在对应的匹配项,所以这类专名翻译被认为是“语言内部最难以翻译或转换的部分”[4]2。关于专名的意义,学界的讨论非常丰富,比如曾建松从整合普通语言学的能指和所指、符号的不变性与可变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出发,指出作为一种重要的符号,专名除了指称意义之外,还有概念意义和语用意义[5]。专名进行跨语传播时,笔者认为应将指称意义放在首位,只要符号在跨语转换时能实现其指称现实中的物质实在(即object)这一功能,其首要任务就已经实现。

从理论来讲,在对人名、地名等专名的翻译中,可以采取保留相似的语形符号或语音符号两种策略。在语言间距较小的两种语言系统之间,保留语形符号的策略相对容易,比如日语和汉语之间、印欧语系之间。而在语言间距较大的印欧语系和汉语之间做到保留相似的语形则并非现实的选择。保持相似的语音策略继而成为大多数译者普遍的首选方案。历来中国学者对专名普遍倾向“音译”的策略,如胡以鲁认为:“人名以称号著,自以音为重;虽有因缘,不取义译”[3]2。谌亚达在谈论地名翻译时也提到了反对意译的策略:地球上的高山就不免有许多异音同义的名称了,如Alps, Mont Blanc, Serra Nevada, Himalaya, 都是雪山的意思,如果对这类山脉都来意译,就很容易陷入混淆,故应音译[3]3。

音译法最重要的作用在于确定能指语符和所指实物(人、物、事)之间的关系,而源语专名的字面意义并非翻译的核心要素。再者,使用音译的方法至少可以接近于源语命名,对源语读者来说语音像似性使这枚“变异符号”的阐释过程变得更为简捷,回译过程也会相对容易。如果采取意译的方式,则对源语读者和目标语读者来说都制造了相当的间距,故而有些得不偿失。所以采取转换相似语音符号的方式在这类专名转换中成为普遍的做法。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地中海、红海、黑海都是意译的结果,且已经约定俗成,应该采取从俗的策略。

为了保持语音符号转换的高相似度,中国译者们如林语堂、陈独秀等都制定了各种拼音方案,以避免各地方言不同带来的译名混乱现象,尽管效果不一定尽善尽美。许地山认为应该使用“注音字母”以避免各地方言对源语语音的干扰作用;耿济之提出将原文和译文一并呈现给读者的策略;李毅骥、郑振铎提出要“名从主人”,即以原文发音为准,不能由第三方语言转读而得,并且要使用标准国语汉字[3]4。从大量翻译实践来看,接受度比较高的做法是:按照源语专名读音转换为音译汉字作为能指符号。但是汉语作为以表意为特征的语言系统,选择哪个汉字对应外来的专名难免是译者们需要考量的问题。选择难度和名字长短呈正相关,名字越长就会带来越多选择和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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