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二章 威廉·约瑟夫·凯西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页




威廉·约瑟夫·凯西祖先们的经历与维尔德·比尔·多诺万祖辈的经历如出一辙,多年来,凯西为此甚是自豪。1849年,那时年仅两岁的祖父乔治·C. 凯西踏入了纽约皇后区,曾祖父是名鞋匠,为了摆脱贫困,从爱尔兰奥法利郡的多尼戈尔来到了美国。大约在同一时期,多诺万的祖父提摩西,当年20来岁,作为一个难民从爱尔兰科克郡的斯基伯林来到了美国纽约的水牛城。

两人都是好战分子。美国南北战争期间,乔治·凯西作为一艘炮艇的水兵为北方联邦作战。战争结束后,他在皇后区自治镇的阿斯托利亚开了间酒吧,起名为“凯西酒吧”。提摩西则当了一名铲工,负责在水牛城伊利湖港口和铁路站场铲卸运来的粮食。每到周五晚上,人们总能在酒吧的角落里看到他的身影,但他只会喝上一杯姜汁汽水,因为他是一个禁酒主义者。

乔治·凯西有三个孩子,长子威廉·约瑟夫生于1882年。就像提摩西·多诺万那个从铁路站场逃出来,当上了水牛城公墓的管理员,摇身一变又成了“爱尔兰中产阶级”的儿子小提摩西一样,威廉·约瑟夫·凯西也无意打理父亲的酒吧。他一路打拼,挤入了民主党的政治机器——坦慕尼协会,最终晋升为自治镇街道清洁部门的主管。他还是一个自学成才的钢琴家,周末会去给剧院里放映的无声电影弹钢琴伴奏来赚取零用钱。

布兰奇·A. 勒维涅比威廉·约瑟夫小六岁。其父亲是法裔加拿大人,在安大略做厨师,她从安大略来到了纽约。布兰奇性格腼腆,待人礼貌恭敬,平素里衣着时尚,爱好旅行。因为对流行时尚所知甚广,很快便从五月百货公司的售货员晋升为该公司的商品价格情报搜集员。一次,布兰奇在纽约各大百货商店边逛游边比较五月百货公司的价格是否具有竞争力的时候遇到了威廉·约瑟夫。两人于1910年结婚,并从阿斯托利亚搬到了皇后区更高档的艾姆赫斯特社区,那里除了少数是凯西这样的爱尔兰“擅入者”外,其余基本上是犹太人和意大利人。

婚后第三年,也就是1913年3月13日,布兰奇生下了第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创造了家族的纪录,尽管她认为这个纪录没有也罢。这个男孩生下来足足重14磅,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夫妻俩以孩子父亲的名字给他起名为威廉·约瑟夫(无论是家庭成员还是儿子本人,从未在名字的后面署名“小”字)。半个多月过后,长着一双明亮的蓝眼睛的小威廉就在科罗纳附近的七苦圣母教堂接受了洗礼。

杜勒斯家族一直围绕着长老会制和共和党,而凯西家族的中心则是罗马天主教和民主党。在接下来的五年中,布兰奇生下了多萝西,然后是乔治。第四个孩子仅活了一天就夭折了。正如杜勒斯兄弟姐妹依仗福斯特一样,多萝西和乔治也都依赖着比尔·凯西,乔治后来上大学的费用也是比尔支付的。1920年,父亲威廉·约瑟夫在坦慕尼协会中的地位得到了一个重要提升,受命负责组织和协助管理纽约市的养老保险。他买了一辆福特T型小轿车,而且再次举家搬迁至皇后区的南海岸,住进了米德伍德大道上贝尔摩社区更加漂亮的荷兰式住宅。少年比尔乘公共汽车去洛克维尔中心西边的圣爱格尼斯学校上学,由于水平测试成绩非常好, 12岁的他直接跳级进入了八年级。每逢星期天,早上10点做弥撒的时候,由比尔担任协助神父的侍者,这让父母很是骄傲。

比尔天资聪颖,早些时候就下定决心要以合适的方式进行自我教育。他讨厌圣爱格尼斯学校的那些修女老师,她们也常因比尔的自作聪明而恼羞成怒。有一回,一个教拉丁文的老师以为自己逮到他上课开小差,突然停下讲课,大声说道:“凯西先生,我刚才讲什么了?”结果,凯西站了起来,将她所讲的内容几乎一字不差地背了出来。每周六,比尔可以得到一块钱去看电影,但他通常会去书店买书。他说,比起看一个小时的电影,读书能给他带来更多的乐趣。书店老板也开始抱怨,每个星期六比尔总是泡在书店里遍览群书,搜寻到最后才决定到底买哪一本。回到家后,他会仔细品味自己购买的书籍,这个时候,布兰奇会给他备上面包和黄油作点心。凯西保留了买书的习惯,却对曾经无数个周六下午都会吃的面包和黄油厌恶至极。

圣爱格尼斯学校没有开设体育项目,所以凯西的父母同意让他转到鲍德温中学,那是一所设有体育项目的公立学校。凯西迷恋上了棒球,但相比打棒球来说,他更善于记住那些职业球员的统计数据。16岁那年,他已有六英尺高,但这个身高跟那麻秆似的瘦长身材完全不搭,他并不具备运动天赋,所有的只是坚定的决心。在防守、投掷、击球的能力上他有所欠缺,但因精力充沛、速度一流,队友们都叫他“旋风凯西”。他生性腼腆,在女孩面前总是支支吾吾地说不出一句话来。朋友们发现凯西脾气还有点暴躁。有一次,在自助餐厅,他暴打了一个称他为“爱尔兰书呆子”的意大利男孩。还有17岁那年,他利用暑期到长岛州立公园委员会打零工,结果因斥责一名在那里工作的护士而被炒了鱿鱼。人们对于凯西说话含含糊糊、结结巴巴的起因众说纷纭。有人称,他是在一次拳击比赛中被击中了脖子,伤害了喉咙的肌肉,因此口齿不清;有人说他是被棒球击中导致的喉咙受损;还有人说是1941年,医生采用烧灼的方式治疗他鼻子里长的东西,可能影响到了他的嗓子。

福特汉姆大学的前身是圣约翰大学,1841年由布朗克斯的天主教纽约总教区创建。该校是美国东北部第一个天主教高等学府,其建校宗旨主要是培养神职人员。埃德加·爱伦·坡曾住在广场大街上,与福特汉姆大学仅隔几个街区。他与开办这所学校的耶稣会教士建立了友谊,据说1845年创作诗歌《钟声》的灵感就来自于大学教堂的钟声。1930年9月,席卷美国大学的宣扬共产主义、社会主义以及其他一些主义的知识分子“骚动”并未波及福特汉姆大学。那是一所校门紧闭的大学,有着浅浅的草坪、砖砌的校园小径、灰色的大卵石建筑和正直清廉的耶稣会。这里很适合比尔·凯西,自从那年9月份入学以来,他发现福特汉姆大学耶稣会教士对天主教的自信和理性成为了周遭道德动荡的避风港。凯西是整个家族中第一个上大学的人,而且享有奖学金。他乘公车往返于学校与家之间,自己做兼职工作来支付其他的学习费用。其中的一个赚钱的工作不大符合伦理道德,那就是为其他学生撰写学期论文。

他原本设想当一名医生,由于第一学期的生物差点不及格,尤其是在他解剖了一只猫之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就这样,凯西选择了哲学和科学专业,但是事实上他将精力都花在了派对而不是学业上。尽管当时美国还在实行禁酒令,但他还是设法找到了酒。他周末喝得酩酊大醉,次日早上醒来对自己头天晚上的所作所为全然不知。大学的前三年,他的成绩飘忽不定——物理和宗教都是A,但英语和法语却是D。他还参加了田径和越野赛,但大学二年级末就放弃了。在那之后,他唯一一次参加体育运动是大学毕业的那一年,在颇具影响力的体育协会赢得了一席之地,那就是负责制定学生参加体育运动的规则。不过他承认在竞选该职位时,“使用过真正的高压手段”。

大学一年级的时候,凯西遇上了一个女孩,最终他被“驯服”成了一名负责任的学生,尽管做到这一点花费了她三年多的时间。索菲亚·库尔兹(她总自称索菲阿)是家中的长女,下面有七个弟弟妹妹。她的父亲亨利·库尔兹是居住在阿尔萨斯的美国人,曾一度在长岛做建筑商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