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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空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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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引發強烈感受的。

總而言之,正是因為這樣的東西在演化意義上並不重要,生物一開始便不會重視。另一方面,生物所關注的事情也確實都具有傾向演化的意義,因此往往會引發感受。也因為如此,知覺的景觀(我們所關注、會支配我們意識的事物景觀)往往會被注入感受,無論它有多麼巧妙。如果有什麼事物是你根本就毫無感覺的,那麼你可能最開始就不太會注意到它。要說世上沒有所謂純淨無感的知覺,可能也是剛好而已。

我哥哥在步入中年、不再獲得女性注意之後這麼說:「她們不是認為我不好看,只是不知道我存在而已。」確實!一位異性戀女子走在城市街區時,要關注的東西可多了,所以她知覺工具的首要工作,就是過濾掉那些最粗略甚至無意識的評價──這些東西不值得獲得意識進一步的評估。可悲的是,這類事物包括我哥哥(同樣悲哀的是,他獲得此待遇時,比我現在還年輕)。

但如果這些事物確實值得進一步評價,評價結果最終將反映在這位女性的感受之中。他是有吸引力的年輕男子?還是較沒吸引力但很好看的年輕男子?或是具備某種魅力卻看來可能自我中心到令人難以忍受的年輕男子?或甚至是跟我哥哥同年卻駕駛著百萬名車並配戴勞力士手錶的男子?上述這些男性引發的感受各不相同。

理論上來說,在天擇的光照下,所有值得關注的事物都應該引發感受。而感受會為事物注入本質。至少,我的假設是,一些靜坐者感受到事物的本質感削弱,與他們對於事物相關的感受變薄弱有很大關係。

我曾經對羅尼.史密斯實驗這個理論。我就是從他身上首次聽到「無色」的說法。

羅尼是名高大、瘦長、滿頭灰髮的男人,渾身充滿福音派氣息,這在靜坐老師中並不常見。如果你把他放在美南浸信會教堂的講台上,這景象毫不違和──直到他開口談論「無色」。私底下,羅尼是個說話直接又不多廢話的人,完全不浪費時間。我問他:「你一直在談論的這個『無色』與大乘佛教的『空』,兩者關係為何?」他稍微聳聳肩,輕蔑地揮了揮手,說:「同樣的東西。」

在那次交流中,我與他有更深入的交談。之後我決定嘗試一下自己的理論:降低對事物的情感反應能導向「空」的經驗。

羅尼一直試圖向我解釋空的經驗像什麼。我一方面猜想,在他的感知領域中,事物對他投射出來的獨立身分,並不像對我們大多數人投射得那麼強烈。但是,羅尼強調,你並不會因此喪失識別事物的能力。他說:「你希望能夠拿起一副眼鏡並且戴上,而不把眼鏡當鉛筆。你不會失去事物的形狀或顏色,只是事物之間的空間不再是分裂的。」

我問:「你對事物的情感反應,會比你不在靜坐狀態中要少嗎?你是否會投入較少的情感內容?」

他回答:「如果事情不像你所相信的那麼具有實質性,那麼你對事物的反應也就會比較不熱烈,這聽起來比較合理,是吧?所以,是會發生這種情況的。你看,所有的平靜都是來自於認識事物並非我們所想的那樣。」

我覺得有人站在自己這邊,但又不是完全站好站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羅尼證實了我的理論。他說的是:「是的。無色或空的知覺,與對事物的削弱情感反應相關。」但他對這種相關性的解釋似乎與我不同。我所說的,是削弱的情感能引導你感知到「空」,但他說的關連卻是往反方向進行:對空的知覺能削弱對事物的情感,一旦你一開始就不把自己習慣以強烈情感回應的事物視為「事物」,那麼理所當然就不會如此強烈回應它。

誰才對?也許都對。或者,至少我們所說內容之間的差異,終究不是那麼重要。

記住,首先,當我談論我們的情感受到削弱、我們的感受被削減時,並非指這是一件壞事。的確,我已試圖說明為什麼某些感受對現實來說是不良指導,我也更明白地建議,應該對整個感受的基礎結構有一定的懷疑,因為這是經由天擇建立的,其最終目的不是培養清晰的知覺和想法,而是培養那些已讓基因廣為散播的知覺與想法。所以,對我來說,把羅尼的經歷描述為感受的削弱,絕對不是在說他的經歷無法說明他對世界的看法。

了解到這點之後,我們來看看羅尼提出的兩個主要觀點:

一、對無色或空的理解,比起我們的普通觀點,是對事物更真實的知覺。

二、在對這些事物的反應中,我們通常經歷的感受,與事物的實相並不相稱。

這些說法與我所說的一致。我和羅尼意見相左的只有內觀的運作機制。他認為,澄明的視界能引致感受的削弱。在此,他的說法也反映了佛教內部的正統立場。

我則認為,感受的削弱能引致澄明的視界。確實,情感是如此細緻地與知覺交織在一起,特別是對於本質的感知。[3]



感受和故事


還有另一個事物,似乎也與本質交織在一起,那就是:故事。

別人論述的故事,或我們對自己訴說的故事,都會影響我們對這些事物的感受,並或許因此形塑了我們在其中所感知到的本質。如果捲尺背後的故事是約翰.甘迺迪的擁有物,就意味著這把捲尺與水電師父的捲尺會帶來不同的感受,也擁有不同的本質。如果我們自認擁有成功的婚姻及很棒的孩子,那麼我們家的景象,可能會比那些自認被困在壓迫婚姻關係中、培育出差強人意孩子的家庭,散發出更正面的氣氛。

這是布魯姆的一個重要主題:我們講述事物的故事,以及我們因此對事物的歷史及其本性的信念,塑造了我們對事物的經驗,從而塑造了我們對其本質的認識。他最喜歡的例子之一,是跟葡萄酒鑑賞家有關的研究。他們之中有四十人認為,兩款波爾多葡萄酒裡,標示著「頂級酒莊」的這款十分值得一飲,另一款僅僅標示著「日常餐酒」的,則只受到十二位鑑賞家的青睞。你可能已經猜到了要點:這兩種瓶子裡裝著同一種酒。

這個葡萄酒的例子,清楚說明了故事是如何形塑我們的快樂(「那是非常美好的一年」)。但布魯姆認為,如果你觀察得夠仔細,每種快樂都有一個相應的故事在背後。他對我說過:「沒有所謂簡單的快樂。沒有哪種快樂,是完全不受跟你所快樂之事有關的信念所玷汙。」他以食物為例,「如果你遞給我某樣東西,我也品嘗了,而我所知的一部分就是,這是由我所信任的人遞給我的,因此我品嘗到的滋味,會與我在地板上所發現,或花了一千美元才得到的不一樣。又或者拿繪畫來說。確實,你可以看著一幅畫,卻不知道是誰畫的,僅僅依照畫所呈現的樣子來欣賞它。但同時,你也知道這是一幅畫。」

他繼續說道:「換句話說,並非原本就有油漆潑濺在牆上⋯⋯而是有人在某個時候繪製出來展示,而這會讓事物有了色彩。」他又說,「最簡單的感覺就是:性高潮、口渴時喝水、伸展等之類的事情。它總是擁有某種描述,總是被視為某種類別的例子。」換句話說,總是存在一種隱含的敘述。

快樂是由我們的本質感所形塑,也因此由我們所說的故事以及所持有的信念形塑。對布魯姆而言,這個事實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的快樂比我們可能了解到的要深刻得多。他寫道:「快樂總是有某種深度。」

但是你可以從另一種方式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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