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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萬物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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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述你在靜坐時所擁有的經驗,是件微妙的事。如果這些經驗並不尋常,最值得重述;但如果這些經驗「太不尋常」,人們就會看著你,彷彿你瘋了一樣。我就有過這樣的經驗,而我希望這經驗能恰到好處:夠奇怪,能引起人們注意,但又不會怪到讓他們派人來把我抓走。

這是在禪修營的第四或第五天。我像往常一樣坐在墊子上,盤腿閉目。我並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任何一樣事情上,不特別聚焦於聲音,不特別聚焦於情緒,也不特別聚焦於身體感官。我的意識領域似乎是開放的,很容易把注意力從這裡移動到那裡,輕輕停歇在每個新的棲所。在此同時,我的整體感仍然存在。

靜坐到某個時刻,我的腳感到一陣刺痛。幾乎在同一時間,我聽見一隻鳥在外頭唱歌。而奇怪的是,我覺得自己腳上的刺痛並不比鳥兒的歌聲更屬於我。

你或許會問:我是覺得鳥兒的歌聲真的屬於我,還是覺得腳上的刺痛並不屬於自己?更確切地說:我是覺得自己跟這個世界合而為一,還是更像自己並不存在?如果這真是你要問的問題,那麼你可就問了一個迷人的哲學問題。這個問題凸顯了佛教不同思想流派間的差異,更根本地區隔出佛教主流哲學與印度教主流哲學。但你要問的可能不是這些問題,你可能更想問的是:我是不是瘋了?因此,我會先解決這個問題,然後再深入探討哲學問題。

首先,請容我強調,如果這種經驗會讓我發瘋,那麼我的同伴可多了。我有幾次機會對真正老練的靜坐者描述這項經驗,其中一些是僧侶,還有一些是頗負盛名的靜坐老師。他們都能辨識出我所描述的那種經驗,他們也有過。

更重要的是,他們相信這種經驗非常重要。實際上,我甚至可以說這是佛教的核心經驗。之所以是核心,並不是因為這經驗是最深刻或最重要的,而是因為這個經驗在佛教哲學地景中所占據的位置:它占據了佛教的兩個基本、聽似瘋狂但可咸認為有效的概念交會處:無我與空。這是一種宏大的合一靜坐經驗。

在解釋我的意思之前,我應該試著多描述一下這個體驗。

首先,我要強調的是,我在我自己和唱歌的鳥之間感受到的任何連續性,並不特別跟鳥有關。

這不像我上一章所提及自己對蜥蜴的感覺,也不像我意識到自己和蜥蜴之間的共通性比我先前以為的更多。這次經驗的認知性較低,更接近純粹感知。這是我與整體世界的感知邊界正在消解。換句話說,這是一種領會,而非結論。我並不是經由邏輯論證而確信這點,比起我腳上的刺痛,鳥兒的歌聲並不會更不屬於我。

儘管如此,在這次經歷之後,我開始認為你也許可以做出類似的論證,並這樣開始:腳上的刺痛感和聆聽鳥兒唱歌之間有多大差異?在這兩種情況下,感知似乎都記錄在我腦海中某處,在某種意識中。這意味著,在這兩種情況下,感知都要求訊息從遠端位置傳輸到我的大腦。我的腳傳遞有關刺痛的訊息,跟鳥兒傳遞有關鳥鳴的訊息,有什麼不同?

最明顯的反駁是:「刺痛源於你的皮膚,是你的一部分!」嗯,是的,刺痛在我皮膚裡面。但是我提出的問題在於,我的皮膚是否真的像我們直覺假設的那樣重要?在我內部的東西都是我,在外部的都不是我,這種想法真的合理嗎?因此,你不能只重申這種出自直覺的假設來應付我的問題。如果這種策略被認為是公平的,那麼沒有任何假設會被推翻。

你還可以這麼反駁:「但是刺痛等身體感覺,往往帶有深層的、固有的情感。」例如,你的腳痛本來就是會痛的,但鳥鳴則是品味問題,因為有些人聽來覺得愉悅,有些人則覺得煩人。這個反駁的問題在於──疼痛的痛苦並非是固有的。我在前面提過,有一回我藉由靜坐,把令我極度糾結的焦慮轉化為一種僅僅令我感到興趣的對象;還有一回也是藉由靜坐,把一波波襲來的急性牙痛變得莊嚴又美麗;還有一次,我藉由改變自己對腰背疼痛的看法,把疼痛轉化成溫和愉悅的感覺。

當然,把檸檬變成檸檬水並不是生活日常,這種事情在禪修營中、在我沉浸於靜坐的生活方式中,會比我回到「真實世界」時容易發生。在真實世界中,我會說的是:「我的背讓我好痛!」而若要更進一步重建疼痛的概念,要達到越南僧侶釋廣德那種無畏獻出自己的心境,還得更深刻地沉浸在靜坐的生活方式之中。

但重點是,沉浸於靜坐的生活方式是可行的,而且這打破了一項簡單的主張:來自「內部」的感覺具有固定的意義,來自「外部」的感覺則無。此外,如果判斷某件事物是否屬於我自己的關鍵判準,在於我對該事物所發送訊號的「自動」解釋有多接近,那麼,我跟自己的兒孫夠接近嗎?我女兒不在我的皮膚裡,但是當我看到她們感到痛苦,我感受到的就像是自己的痛苦。

偉大的美國哲學家威廉.詹姆斯寫道:「所謂的『我』和『我的』之間,其實很難劃清界線。」從這個意義上來說,他評論道:「我們的直系親屬是我們自己的一部分。我們的父母、我們的妻子和孩子,都是我們的骨中骨、肉中肉。當他們死去,我們自己的一部分也跟著消失。」



演化與自我的邊界


如果你問,為什麼親人會擁有這種幾乎等同自我財產的特性?答案是,我們是由體現某些價值觀的特定過程所創造的。

實際上,這個過程似乎體現了一種價值:遺傳物質得以透過世代成功傳播。而從天擇的角度來看,近親共享我們許多基因,因此照顧近親是有道理的。家族共感和家庭之愛,以及諸如家族歉疚等一連串相關感受的基因,才會因此開枝散葉。

換句話說,我們對何謂「我們」和「我們的」的直覺定義,是特定規則的產物,而天擇這種特定的創造性過程,便是透過特定規則來運作。

順道一提,我們的物種所採取的演化路徑,有可能會讓我們對某些鳥類的感受,與我們對自己近親的感受相連。當兩個物種具有共生關係(也就是說牠們會相互幫助),便可演化出維持這種關係的溫暖情感。狗似乎是與人類共同演化的,而這可能有助於解釋這樣一個事實:我的孩子一直指責我,對我家小狗的愛跟對他們的愛一樣多。我強烈否認此項指控,但若我的狗感到痛苦,我在某種意義上確實也會感到難受。

共生還可以支持一種不同的關係,讓我們質疑自我的邊界。

我們與居住在自己體內的各種細菌有共生關係,而這種關係會以各種方式影響我們的情感和思緒。科學家已經發現,若以合群小鼠的腸道細菌,取代害羞、焦慮小鼠的腸道細菌,能使害羞的小鼠變得合群。出於道德原因,此研究沒有進行人類實驗。但其他證據清楚顯示,在我們的物種中,微生物也會影響心智,部分是透過影響神經傳遞物。也許這麼說並不會太過分:事實上,這種細菌就像禪修營中的那隻鳥一樣,向我的大腦發出訊號,只不過是以更微妙的方式在傳遞。

因此,如果我經常將自己身上細菌發出的訊號,認定為我的一部分,何以不能把鳥類發出的訊號也認定為自己的一部分?如果特別考慮到演化採取不同途徑,涉及人類與鳥類之間的共生。那麼,這些訊號或許看起來更像是我的一部分?[1]

我試圖提出的一般觀點如下:大量訊息影響到我的大腦,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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