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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绿树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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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名昭著的冲突(比如格拉斯顿伯里大屠杀),但总的来说,修道院可能正是民族同化的前沿阵地。得益于独特的英格兰修道院教堂制度,英格兰人和他们的外国新主教有着频繁的接触。兰弗朗克尤其钟爱这一理念。在诺曼征服之后,修道院教堂的数量从4座增加到了10座。8根据一封写于他去世(兰弗朗克于1089年去世)前不久的书信,我们可以得知,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这位大主教为他所制定的严苛政策而感到悔恨。他认为,自己在到达英格兰之初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不该对英格兰的风俗横加干涉。在他宗教生涯的后期,他本人已经成了圣邓斯坦狂热的崇拜者。在其他的地方,我们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态度上的软化。1079年,一座诺曼大教堂在温切斯特开始修建。到了1093年(即该教堂竣工的时候),人们带着敬意,重新把圣斯威森的圣骨安置在了那里。9就在同一年,另一座新的大教堂在达勒姆开工。与之前的同类建筑相比,这一建筑有所不同。尽管就其规模和比例而言,达勒姆大教堂是诺曼风格的,但就其内部装饰而言,它并没有诺曼征服初期所建立的新教堂那样简朴。相反,它无疑是按照1066年之前的装饰风格装饰的。立柱上雕刻有典型的老式英格兰艺术的线形图案。在建筑上,我们已经在见证盎格鲁与诺曼文化的融合了。10

到了12世纪早期,一些神职人员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渴望,想要在诺曼征服所造成的鸿沟上架起一座桥梁。马姆斯伯里的威廉或许会因为这一隔阂而哀叹。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他写作的部分目的就在于消除这一隔阂。而且,既然他所写的历史书有大量留存,这就说明,至少在当时的其他修道院里,还有人能接受他的观点。与之同一历史时期的教士亨廷登的亨利也有着同样的渴望。亨利是按照他的主教林肯的亚历山大(Alexander of Lincoln)的吩咐来写作的。这位主教是诺曼人的后裔(至少他的父亲是诺曼人)。这位作者告知他的庇护人,“按照您的吩咐,我担负起讲述这个王国的历史以及我们民族起源的重任”。他在表述中使用了“我们”一词。这意味着,亚历山大可能也自称英格兰人。11 12世纪初,撰写《赫里沃德传》的伊利僧侣也是这样做的,而他的目的在于维护被征服民族的荣耀。在他的笔下,赫里沃德不仅英勇,而且很有骑士风度,是值得诺曼人尊敬的敌人。《赫里沃德传》一书的潜台词就是,英格兰人和诺曼底人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和平共处。事实上,在这一版本的故事中,赫里沃德最终同征服者和解了。12

在撰写他们的历史的时候,这些编年史家所用的都是拉丁文。据此,我们也许会认为,这些编年史家的影响非常有限,仅限于修道院和教堂之内。但事实并不一定是这样。马姆斯伯里的威廉向很多世俗领袖都赠送了他的历史作品,包括亨利一世的孩子们和苏格兰国王。在大约10年后,若弗鲁瓦·盖马尔的《英格兰人的历史》(EstoiredesEngleis)证明,世俗人士渴望了解这些知识。正如其标题所示,若弗鲁瓦的历史著作是用法语写成的。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因为在若弗鲁瓦之前,法兰西人几乎没有写出过类似的使用法语方言的作品。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他根本没有用居高临下的态度来对待英格兰人。若弗鲁瓦盛赞英格兰早期诸王的功绩,其中还包括克努特和他的儿子们的事迹。在他的笔下,赫里沃德甚至成了为了自由而反抗诺曼压迫的战士。然而,委托他写作此书的是拉乌尔·菲茨·吉尔伯特的夫人康斯坦丝(Constance)。这位夫人正是不折不扣的诺曼人的后裔。13

除去盖马尔的著作以外,大概没有其他历史作品能够更好地说明,自从进入12世纪中期以来,早期诺曼移民的后辈是如何在英格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的。殖民地社会的顶层(国王和上层贵族)保留着他们与祖国的联系,同时关注着海峡两边的状况。但是,《末日审判书》显示,在英格兰的约8000名诺曼人之中,绝大部分人没有类似的利益牵绊。而且,在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里,他们很可能都居住在英格兰。在经过了2代或者3代人之后,在这些人当中,仍然有一部分人不把自己当作英格兰人。(在12世纪50年代的文献中,他们还在自称“我们法兰西人”和“我们诺曼人”。)但无论如何,英格兰是他们的家,所以他们自然会对它的历史、地理和文化感到好奇。即使他们对此并不好奇,他们仍要和自己的英格兰佃户和邻人共处和合作。《末日审判书》特别强调了国王的总佃户。而在描写总佃户的佃户们的时候,编纂者所花费的力气则并没有那么多。根据其中的记录,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即诺曼征服已经在事实上清除了英格兰人。但是,其他证据提醒我们,尽管其生存的境况很艰难,还是有很多当地人幸存了下来。例如,末日审判陪审员的名单显示,有许多英格兰本地人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但在《末日审判书》中,他们的存在却没有体现出来。为了在这个以英格兰人为主体的社会中发迹,这几千个诺曼移民一定已经学会了说英语。(如果只是作为第二语言的话,他们还是能接受的。)事实上,一些语言学家甚至认为,我们今天所讲的英语不过是在诺曼征服的社会环境中被创造出来的一种混合语。14

这两大族群之间也存在通婚现象。历史学家们倾向于否定奥德里克的说法,即这种婚配模式在1066年之后不久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是,奥德里克本人就是这两个民族通婚的结晶。而且,早在1074年,他母亲就已经怀上了他。因此,我们也许可以暂且相信他的话。马姆斯伯里的威廉和亨廷登的亨利都是盎格鲁人和诺曼人结合所生的后代。马姆斯伯里则提出,就总体而言,诺曼人非常乐意和这些比他们地位低的人结婚。他们这么做也许是为了爱情。《末日审判书》提到了一个定居在诺福克皮肯汉姆(Pickenham)的布列塔尼移民。他“爱上了那片土地上的一个女人,并最终娶了对方”。然而,可以看到,紧接着的一句话就是“后来,他持有了那片土地”。既然如此,我们便可以推断,正如在其他例子中一样,爱情并不是这个诺曼定居者唯一的动机。为了加强他们持有这片土地的合法性,新来的诺曼领主们通常也会在他们所取代的家族当中寻找配偶。这样一来,新娘的男性亲属们也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最引人注目的是,1100年,就在亨利一世继位的3个月后,他迎娶了伊迪丝,即埃德加王子的姐姐玛格丽特的女儿。因此,从12世纪初起,英格兰就有了来自自己民族的王后。就像《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所直言的那样,英格兰人有了一个“真正的英格兰王族的王后”。15

如果说,婚姻表明了人的心之所向,那么,通过埋葬的地点,我们同样可以看出他们的情感倾向。第一代征服者们在诺曼底出生并长大。他们大多更愿意把新积累的财富投给家乡的修道院,并将那里当成自己最后的居所。(也有特例:蒙哥马利的罗歇被埋葬在由他建立的什鲁斯伯里修道院。)但是,在几代人之后,这一天平发生了决定性的倾斜。许多诺曼移民在英格兰捐建修道院,自然会选择在那里长眠。征服者家族成员对埋葬地的选择很好地体现了这一转变。威廉自己葬在卡昂,而他的儿子们则葬在了英格兰。鲁弗斯葬在了温切斯特,离他死去的那片森林不远。对此,我们或许会认为,他是偶然被埋葬在这里的,而并不是出于他自己的选择。因为他并未修建过属于自己的教堂,所以我们无法揣摩他有关身后事的想法。但亨利一世则不同。即便他死于诺曼底,最后却还是葬于英格兰。在他死后,他的遗体被运到了海峡的另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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