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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刺激物中,排在第一位的是糖。糖是果酱和用油及面粉烤成的点心的不可或缺的添加剂,也是无数杯咖啡、茶和可可的甜味剂。甘蔗在制糖原料中的霸权地位曾多次受到挑战。先是法属圣多明戈(海地)的奴隶反抗,而英属牙买加又废除了奴隶制度,其后甜菜又在欧洲气候温和的地区传播开来。但是它始终没有完全失败,并且在 19 世纪 30 年代以后,它种植的英亩数再度有所扩大。
在英国人的势力范围以内,甘蔗糖的再兴得力于一种新的劳力,也就是来自东印度群岛的服务契约劳工。英国人于 1815 年由法国人手中赢得了印度洋上的毛里求斯岛。它是得力于这种新劳工的第一个英国殖民地。它在新的甘蔗糖生产地中也是首屈一指。接下来的是英国由西班牙手中夺来的特立尼达岛(Trinidad)和由尼德兰手中夺来的圭亚那(Guyana)。19 世纪下半叶,来自东印度群岛的服务契约劳工,开始在斐济群岛(1850 年)和南非纳塔尔(Natal,1860 年)的蔗田中工作。而大部分来自新赫布里底群岛的美拉尼西亚人,都以征用或签约的方式在澳大利亚的昆士兰(Queensland,1863 年)和斐济群岛(1864 年)工作。
对美拉尼西亚人的强迫征召或者“绑架”,影响了大量的人。1863—1907 年,单是抓往昆士兰的美拉尼西亚人便有 6.1 万人之多,其中后来能够平安还乡的不到 4.5 万人(Docker,1970:274)。这样的强迫征召在许多岛屿上促进了当地劳工征召人或猎奴者的事业。其中一个这样的人是苏禄群岛(Sulu Vou)上的夸苏里亚(Kwaisulia)。夸苏里亚签约在昆士兰工作,于 19 世纪 80 年代还乡。他依赖自己在当地的关系网络,将劳工供应给强迫征召的人,而取得的报酬是武器与弹药、煤油、药品、五金器具和建筑材料(Docker,1970:130—138)。他利用这笔财富扩大了经营的规模。在其他地区,地方贸易的终结并不是由垄断的人所控制。不过强迫征召引进了枪炮,抢劫与战争增加,毁灭了大部分的当地人口。
由 1830 年开始,尼德兰人也在印度尼西亚,尤其是在爪哇,着手扩大糖的生产,所用的制度曰“耕种制度(Culture System,尼德兰语“Cultuurstelsel”意指“耕种制度”,参见 Geertz,1963)。“耕种制度”要求村民以农作物而非货币向政府付税。这个办法是为了增加所有热带农作物的生产,而在糖和咖啡这两种作物上最为成功。糖和咖啡成为“荷兰东印度公司”最主要的两种外销农作物。甘蔗是一年生的作物,可以种植在像爪哇村民的水稻灌溉田那样的土地上。尼德兰人的甘蔗种植园以村中五分之一的土地生产甘蔗,一方面得到了适宜的土地基础;另一方面得到了就住在村落中的劳力,这些劳工可以季节性地在蔗田上工作。尼德兰人阻碍爪哇小农独立生产蔗糖,但加强了爪哇村落惯常的活动。在这些村落中,劳工因不断加强在灌溉田上种植稻米而人数增加,他们很可能是蔗糖作业的储备人力。
1870 年,新制定的立法,将执行“耕种制度”的责任由政府转移给私人企业这项法律。法律通过保护村落的土地产权,继续维持了村落的完整,但却将甘蔗丛的所有权授予个人。不久以后,这些新的种植者经历财政危机而破产,其权利遂归于本部在尼德兰的公司。这些公司于是将蔗田和大规模的资本密集型加工厂合并。生产蔗糖的劳工仍然由种植水稻的村落中征召而来,但是对每一个新工厂及其相关蔗田的管理权,却完全落入欧洲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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