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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不吭声,我并不悲伤,因为,队长明显撒了谎,我瞧不起他,我只是感到很孤独——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明确地品尝到孤独这种滋味。我心想,我在母亲的故乡挨斗,而母亲在我的故乡,双方都不知道对方在做什么。后来我舅舅找到队长,用全村人都能听见的大嗓门说:“那才是个十二岁的娃娃嘛!和阶级斗争有狗屁关系!”我舅舅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字不识,但心性单纯,敢作敢为,这种性格让他在村子里颇有威望,历次政治斗争也从来没有把他牵进去。还是由于这个原因,“文化大革命”期间,没有任何官方文书,他却敢于把我们几个人接过去,安插在生产队。随后我的任务就变了,变成我梦寐以求的事情:放马。只放一匹马,一匹枣红色的老马,名叫瞎马(马的右眼是瞎的)。宁夏平原处处是农田,只能一人牵着一匹马去田间地头找草吃,始终不丢缰绳。我几乎天生会骑马,我只要骑在马上,任何马都“很听话”,随便给一个小小的暗示,马就能听懂,和牛完全不同。放马的时候我对孤独又有了新体会,觉得孤独是好东西,而且我还在田野里给孤独找到了恰当的比喻。我认为,当蜜蜂落在花朵上屁股一压开始采蜜的时候,花蕊才意识到自己曾经是多么孤独。有些花蕊也许终身孤独,假如没有被蜜蜂发现。而人的好处是,人可以随时意识到自己的孤独,人还可以发出疑问:“不知我的蜜蜂在哪儿呢?”
学习写作很多年之后的某一天,我突然认为,1975年冬季的那个早晨,应该算我写作的开始,因为,一个“文学自我”在那一天苏醒了。我认为,孤独的自我就是文学的自我。孤独和文学的关系正如花蕊和蜜蜂的关系。
而我的软弱性格一直有增无减,越是读书学习,越是变得软弱无力。大学时代看过《甘地传》,甘地的精神令我十分着迷,他粗服蓬发的样子在我看来,是最舒适最完美的样子。那之后我开始有意识地拒绝暴力,崇尚“软弱”。渐渐地,软弱不再是一种性质,而变成一门哲学。“软弱”二字,构成了一门哲学。在一个充满强硬和暴力的世界,软弱是文明和智慧,是另一种力量。和软弱相近的东西,如不近女色,吃素,一并被我喜爱并接受。所以,大学时代我瘦得像一根豆芽菜。深夜,我和一个女子围着校园湖转了十圈八圈,都不知道拉拉人家的手。当然也有不敢的成分。当时的校园里,因为拥抱亲嘴被处分甚至被开除的例子很多。总之我认为,软弱恰好是我的禀赋,更是我通过阅读和学习自愿拥有的一种品质。每当我自诩为一个“软弱的人”的时候,我就觉得呼吸顺畅,身心自由,非常自在。现在冷静回想,才明白,当时之所以喜爱软弱,其实是一种低姿态,和自私、自卑和自我保护心理关系更大。不强,不色,不肉,实在是最低限度的自杀。
坏就坏在,软弱会成为习惯。
日常生活中,当你习惯于软弱处世的时候,麻烦就接踵而来。别的不说,单说我的三任前妻,人家恐怕并非天生强势,而是因为,你软弱,人家三人做出了相同的条件反射。在更软弱面前,软弱会自动成为强势的一方。
如今我五十多岁了,才开始学习拒绝,学习强硬。倒也不晚,前不久碰到一个我曾经追过的女人,她竟然夸我:“有男人气了。”女人对男人气的喜爱正如男人对女人气的喜爱,像一种生物本能,难以理喻。我们隔了二十年偶然见面后,几乎不用暗示,毫不迟疑地各脱各的衣服,双方都像末流的向导一样带着另一位,走向一个烂俗的大众化的景点。上床了,足够炽热,也足够平淡。终于把“上床”这一课补上了。这一课似乎必须补上。事后,她说:“当年你有这么好,我肯定嫁给你。”我说:“我还是过去那个我,有啥好的。”她说:“现在的你,好有男人味。”我说:“狗屁的男人味,当年还是个小伙子,初出茅庐,羞羞答答,当然没有男人味。”她说:“不,当年你已经三十多岁了。”我说:“男人三十多岁,还远远没长大。”她说:“反正不一样,你不懂我懂。”我说:“所谓男人味女人味,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浅薄的东西。”
我和她再没有第二次。
误以为会没完没了,结果却没有。约起来很方便,一个电话而已,但再也没约过。好像那次还算不错的补课,无意中伤着了什么。
我还是想发疯。或者说,我的前世想发疯。我有一种被前世附体的错觉,很难受。但我真的没能力发疯。
实话实说,我能想到的发疯是和居亦分手,我心里冒出一句话:“我们分手吧。”显然,这话是说给居亦的。我禁不住在想,如果她问原因,我就说我不是一个值得爱的人,我有一个可怕的前世和一个不怎么样的前半生。她如果傻乎乎地还要黏着我,我就向她吼叫,骂她傻瓜!我终于可以强势一回了。借此我也才意识到我的三次离婚,原来不过是三次发疯。离婚,分手,可能是对发疯的曲折模仿,我另外找了好多借口来装饰自己的离婚,其实却另有奥秘。事实上,我一直都有不可自禁的发疯冲动,偏偏我又反感暴力,憎恶粗野,不能在需要的时候说出需要的狠话硬话,也砸不了电视、摔不了锅,于是我只好一而再再而三地分手,离婚。我要借机向三位前妻道歉。耶稣说:主啊,饶恕他们,他们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做了什么。
好在,我舍不得和居亦分手。
除了分手,还能做什么?最起码可以找一个人好好倾诉一番。哈哈,原来倾诉也是一种暴力。倾诉是找一个合适的人,用没完没了的唠叨向对方施暴。
实际上我从小就不习惯倾诉。在海棠小学被同学“五马分尸”,从来不会和家里人讲。在七步小学如果头疼不是那么严重,肯定不会说出来。牙打掉往肚里咽,对我来说一点不难。我从来没有过因为无处倾诉而憋得慌的感受。
不过,此刻我真的好想倾诉。
当然是向一个女人倾诉。向一个能做爱的女人倾诉。这个女人必须是我愿意为之敞开心扉的女人,必须是一个能看到苦难的女人,不会轻易嘲笑我,没有高高在上指点迷津的习气,只有爱,只有包容,只有母亲一样的宽大、情人一样的细腻。
这个人是谁?
当然非居亦莫属。
我曾经拒绝居亦跟我来老家,现在,我又想马上看见她。我想,我们可以一直住在七步,不去海棠。现在的七步古镇是一个旅游胜地,人来人往,处处有陌生面孔,两个人住在旅舍就像度假。反正,我的前世已经不需要花太大工夫就可以水落石出。曾经是土匪,杀人如麻,这一点已经是毫无疑问的。接下来要搞清楚的是,进入马家堡子之前,离开马家堡子之后,“前世的我”是什么情况?我幻觉中的军人接近三十岁,微胖,是功成名就城府在胸的样子,但是,巴尚志看到的那个人——鹞子李,是一个翩翩少年,可能先当兵,后带着几十名士兵逃出来,摇身一变做了土匪。这种情况在当时很常见,军阀之间,土匪之间,总有人突然“拐带”走一些人,另立山头,或加入新的力量。“拐带”这个词,我是从有关资料上看到的。民国前后的中国,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
我给居亦打了电话。
“我完了。”这三个字并不是我预先想说的。
“怎么了先生?”她问。
我说:“我上辈子作恶多端,这已经确定无疑了。”
她问:“你找到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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