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卷三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

出大事了,我父母也想一起去你老家转转。他们说,咱们见过面之后,他们就会单独去拉卜楞寺嘉峪关敦煌等地走走。”

我问:“他们是不是专门来揍我的?”

她说:“哪会,他们绝不会干涉我个人感情的。”

我问:“你那么自信?”

她说:“没问题,我早给他们说过了。他们看过你照片,很喜欢你。”

我说:“他们真的揍我,我可要还手的!”

她说:“你同意了?”

我说:“亲爱的,同意了,买好票告诉我。”

她说:“好的,注意安全。”

我设好了前往襄南令家窖的导航,立即出发了。我发现我的全身在暗暗发抖,连牙齿都在发抖。我相信自己深爱着居亦,我爱她,这是没有疑问的,我的心不会欺骗我自己,但是,我真的没那么自信。仅仅因为爱而自信,我做不到。至少,我的自信不足以让我镇定自若地等待居亦父母的到来。无论如何,我都觉得自己像一个小偷。我手上有一个好东西,我不相信那不是偷来的。同时,我还在自觉地做着换位思考,如果我是居亦的爸爸,会怎么样?我一定会把东声这个混蛋捉住痛扁一顿,甚至有可能杀了他,如果我自己下不了手,不排除雇凶杀人。我女儿只比居亦小三四岁,我认真想过,我绝不允许相同的事情发生在我女儿身上。如果我女儿告诉我,她爱上了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人,我会二话不说,立即堕落为我曾憎恶过的我父亲那样的“老式家长”。我一点不比我父亲“更年轻”,不比我父亲更懂得尊重子女的权利和自由,所以我觉得好懊丧。

襄南镇刚好有集,街上人满为患,一辆外地牌照的车,怎么打喇叭都没用,我熟悉这种情况。我只好停下车,先去理发店里染发。我知道居亦的父母比我大七八岁,居亦也说,我显得比她父母年轻多了,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太老太老。染发的时候,镜子里的那个老态龙钟的家伙,他颓丧的样子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然后,我从街上买了一些烟酒。

我很顺利就找到了令家窖。

问了好几个人,没人知道罗丑女这个名字。

我说:“人肯定不在了,陕西口音,曾经是瓜子,后来好了。”

终于有人想起来了,把我带进一户人家。

没错,是罗丑女的儿子家。

我回车上提来那堆烟酒,做出走亲戚的样子。一个老婆子迎出来,我说:“我是从甘谷那边安家嘴过来的。”她一听就明白,带着我进了堂屋。堂屋侧面的炕上躺着一个头发乱蓬蓬的老汉,头冲外,看不清脸,有一股子难闻的味道飘了过来。老婆子费了很大劲才叫醒他,他支起身子看看我,眼神有点木。“快不行了。”老婆子说。我用最大的嗓门对他说:“我是记者,我来了解一下罗丑女的事情。”他听明白了,咕咕哝哝说:“我妈,死了整二十年了。”我说:“我想了解,她老人家当年是怎么从马家堡子里逃出来的?”老先生这次竟死活听不明白,多少有一点装糊涂的意思。这时又进来几个人,是老先生的儿子孙子,他们觉得老先生的样子有些丢脸,硬把我拉出来了。

关于半夜冲进马家堡子的土匪,他们人人都知道一些,争先恐后要对我说,但他们的描述是我从小就熟悉的,适用于所有土匪。

下述内容是比较可信的:

事情出在民国二十一年一月的一个后半夜。

土匪头子其实是一个国民党军队的连长,一连人刚刚从战场上退下来,死伤过半,垂头丧气,剩下的人临时决定效仿绿林好汉,自立山头。

这个连的番号是×团×营5连。

连长训话的时候说,咱们5连从今天开始改叫鹞子帮。以后人马多了再想办法回军队去精忠报国,这年月,没人不喜欢人马和武器。

连长还说,打算留下来跟着我做土匪的,每人送我一样礼物,不要猪头羊头,要人头。一人一颗人头,写上自己的名字。这堡子里只有二十七颗人头——到底是二十六颗还是二十七颗?咱们是五十一个人,不够割,可以记账,明天出去带一颗人头回来就行。人各有志,打算回家种地的,把枪和马留下,现在就可以走人。

结果,有三个人要走,一出堡门就传出三声枪响。留下来做土匪的人都吓得发抖。

罗丑女,身为一个又傻又哑的姑娘,在堡墙上看到如此多的内容,有些解释不通。但是,后面这些内容的确不像胡乱编造。比如,在中条山战役中,全部阵亡的那个连为什么也是5连?我相信,后来的5连是特意保留下来的一个连。再比如,一人一颗人头,虽然骇人听闻,却和我在催眠状态下看到的情景相似。

我这是看热闹不嫌事大。

某些瞬间,我真的忘了我在调查我的前世。

前世的过错及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我不能不发出这样的疑问。

既然一个人在投胎转世之前先要喝孟婆汤,说明上帝造人的游戏规则十分透明。老鼠的责任老鼠承担,猫的责任猫承担,不能突然又说,猫的前世是老鼠,所以猫还要承担老鼠的责任,如果真是这样,喝孟婆汤的意义在哪里?著名的人类学家,享年一百岁的克洛德·列维·施特劳斯说:“人有一百种放弃自己责任的倾向。”我很同意他的看法,我自己也有这样的倾向。但是,他所说的“人”显然指“只来一次的人”。至于再三转世的人如何承担前世以及前世的前世的责任,没见他有过论述。

我坚信,孟婆汤不是白喝的。

临走的时候,罗丑女的一个孙子把我叫住,态度变得很神秘,悄声说:“让你看一样东西。”我等他去取。不久他回来了,手上有一个精致的小鼓,双面都是鼓,一面略大一面略小,腰很细,一只手能握起来。鼓皮发白,鼓帮也发白,能隐约看出鼓帮上原本有图案,现在只剩一丁点斑驳的色彩了。我的判断是,一个老鼓,有些年纪了,上百年有了,没什么了不起的。甘谷通渭这一带的人在过年过节耕种丰收的一些重要日子里喜欢敲锣打鼓跳舞唱歌,各种各样的鼓我见过不少。小时候我也玩过鼓。

他说:“你仔细看看。”

我再看看,说:“不像驴皮牛皮。”

他说:“当然不是。”

我问:“猪皮?”

他一笑,说:“人皮!”

我心里一惊。

他说:“拆马家堡子的时候找到的。”

我问:“土匪留下的?”

他说:“肯定是。”

我说:“马家堡子里不是住过好几批人吗?”

他说:“我奶奶没见过。”

我要走,他说:“这个鼓有人出一千元,我们没卖。”

我说:“我拿走,给你一千一。”

他说:“再加一百。”

他跟我去车旁边,我从车里取上钱给了他。

我顺着原路回了七步镇。

一路上,车子稍微一颠,人皮鼓就会发出冷幽幽的轻响。甚至风一吹也会响。后

上一页 章节列表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