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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疑问不过表明我还活着,这具臭皮囊还健在。它用血肉养育着我的疑问,养育着我对肉体的轻蔑,对灵魂的仰慕。当它死了,一切疑问一切偏见也将消失。最被轻蔑的东西,最伟大,事实可能正是如此。除了肉体,还有什么?什么也没有。什么潜意识,什么超心理,什么前世,什么灵魂,什么自我,这一切都不过是肉体本身的一部分性质,肉体能品尝酸甜苦辣,同样会发出疑问,产生幻觉,仅此而已。曾经的那个幻觉,大概仅仅是幻觉,一个年轻军人骑着一匹大马,挎着手枪,威风八面,这很有可能就是我印象中的父亲,因为父亲正是骑兵,解放那一年父亲是马鸿逵贺兰军的一名骑兵营长。杨得志的部队从中卫中宁一路打过来,正在快速逼近银川,在大坝、小坝一带负责阻击的贺兰军早已人心涣散,无心恋战。某一日半夜,身为营长的父亲打了个盹,睁开眼睛,发现所有的士兵和战马都跑光了,只剩下一大堆枪。父亲一个人守着枪,一直等到次日下午,杨得志的部队来了之后,父亲用一堆枪换了一份投诚证明,不久就和母亲骑着一匹白马回甘肃了。半路上,投诚证明和钱包一同被小偷偷走了。历次政治运动中父亲就仍然是反动军官。这样说来,我幻觉中的军人偏偏也骑马挎枪,难道和心理暗示无关?我从小听父亲讲了很多这样的故事,马鸿宾马鸿逵卢忠良马全良马敦静这些名字,我如数家珍。
但是,至少有一个出入让我的疑虑显得有些牵强。父亲是骑着一匹白马回来的,村里人至今还记得那匹白马,它是在村里老死的。况且,父亲说,他的一个营全是白马,被称作白马营。每一个营只有一种颜色的马,另有黑马营、红马营、花马营。我从小就幻想我长大后也要当骑兵营长,而且要当白马营的营长。
幻觉中的马却是一匹红马。
无论如何,它都应该是一匹白马。如果那是印象中的父亲,应该是白马。如果是想象中的我,更应该是白马,梦幻一般的白马。
4
我并没有马上离开七步镇。我似乎喜欢上了在家门口流浪的感觉。第二天我继续戴着墨镜,在七步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以七步小学为中心,向东西南北每一个方向走去。七步镇本来就不小,规模并不比一座一般的县城小,现在就更大了。马务巷这边的老街和老建筑基本上是原来的样子,破坏很少,这足以说明七步是一个古风犹存、斯文深厚的地方。有三座堡子,每一座都是大堡子,比海棠的两个堡子大多了。还有八座大宅院,最大的一座是李八爷家的,叫“进士第”。和李八爷有关的遗迹遍布七步镇,李八爷堡子,李八爷桥,李八爷书院,等等。李八爷,原名李以俊,排行老八,道光年间的进士,曾任陕西旬阳、旬邑等地知县。进士第我也进去看了看,顺便当了一回游客,以前的确没进去过。按说七步镇也算是我的故乡。七步镇的很多宣传材料里,提到“当代杰出人物”时,我也忝列在内。七步的每一个字画铺里都挂着我的字,据说都卖得不错。可是,我就是不情愿把七步也看作故乡,在珠海向人介绍,说我是甘肃天水人,在兰州向人介绍,说我是天水甘谷人,在甘谷向人介绍,说我是七步海棠人。如今人在七步,只觉得海棠才是故乡。可见故乡这个概念是越来越小的,直到小到一个村子、一座院子、一个母亲。
故乡其实是一个出口。我们通过一个具体而微的出口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于是我们一生都忘不了那个出口。我们以那个出口为故乡。故乡的大小在变,作为圆心的出口永远那么小。为什么当我们回到故乡或接近故乡时总是免不了有些哀伤有些难过?是因为我们无限接近出口,无限接近本质,无限接近疑问。我们对自己的来和去无能为力,我们对来和去后面的黑暗一无所知,我们实在不能不哀伤,不能不难过。当母亲也去世了,那个圆心将变得游移模糊。我也才能做到,不急着回去。其实,没有了母亲,就算身在故乡,也像一个流浪汉。说起母亲,我真的好想重新成为回忆症患者。我好后悔找王龄博士治愈了回忆症。此刻,我认为有些疾病是不该被治愈的。待在疾病里让人觉得安全和满足。我们的灵魂也许就藏匿在某一种疾病里。也许疾病才是我们的故乡。
从早到晚我不停地转来转去。
遗憾的是,今天连头晕的感觉都没了。在七步小学,在七步镇的任何一个角落,我都正常极了,不再头疼不再头晕不再出现任何幻觉。昨天那个剪影可能是我和“那个幻觉”的最后一面。看来,那个幻觉,也有它的寿命。它也有死掉的一天。它可能是一种能量,一种隐秘的能量,它会产生,也会消失。时间的延伸、空间的改变、人流和信息流的增加,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促使它消失。能量守恒定律是就总体而言的,但是,任何一个个别的特定形式的弱小的能量,它会出生,也会死亡。它转化成别的东西,它融化进总的能量中,这是更有高度的计算方式。而我更愿意固执地认为,它死了。我的那个幻觉,它死了。以后我只能“回忆”它了,直到我也死了。幻觉中的那个人到底是谁?现在我比以前任何时候更想弄清这个问题。
我打算请人帮忙。我必须如此。
我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小学同学蒲霞。蒲霞是七步中学的老师,从天水师范毕业后回到七步镇当老师,目前大概做了奶奶。除了五年级做过几天同学之外,后来的几十年,我一共见过她两次,都比较早。一次是二十几岁,一次是三十几岁,印象都不错,觉得她越来越出脱了,还是有点冷,但柔的成分更多了,柔让冷变得更有味道。她结婚很早,师范一毕业就结婚了,所以我对她的好感完好地保存至今。几年前她打电话问我要过字,我写好寄给她,没多久她又要,我又写好寄给她,前后要了三四次。我这么说,绝非在埋怨她,而是觉得她这种率真的没心没肺的性格,以及对男人的支配欲,倒让我心里挺舒服的。女人也许应该分两类,一种是雄性的女人,一种是雌性的女人。雄性的女人更霸道,更野性,更有支配欲,但仍然是女人,甚至是更有味道的女人。无独有偶,我的三任前妻都是这一类型的女人,肯定和我的这种认识有关。我显然忽略了结婚之后的长期相处,一个男人将如何选择自己的“角色”。做这种女人的男人,首先要在角色上做出让步,得让自己在很大程度上是另一个性别——女人,要像女人一样学会妥协,学会从属,甚至学会撒娇。如果能做到,或者天生就喜欢妥协和从属,天生有女气,就会平安无事,甚至不缺少幸福。如果相反,就随时可能爆发战争,直到离婚。有时候我觉得妥协和从属没什么不好,一切听她的,大事小事都由她安排,我专心写我的小说练我的字,何乐而不为。有时候我又觉得难受,觉得不对劲,心里突然会生出反抗和捍卫的冲动,大部分时间已经忍过来了,某一个瞬间却爆发了,于是前功尽弃。现在想来,魔鬼正是“反抗和捍卫的冲动”,忘不了自己是“男人”,尤其是亲戚朋友眼中的男人,孩子眼中的男人,不能不“反抗和捍卫”。按理说,有了前两次婚姻的经验,第三次我应该习以为常了。但是,意外的是,我的第三任妻子才是支配欲最旺盛的一个,她的支配欲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家里吃饭,她要坐餐桌的主位,两人一起逛街,她要走在前面,她既不会牵我的手,我也不能牵她的手,一同开车,方向盘在我手里,加速减速、左转右转如何停车要听她的,甚至做爱,必须是女上男下,她还要始终睁着眼睛,两个人都睁着眼睛做爱实在是可怕,我只好“选择”闭上眼睛。有时候看见我睁开了眼睛,她会尖声命令:“闭上眼睛,听见没有?”或者稍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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