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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南京,面对日本兵的大屠杀,南京人以更大的规模,把人的笨拙提升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即使是几十万个死,加起来,仍然是死。同一年,面对日本的侵略,中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同一年,国共两党在陕西共祭黄帝陵。人类做了太多复杂的事情,唯独没有注意到人是多么笨拙,人类本可以基于对人自身的同情多做些事情。
我在海棠一现身,就走不开了。
在海棠,每天都有人来求字,略微讲究些的,会带着一两瓶酒、两三条烟;不讲究的,则会翻墙破门,死死逮住你的胳膊,“央求”你写,这肯定是全世界最粗野的“央求”了。因为是老乡,又因为求的是字,又不是金银财宝,所以我是没理由不写的。给一个人写了,就要给所有人写。一眨眼几天就过去了。
正是在这样的忙乱中,我不知不觉找到了宽容李则广的理由。我是这样想的,不知有没有道理。李则广虽然早在十三岁就有童养媳东梅,可是,他并不喜欢东梅(或者因为太小,还没有性觉醒),他一直拒绝和东梅同房,十七八岁就出去当兵了,十八九岁又当了土匪头子。那么,这之前的李则广应该没有碰过女人,没有做过爱,没有享受过性爱和性温柔,凶狠和毒辣是非常有可能的。一个没有爱过的人,或者目前没有生活在爱中的人,会更凶狠更毒辣,我是这样认为的。另外,李则广是带着半个连的人突然跑出来另立山头的。十八九岁,还是一个挨不了几扁担的愣头青,什么都是听来的,或者想象的,没学习过怎么做一个土匪,就已经是一个土匪了,而且是一个土匪头子。社会上对“土匪”这种人有什么样的想象和传说,李则广就有可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杀人,抢人,不讲理,要什么就是什么,人们对土匪的印象无非如此。我从小就知道,陕西人张献忠的外号是“张不问”,意思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见人就杀。他的手下,马鞍上总挂着一颗颗人头或者一串串耳朵,人头和耳朵是论功行赏的依据。李则广要求手下送给自己的见面礼是人头(文献里称作首级)而非别的,完全是少年土匪的做派,是凭着想象和印象胡作非为。所以,我认为从这个角度看李则广也是略可宽容的。盗亦有道,很多土匪内部其实有极为严密和细致的规矩,杀人抢人会选择恶人富人,但李则广当时应该还没有到这个档次,转移到徽县那边之后怎么样,有待进一步了解。
原谅我,李则广毕竟是我的前世。
我潜意识里有为他洗白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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