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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洞庭的途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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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本来是想去洞庭看一场日出。这个计划,是从三年前他们认识时就确定好了的。真正付诸实践,却到二○一四年冬天了。为了能看一次完美的日出,岳廉早早地从三夫户外店网购了一顶牧高笛双人帐篷,两条黑冰B700的鹅绒睡袋以及充气垫。他甚至还打算买两套户外冲锋衣以及登山鞋,被顾烨阻止了。准备那么多东西干吗,又不是去攀登珠峰,湖边露个营而已。她说。她讲得不无道理。关于户外知识,她懂得的显然比他多。当然这些知识,也是她嫁给史谦后慢慢学会的。

史谦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户外专家。几年的婚姻中,他们光西藏就去过三回,来回都近一个月,每次“高反”都折磨得她死去活来。史谦从不“高反”。夜宿唐古拉山口都没见他“高反”过,在珠峰大本营和纳木错,他照样抽烟喝酒,啥事没有。史谦比她大二十岁,按说她的身体更好才对。但他就不“高反”,白天到处拍照,东奔西跑,夜里倒头就睡,呼噜震天,她疑心他是特殊材料做成的。

三年前,说不上什么原因,她突然想来洞庭写生,看看芦花。她本也不是什么画家,大学时突然感兴趣,跟着老师学过一会儿,婚后闲着无聊,重又拾起笔,平时喜欢跟一些画画的往来,兴致来时,胡乱画几笔。她从没把自己看作正儿八经的画家,别人眼里,她更加不是。写生的地方,是史谦帮她推荐的。她说最好能在那儿住上几天。不想住酒店,最好是民宿,有情调点的。史谦便托朋友打听到了这一家。

民宿紧靠着湖边,布置精巧雅致,打开窗户就能看见湖水。夜里波浪拍岸,清风吹得杨树叶簌簌作响。湖区湿地多萤火虫,夜幕降临,草丛萤光点点,伸手可触。她想起小时候看过的高畑勋执导的动画片《再见萤火虫》,怦然心动。民宿的名字也取得很特别,叫“摩西,把房梁抬高”。她一下就爱上了这里。

时值十月,漫天芦花,一眼望不到头。正是收割芦苇的季节,每年这个时候,周边县市的农民大军,带着锅碗瓢盆和镰刀,一头扎进芦苇荡,安营扎寨。用芦苇搭帐篷,吃住都在里边,一直待到初冬。砍倒的芦苇一捆捆绑好,被货船运往造纸厂。芦苇是造纸的好材料。

是史谦开车送她去的,安顿妥当他才回去。那几年,他从广告业转型,在东莞投资了一家中小型代工厂,专门做耳机配件,手下管着百十来号人,和诺基亚、摩托罗拉等手机巨头都有业务往来。正赶上代工厂的黄金时期,他初次涉入,竟也做得风生水起,一年下来,纯利润高达四百多万,赚了个钵满盆满。后来又涉足餐饮,和几个大学同学合股,在长沙开了一家餐楼,一切顺风顺水,餐厅第二年就回了本。他雄心勃勃,只觉路途平坦,前方一片明亮,到第三年,他扩了厂房。在惠州新投资了一家分工厂,计划再努力两年,将公司上市。

生意上的事,她从没过问。就像她也不希望他过问她画画的事。史谦不缺钱,对她管束也宽松。这也是她嫁给他的原因。虽有些露骨,但毕竟史谦大她近二十岁,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她年轻、漂亮,正是风姿绰约的年华,加上搞艺术独有的气质,追她的人从没缺过。前妻和他是大学同学,带着女儿在武汉生活。她从没见过他的前妻,也没兴趣去了解。说到底,她并不在意这些。那都是过去时了,她要的是现在时:安逸,优雅,稳定,有尊严的生活。如有幸碰上一个有趣的灵魂,那就更完美了。

她以为史谦都具备了。

走前,史谦从后备厢拿了几瓶去年他们从法国旅行带回来的葡萄酒。顾烨爱喝红酒,每天临睡前,都要喝一小杯红酒。她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抽烟,他把红酒一瓶瓶地放进橱柜,码放整齐。天色渐渐暗沉下来,黄昏正在有秩序地撤退。从橘红到粉紫到暗蓝,最后一团乌黑,水天一色,看起来更像一场溃败。多么温柔的时光啊,爱在日落黄昏中,时间再往前一点,她兴许会感动,会希冀。现在她望着硬币般平静的湖面,无动于衷。前方空无一物,连水鸟也消失了。

“不要喝醉,尽量早睡,好好照顾好自己。”他叮嘱说。她嗯了一声,说好。

月亮从湖面升起来,十月的天气已带着一丝凉意。他们开了一瓶红酒,尚未干完一杯,他就表露出了迫切的需要。他做事总是那么急躁,缺少必要的情趣和耐心。她希望他能在她身上多花点时间。在她看来,他眼里的她更像件昂贵的商品,而不是女人,甚至妻子。他把她抱到床上,去解她衣服。她扭头去望着窗外,天边浮着一轮淡黄月亮,夜凉风清,良辰美景,有那么刹那,她对伏在身上的那具沉重的肉身感到了厌倦,她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忍受多久。她一声不吭,任由男人犁入,心中默念着早些结束。当史谦的嘴唇凑来时,她下意识地抿了嘴,将脸偏向一边。她厌恶丈夫的亲吻,他的口腔永远散发着一股食物混合着香烟的腐臭味。

这样的婚姻,自然很难有什么刻骨铭心的体验。结婚几年以来,她从没体验过高潮,一次也没有。他的攻势如潮,大有攻城拔寨之势,然而如夏天的暴雨,来去匆匆,往往她的身体还没来得及苏醒,他便鸣金收兵了。侍弄完,他习惯点根烟,靠着枕头,陷入短暂的沉思。不知是在想她,还是想他的生意,他似乎也从没在乎过她的感受。

那次和往常倒有些不同,他似乎意识到了以往的粗鲁,非常耐心,将她的身体弄得像水草一样柔软。她差一点要高潮。

没采取任何的安全措施。房间没备避孕套,他也没带。都弄里头了?事毕,她皱起眉,话里带着股情绪。他局促地笑笑,说怀上就怀上吧,都三年了,也该怀一个了。他坐在那儿吸烟,她不作声,起身去洗手间冲洗。正好赶上她的排卵期,她蹲在马桶上,试图排出来。

她还年轻,没做好当母亲的准备。当然也晓得,孩子对她意味着什么。孩子是条绳索,总有一天她会被套牢。凡·高的麦田、高更的塔希提岛、蓬皮杜的装置艺术最后通通会化为孩子的啼哭和尿布。简直不敢想象。

然而史谦并不这么看。前妻生的是女儿,他还想要个儿子。这个愿望自打他们结婚之日起,便寄托给了她。现在回想,当初的婚姻更像一笔交易。她付出青春、身体,获取一个女人的虚荣和优渥的生活。所不同的是,她不是小三,明媒正娶。当然他也不是那种俗到只谈钱的男人。他能给予她需要的富足、安定、宽容和自由。这些都是她必需的。他也同样热爱生活,自驾、户外、摄影,这也是他们业余时间都乐意去干的事。虽然看起来,更像在给自己寻找体面的台阶。毕竟嫁给一个大她近二十岁的男人,她还是冒了世俗的风险。

史谦是第二天早上离开的。她尚未醒来,迷糊中感觉嘴唇潮湿了下。他大概说等她忙完,会过来接她。她含糊地应了声,接着沉睡。仿佛是梦中,她听见门锁轻轻咬合的声音,继而是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后来她竟做了个春梦,和一个古铜色肌肉的俊朗男子痛快地来了一场鱼水之欢。醒来时,她的脸颊泛起一圈红潮。

上午十点,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微风,白云,远处黑点大的小渔船随着波纹来回起伏。她望着窗外的湖水发了会儿呆,吃牛角面包,喝咖啡,连抽两根烟,感觉这里的生活跟做梦一样。

原计划只待一个星期的,画几幅速写,再拍点照片就回去。她睡得晚,起得也晚,每天起床,都快中午了。吃完早午饭,去湖边附近小镇溜达一圈,四处逛逛,体验当地的生活,下午背着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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