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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重疾险:生病时,撑起家庭财务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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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保费贵很多。我对比过多家重疾险,如果在30岁左右投保,保终身的费用大概是保75岁费用的2倍。另外,还有一个知识点供你参考:中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在77岁左右。

在具体选择时,我们综合考虑个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来做决定。如果经济充裕,希望追求更多的保障,就可以买终身重疾险。

接下来,我们看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要买多少保额的重疾险?

尽管许多人都有保险意识,但买的保险保额太低,其实没有发挥保险的作用。前面提到患病的复旦大学毕业生,她在文章中写道:

然后就发生了把我气得半死的事情。我发现,我一直以为自己拥有的我妈在五线城市老家给我买的保险是个分红型寿险,而且保额才5万元,交了8年保费,每年几千块钱保费,居然保额才5万元!!!敲黑板!!!货币是有时间价值的!!抗风险就一定要高杠杆!!!

这不是最生气的,更生气的是我发现有个保额为1万元的重疾赔付险!1万元!现在1万元能解决什么问题!!能看什么大病!!!

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10年前的5万元,可能看上去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但现在来看,简直是杯水车薪。

每年保险公司都会发布理赔报告,公开上一年所做的理赔数据。2020年上半年,大多数保险公司每项重疾险的平均理赔额度不超过20万元。这样的额度,对患重疾的客户来说,不太够用。

在投保时,看着保额挺高;在理赔时,就“猛拍大腿”。这背后涉及一个关键问题:通货膨胀。

过去20年,每年的通货膨胀率大概在4%左右。按照4%的通货膨胀率来计算,假设你现在30岁,投保了一份50万元的重疾险,25年以后的50万元实际购买力价值就相当于现在18万元多的实际购买力价值。

从数据来看,从40岁开始,重疾的发生概率快速上升,当到60岁左右时,重疾的发生概率进入高峰期。

年轻人从30岁开始投保,万一发生重疾,需要理赔,一般也是在20年以后,到那个时候,本来以为50万元保额能够帮上大忙,但实际上,随着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这50万元已经大幅度“缩水”。

因此,为了让重疾险真的能在关键时刻派上用场,我们需要在一开始投保时就关注保额。

一般来说,重疾险的保额至少相当于个人年收入的3~5倍。因为万一患病以后,不但要治病,而且很长一段时间可能没有收入。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到通货膨胀的因素。

如果你30岁左右,我建议配10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可以配150万元~200万元保额的重疾险。一般来说,每款重疾险的保额上限是50万元。重疾险可以叠加投保,所以你可以选择多个保险产品,购置一个保额充足的“保险池”。

对刚毕业的年轻人来说,如果收入不高,可以先买一份50万元保额的保险。买保险并不是一次性工作,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根据自己的需求,再增加也是可以的。根据家庭需求的变化,不断更新保险方案,也非常必要。

重疾险的缴费年限分为10年缴清、20年缴清、30年缴清的不同选择。你可能会疑惑:怎么选最合适?

答案很肯定:选最长的缴费年限——30年。

在一个经济快速发展的国家,今天的钱比未来的钱更有价值。因此,当下少付一点儿保费,延长缴费年限,对我们来说,是最划算的选择。

这就像在买房时,只要条件允许,我们就尽可能让贷款年限达到最长。

3.3.4 重疾险“多次赔付”:小心谨慎,认真挑选

大多数重疾险是“单次赔付”。只要病情确诊,保险公司赔付一次,合同就会终止,保单也就失效了。

因为生过重疾后想再买重疾险,很多保险公司就会对这类人群“关上大门”。

有人可能担心:假设先后得了两种不同种类的重疾,在第二次确诊时,就没有保障了,应该怎么办呢?

基于这样的需求,保险公司开发了“多次赔付”重疾险。也就是说,在第一次重疾理赔以后,客户不需要继续交保费,保单继续生效,第二次、第三次重疾依然可以得到赔付。

如果买了多次赔付重疾险,就相当于给自己加了“重重保障”,会更安心。

需要注意的是,“多次赔付”重疾险不能盲目买,有很多细节需要看清楚。

首先是重疾分组。为了降低赔付率,保险公司将重疾进行分组。比如,将重疾分为四个组。对同一个组别来说,只要客户发生过其中任何一项“重疾”的理赔,在同组中剩下的重疾,就不再具备获得赔付的机会。

因此,在买这类重疾险时,我们要仔细阅读重疾分组,特别要关注最高发的以下6种重疾是否分在不同的组别。

如果这6种重疾都在同一组中,只要发生了一种重疾,其他的重疾就无法赔付。实际上,这个保险的实用性就不高了。如果这6种重疾均匀分布在各组,这个保险产品就比较划算,而且分组越多越好。

如果恶性肿瘤单独分组,对消费者来说,就最实用了。因为癌症是普通人最容易患上的重疾之一。根据一些保险公司的理赔报告,癌症理赔占重疾理赔的70%左右。

除了分组,我们还要关注间隔期和生存期。多次赔付的保险产品,在两次理赔期间,保险公司规定必须有间隔期。每家保险公司的规定不一样:短期的要求90天;长期的要求5年。

与此同时,有些保险,还要求在第二次、第三次重疾确诊后,有一段生存期,如14天、30天。投保人再次确诊以后,在生存期内如果死亡了,保险公司就不会再理赔。

此外,在两次理赔期间,保险公司还会设置比较严格的康复邀请,需要投保人提供医疗证明,即证明自己上一次的重疾已经治愈。

以上这些要求,相当于给多次赔付设置了“多重门槛”,保险公司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降低赔付概率;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保险产品价格不至于特别高。

因此,当你听到“多次赔付”这个词时,千万别以为买了这份保险,不论得多少次重疾,都能无条件得到理赔。在购买之前,认真读一读健康告知条款是对自身利益最好的保护。

3.3.5 购买重疾险前,仔细阅读健康告知条款

关于重疾险,有一点需要反复强调:注意健康告知条款。从历史数据来看,重疾险的理赔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被保险人的身体情况引起的。

保险行业有一个词,叫作“标准体”,是指身体状况符合保险公司对“健康”的定义,不需要额外加费。但是,现代人的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即使年纪轻轻,身体也可能有各种小毛病,很多人都不是“标准体”了。在投保时,一定要根据保险条款,认真了解,这是避免损失的最好方法。

一般特别严重的疾病,大家都容易辨别,恰恰是一些处于中间地带的疾病,很可能被忽略。我总结了一下,如果身体患有或者曾患有以下疾病,在投保重疾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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