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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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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义的渗透,这些联系受到了种种的限制。但与此同时,由于对殖民主义的共同抵制,这种联系又得到了加强。新的联系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影响,推翻了封建主义,要共同建设一个新的未来。因此,这种联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要稳固。

※※※

有人不禁要问:“西藏到底是不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对于这个问题历史已经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尽管逃亡国外的西藏分裂分子和他们的外国支持者对此极力否认。几年前,我的一篇文章被刊登在西雅图的一家报纸上,我依据事实对“西藏是中国领土”的说法予以肯定。华盛顿大学怀利教授作为支持西藏分裂的人士之一,气急败坏地给报纸的编辑写了封信,指责中国“吞并”了西藏,简直就是说如果有人胆敢称西藏自古是中国的领土,就是走“赤裸裸的中国共产主义路线”。[6]

那么,历史又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有档案资料显示,汉族与藏族之间的联系以及后来的统一其实始于很久以前,它们在国家管理上的统一甚至比苏格兰加入英国还要早,比美国、现代意大利和德国出现在世界舞台上的时间还要早好几个世纪。难道这就是所谓西藏“被中国共产党吞并”的事实吗?这种说法荒谬至极!

公元641年,从西藏有历史记载的时期开始,松赞干布首次将各个分裂割据的部族统一在一起,建立了奴隶制的君主政权。之后,他与唐朝文成公主联姻,接受中国唐朝皇帝的册封。公元710年,松赞干布的一个继任者赞普赤德祖赞迎娶了唐朝金城公主。

公元823年,唐朝皇帝穆宗和藏王赤祖德赞达成了著名的“甥舅会盟”,刻有会盟内容的纪念石碑如今仍然立在拉萨的大昭寺前。即使在双方出现摩擦的几个世纪里,甚至是关系紧张的时期,纪念碑也从未被推倒或遭到毁坏,而一直深受藏族人民的爱戴和尊敬。而藏族人民对两位唐朝公主的记忆,尤其是对文成公主的记忆,则一直珍存在他们的民间传统里。这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两位唐朝公主的个人魅力,而只能解释为这些王室婚姻并非产生于真空之中,它们为藏族和汉族之间已经建立起来的广泛的经济和文化交往又增添了让人向往的政治联系。在此过程中,也应该看到农业、手工业、建筑、医学以及其他领域知识和技术的传入[7]给藏族人民带来的诸多益处。

从公元9世纪起,西藏进入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漫长而复杂的时期,松赞干布地域辽阔的地方王国分崩离析。而几乎同时,随着唐朝帝国的崩溃,全中国陷入分裂之中。在接下来的宋朝(公元960—1279年),虽然藏族在此时期没有统一的政权中心,但当地的一些封建领主和僧侣也接受了宋朝的册封。

13世纪,元朝实现了包括西藏在内的多民族中国的再次统一。元朝著名皇帝忽必烈汗任命西藏萨迦派的主要高僧八思巴为北京朝廷在西藏的地方首领,并且在包括西藏在内的全中国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区划体系以及驻军和货币(包括纸币)体系。即使在今天的西藏,仍能够找到当时使用的元代货币。

1368—1644年间,明朝统治者推崇喇嘛教噶举派白教,很多上层神职人员得到册封。19世纪至20世纪初期,部分英国学者曾撰文极力宣称,在明朝,西藏和中国其他地区的联系发生了中断;20世纪60年代,苏联作家也旧事重提(推翻了他们之前的立场)[8],这种罔顾历史史实的说法十分荒谬。这两种观点都认为,西藏只和少数民族统治中国时期的朝代有联系(蒙古族和满族),和多数民族统治时期的朝代无关,这种说法在特定的时期和地方十分流行,尤其在西方势力追求自我利益而妄图分裂中国这个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家的时期。但是它违背了历史事实,因为在明朝,朝廷还在继续册封藏族官员,来自西藏的朝贡(尤其是喇嘛寺庙)不断增加,经济交流也日益活跃。对此,北京和拉萨的博物馆和档案资料都有充足的证据。虽然西藏噶举派地方政权随着明朝政权的兴衰而起起落落,但西藏和内地的联系从未中断。

满清王朝(1644—1911年)扶持了另一个喇嘛教教派格鲁派,也称黄教,并且从那时起建立该派最高领袖达赖喇嘛行使地方统治权的制度。随后,他的世俗政权噶厦政府得到北京的认可和授权,这种制度一直延续到1959年;尤其是从18世纪起,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和噶厦政府成员的身份和职责均做出了详细规定,并且大多通过派驻拉萨的高级官员(驻藏大臣)实施控制。

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民国政府的新五色旗突出了中国多民族的国家特点,旗子中的一个颜色就代表西藏。在随后的数年里,中国国力衰弱,四分五裂,帝国主义列强入侵中国,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在国内,得到帝国主义扶持的军阀们到处挑起战火,而蒋介石则是中国历史上的最后一名军阀。也就在那时,印度的英帝国主义统治者利用这个机会,在西藏极力推广分裂主义的主张。事实上早在1912年,英国就曾公开威胁说,除非民国政府将西藏的行政、军事和议会体制分离出来,否则就拒绝承认“中华民国”政府。两年后的1914年,在中国政府既未签订也未批准实施所谓的《西姆拉条约》的情况下,英国操纵一名所谓的西藏代表擅自签名,划定了所谓的“麦克马洪线”,将西藏东南部9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置于大英帝国在印度的版图之内。

对于西姆拉事件,不仅拉萨地方政府不予承认,北京中央政府也进行了谴责。因此,如果把这件事当成西藏独立的先例是极其可笑的。对于那些农奴主分裂分子和他们的支持者以及今天苏联的一些作家而言,他们持这种立场则无疑是自欺欺人。[9]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英国对印度殖民的“遗产”,《西姆拉条约》和麦克马洪线后来演变成为中印两国边界纠纷的导火索,而实际上它们不是中印两国人民造成的,因此必然不能长期存在。

在国外,外国势力曾经在不同时期挑起西藏的分裂主义,但是在外交上它们仍然没有承认过西藏的独立。相反,尽管有时口是心非,并且在口头上玩玩文字游戏,他们觉得还是有必要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否则就是对历史事实的公然践踏。几个世纪以来,这些历史事实均得到了国际准则的普遍承认。

下面是英国三届政府在三个不同时期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事实:

1903年,组织策划荣赫鹏远征军侵略西藏的英印总督宼松勋爵曾经竭力辩解,在宪法上西藏和中国的联系是不存在的。但是他的伦敦上司反驳了他,并且说必须承认“西藏是中国的一个省”。[10]

次年,美国国务院通过驻伦敦大使约瑟夫·仇特提醒英国政府,由于承认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英国曾分别于1879年、1886年和1890年与中国政府就西藏问题进行过磋商,并且强调说,华盛顿政府认可中国对西藏拥有主权。[11]

40年后的1943年,英国在外交上试图再次弱化西藏是中国领土的现状,宣称中国对西藏只是形式上的宗主权关系。对此,美国国务院立刻回应了英国驻华盛顿大使:

就这一点而言,美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对西藏拥有宗主权的说法,而且中国宪法也明确说明,西藏是中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本届政府对这两点也从未提出过任何质疑。[12]

二战后的一段时期,印度总理尼赫鲁于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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