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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两个开端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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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嘎乡:西藏人民公社的第一个试点乡


西藏第一个农村人民公社的试点工作开始于1965年7月,有趣的是试点工作先从一座寺院展开。原因并非因为喇嘛庙是革命的主要对象,而是由于与一些世俗资产相比,寺庙的财富积累往往更具剥削性。

在这一方面,西藏与封建时期的欧洲惊人得相似。[1]在英格兰中世纪后期,教堂获取财产也极度依赖农奴制度。对此,《大英百科全书》做出了这样的描述:拉姆齐修道院[2]长期实行强制劳动,一直到15世纪中期其失去对世俗贵族财产的掌握很久以后。历史学家马荣·吉布斯曾经这样写道:

要了解封建制度,就必须了解教堂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而让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理想化和神圣化是罗马天主教堂等宗教机构的权力。教堂本身拥有土地,是封建社会经济、社会和政治结构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当然,神父向不同阶级传授着不同的道德规范,他说富人只要施舍就能上天堂,而穷人要上天堂则需要耐心和勤奋。[3]

违逆世俗的主人可能只是犯罪,但是如果和教堂对抗,那就是亵渎神灵。在这方面,政教合一的西藏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主要原因是因为西藏37%的土地归喇嘛庙直接所有。

曾经受到最严重压迫的人民一旦摆脱出来,对于进步就求之若渴。在西藏民主改革中,寺庙的土地分给了农奴和奴隶。在发展的过程中,他们组建了互助组,接着又成立了人民公社。

这是离拉萨不远的东嘎乡曾经发生的事情。过去,它和另外150座庄园一起均属于哲蚌寺。这个乡有120户农民,470口人,他们都曾经是农奴或奴隶,而且奴隶的数量不断上升已经成为当地的一个特点。农奴们一个个都对欠哲蚌寺的债务感到十分绝望,他们不仅因此分不到任何东西,而且还让他们沦为奴隶,彻底变成任人宰割的劳动机器。一部分人在变成奴隶之前逃走了,也有部分人因为同样的命运,抛妻离子从其他庄园逃到东嘎乡。作为东嘎乡的管理者,哲蚌寺在这里可以随意更换奴隶、孩子和大人,从而使东嘎乡的很多父母与孩子失去了联系,有些人甚至对自己父母的情况一无所知。

东嘎乡有167公顷贫瘠的土地。民主改革前,山南的克松庄园每公顷土地平均粮食产量为1.59吨。与之相比,东嘎乡的粮食产量极少超过每公顷0.84吨,不仅土质薄,地里石头多,而且还密密麻麻地长着被当地人称为“让巴草”的野草,要除掉它需要大量的劳力。而对农奴而言,要完成喇嘛庙安排的繁重劳动,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去除草,尤其在最繁忙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在一些收成不好的年份里面,农奴有时甚至连种的种子都收不回来,而且一到收获的季节,“地里面都变成了红色”,穿着红袍的和尚们成群结队跑到地里面,确保交给喇嘛庙的粮食能够得到保证。所有粮食都要在和尚的监督下封存在麻袋里,而真正的种粮人却只能望粮兴叹。难怪人群中流传着这样的说法:“收割完了,农奴也完了。”

农奴即使想通过其他的渠道挽回一些损失也根本不可能,因为就连地畔上长的草都属于哲蚌寺,如果想在那里放牧,要首先向喇嘛庙敬献哈达,得到允许后才能进行。

水也属于哲蚌寺,农奴灌溉首先要得到允许,同时还要奉上哈达和鸡蛋等诸如此类的礼物。

山也归哲蚌寺所有,如果要到山上砍柴,只能砍一些小灌木,捡些落叶。

人民的生活甚至穷苦潦倒到这种地步:“晚上睡觉如果盖住头,腿就会露出来受冻,护住了腿,就要冻着头。”

公社党支部书记索南扎西说:“这些惨状还只是我们以前生活的一部分。为什么今天还要讲这些?是因为我们一定不能忘记过去!这种记忆也坚定了我们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如果大家动摇了,新的贫富差距就会出现,共同富裕将不可能实现。”

东嘎乡向人民公社的转变完全基于当时自身的条件。这里和其他地方一样,1959年民主改革完成后成立了互助组,粮食产量大幅提高。索南扎西解释说:“刚刚实行改革的时候,我们就注意到互助组也不够彻底,当时还存在劳力不足的问题,有时又会出现劳力得不到充分利用被浪费的情况。虽然大家都一起劳动,但还要一块地接一块地去耕种,这是互助组无法回避的一个矛盾。要改善灌溉的情况,只有沿堆龙德庆河筑坝,需要的劳力投入规模比互助组更大;我们也想对土地进行改良,但只有等成立了更大的集体组织,才能够购置需要的设备,并进行高效利用。

“个人经济也会产生贪婪和自私,互助组依旧建立在个体经济的基础上。所以,有些人付出的少,却总想让别人帮他。他们越是这样,就越比别人富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这些人从别人的劳动中得到的好处就越多。”最后,索南扎西总结说,建立互助组是一大进步。但对于由此带来的发展而言,互助组已经成为下一步发展的绊脚石,而且现在已经到了再发展一步的时候。

索南扎西说:“对这一点我们都十分清楚,而且还进行过讨论。村子有3个互助组,23户家庭,1964年9月,我们就自行组建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当然,这个合作社还属于初级半社会主义的形式,也就是说土地仍然归社员个人所有,收入多少由劳动多少来决定,而且收入依然和投入土地的多少挂钩。但与互助组不同,合作社的经营、生产和发展不是以单个小组为单位进行,而是大家以一个大集体为单位共同实施。新的投入也建立在这个大集体的基础上进行,合作社添置了新犁和播种机,并且加以高效的利用,大家也随之变得更加团结。尽管土地仍然归个人,租土地要交租金,劳动也要得到相应的报酬,但大家都把农场看作是大家共同的事业。

“提高粮食产量需要修建拦河坝,这个工作必须尽早进行,但是合作社这个组织的规模仍然太小,效率也不高。人们常常说:‘一捆柴燃不起大火。’”

索南扎西说:“这就是大家决定要快步进入人民公社的原因,成立人民公社也是全国其他地区发展的方向。当然,我们没有经历过其他地区人民公社成立经历的所有阶段。但我们相信在目前条件下,时机已经成熟。虽然经验不足,但是有党和毛主席的领导,我们对此充满了信心。”

就这样东嘎乡人民公社开始成立,西藏自治区党和政府领导也从拉萨来到这里,出席了人民公社成立的重要仪式。我们参观的时候公社管委会有9名成员,其中2名为女性;在成员的阶级构成中,5名成员以前是奴隶,3名是以前的贫苦农奴,1名为“中农”;公社还有一个由5名成员组成的监察委员会。东嘎乡4个自然村组成公社的生产队,生产队又分为14个生产小组,生产小组是记账和分配的单位,会计和工分记录人员也得到了培训。生产小组有较大型的生产工具,如畜力播种机(从前,西藏的播种都要靠手工完成),还有一些新型犁具,其余工具仍然归个人家庭所有,生产小组也可以使用国家刚刚发下来的35个新型钢犁,但它们仍然归人民公社所有。

但是,和其他地方的公社相比,东嘎公社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大多数生产队和生产小组土地所有权仍处于半社会主义集体合作社的水平,也就是说尽管实行统一管理和统一劳动,但土地仍然在个人的名下,按土地份额分成的做法在这里依然实行。而国内其他地区一年前甚至更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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