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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言:1979年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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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拉萨开放寺院供人们参拜。据报道,每天大约有4000人前来朝拜,不仅有来自拉萨市和自治区内其他地区的,还有来自其他省份藏族聚居区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是为祈祷而来,也有人是基于历史的记忆或好奇而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四人帮”推行的极“左”思想的影响下,曾有一段时间中央政府对西藏实行的政策违背了党的宗教政策,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晚期到70年代早期这一时间段。其中最糟的事件之一是红卫兵拆毁了拉萨附近的第三大寺院甘丹寺,这是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创建的寺庙。(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刚愎自用的极“左”分子——红卫兵——的这种蓄意破坏行为并不是汉族反对藏族的活动,因为藏族红卫兵在席卷全国的这股浪潮中也是一样。)公共信仰的象征,如转经轮,从街头老人的手里消失了,因为他们觉得用它会受到歧视。

1979年,一些转经轮又重新转动起来。人们绕着大昭寺转经,甚至还有几个人在虔诚地磕长头。然而,有这两种行为的人数远远少于20世纪60年代早期。因为许多藏族人头脑里宗教的位置已经被科学占据,尤其是年轻人。

1980年,甘丹寺的主殿在北京拨付的50万元专款资助下得以修复。

在从拉萨刚刚来到这里的人们看来,现在所发生的一切不是什么新的信仰浪潮,而是这里一直就有的事情现在人们坦然公开化罢了。以前在街头,手里没拿转经轮的信徒可能拿着念珠,只不过,他们把念珠藏在袖子里。而且去八廓街转经也像是去“散步”一样。

藏族共产党员相信,讲道理能让科学最终战胜迷信,而且比任何形式的压迫都能来得更快更让人信服。压迫只能更加强化那些还没完全了解宗教的人的宗教信仰。但是如果披着宗教的外衣从政治和经济上做攻击社会主义的活动,那又是另一回事。不管它们如何掩藏,都要和他们做斗争。

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权是违反中国宪法的。此外,按中国现行刑法147条的规定,这种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该刑法1980年元月1日生效,修订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样不可宽恕的是侵犯公民不信教权利的行为。1979年初,拉萨有一幅海报,上面写着“不信佛教的人就是阶级敌人”。海报现在还留在原地,没有被撕去,供人们讨论和批评。大多数人都谴责这是挑衅性的语言,容易挑起分裂。

宗教信仰是公民的权利,然而这和以唯物主义为基本原则的共产党员的信仰是不兼容的。共产党提倡在社会主义进程中将信教者和不信教者团结起来。但是共产党在自己的队列里并未将这两种不同的世界观混为一谈。

注释:

[1]这是1965年和1976年的真实情形。

[2]到了1979年,根据新华社3月20日发布的一则报道,数量下降到240。

[3]对此的生动描述,可见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西藏农奴站起来》,北京,1959年;旧金山,1976年。



背景



历史资料


读者对更多细节感兴趣的话,这里有更多资料,这些资料有关西藏与中国其他地区在政治行政上的联系,有关西藏在文化、经济方面的相关发展,还有关西藏在国际舞台上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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