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放——新的开端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中国共产党认为决不放弃西藏的做法,不仅履行了爱国职责,也行使了阶级义务。一个多世纪以来,旧中国政府未能保护西藏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不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在国内,这些少数民族还要遭受民族压迫和封建剥削。在最终完成反帝反封建革命后,没有人希望中国人民抛弃任何民族,并且让他们变成这些势力的牺牲品。

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迈出的坚实步伐为解决以往的棘手问题铺平了道路。

1951年5月23日,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64]该协议肯定了多民族中国中藏汉两个民族之间长久的联系,并且将19世纪以来藏族人民遭受的深重灾难归咎于帝国主义的渗透、旧中国政府的反动政策和帝国主义同西藏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勾结。它也宣告了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中国革命推翻了反动统治,使中国不受帝国主义的侵略,而且能够使中国所有民族平等团结起来,共同迎战敌人,共同走向进步;它宣布了在新的中央政府领导下的少数民族享有的地区自治权利;它使西藏地方政府在多民族的大家庭中承担起为团结和反对帝国主义而努力的义务,同时使其有义务帮助解放军进驻西藏,保卫边防。下一步将要重新收编西藏地方军队,让它们成为解放军的一部分。

在此背景下,协议声明:中央当局将不改变西藏已有的政治体制,不改变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地位和当地官员的职位。此款也同样适用于以前支持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官员,条件是只要他们不再和以前的那些人联系,并且不能破坏协议的执行。

此外,宗教自由也将得到保护,西藏人民的教育、经济和生活水平也会得到发展。中央政府不会强迫进行改革,但如果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应采取与西藏上层阶级协商的方法解决之。

其他的条款明确了各项具体措施的执行和落实。

次年,班禅额尔德尼返回西藏。他的前任1923年离开西藏,虽然几经努力,但终究没能再回去。就这样,在新形势下,西藏两名最高统治者之间长久以来因被帝国主义利用而形成的裂痕得到了弥合。

1954年,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同去北京,并在政府高层任职。

随后,协议废除了以前的西康省,将昌都的大片土地并入西藏地区。

虽然后来也几经变迁,农奴主中的分裂主义者最后违背诺言发动叛乱,但是协议为真正的进步奠定了基础。

在国际上,根除过去帝国主义者入侵西藏所遗留的问题,条件也已经具备,其中重要的一步是1954年4月29日签订《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以及双方的附加条文。印度同意从西藏亚东和江孜撤回英国时期安插在那里的护卫军,向中国出售邮政、电报电话服务和在该地区掌握的其他设备;归还在亚东商务代办处之外获得的土地;印度在西藏地区(亚东、江孜和噶尔)的商务代办处和中国在印度(新德里、加尔各答和噶伦堡)的商务代办处享有同样的地位和设施,废除英国时期的单边特权。

比双边意义更重要的是本协议首次阐明了著名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互相尊重领土主权;(2)互不侵犯;(3)互不干涉内政;(4)平等互利;(5)和平共处。一年后,这些原则被1955年历史性的《万隆会议》采纳,这是第三世界的第一次大聚会。从此,它们成为衡量不同国家(无论是否具有同一社会制度)之间关系时广泛采用的标尺。

帝国主义的“遗产”之一就是依然没有消除的中印边界问题(主要涉及英国统治印度时夺取的西藏的“麦克马洪线”以南地区和其他地方)。多年后,边界纷争导致了军事冲突;如果印度能将双方达成的协议精神贯彻到底,那次冲突原本可以避免。然而,印度轻率地坚持了帝国主义的吞并政策,并且试图在两个超级大国的支持下用武力扩大这种政策。两个已经永远摆脱殖民主义的国家之间的纷争原本可以和平解决。中缅(缅甸)、中巴(巴基斯坦)、中尼(尼泊尔)的边境上也存在着同样的遗留问题,但后来这些遗留问题在双方共同接受的《五项原则》的指导下均和平解决。不幸的是,当时印度的一些地方持不同的立场,他们不仅认为自己应该是老英国殖民政策扩张成果的继承者,而且还觉得这只是过去遗留的小问题,它只是暂时存在而已。无疑,和印度的边界问题最终也会在同样友好互惠的基础上得到解决,而不再依照帝国主义者的先例或受现今的超级大国(只关注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管他国)的影响。为了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利益,这是唯一必然的出路。

西藏从帝国主义和农奴制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成果之一就是西藏人民向前跨越了一千年。经过封建统治的漫漫长夜后,他们和中国其他民族一起,开始迈向复兴和进步的社会主义道路。

另一个成果则是西藏在一个世纪后,不再是外国势力渗透、阴谋勾结和冲突频发的区域。过去和现在发生的一切,都有利于国际合作与和平。

过渡期的发展充满了曲折、反复和斗争。但正如本书其他章节所述,许多方面都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