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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礼仪之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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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之争”的实质,其实是天主教是否应该适应中国文化的问题。在后来的传教士中,很多人不愿下功夫学习中国文化,也没有像利玛窦那些早一辈传教士那样对中国文化习俗给予应有的尊重,他们大都带着欧洲文化至上的思想,对中国文化习俗采取轻率否定的态度,加上各修会之间的私利之争,最终引发了这场“宗教地震”。

1704年,教皇克雷芒十一世发布教谕,禁止中国教徒祭祖祀孔,并派遣特使铎罗前往中国觐见康熙并宣读禁令。铎罗来到中国后,他不敢和康熙发生直接冲突,但回到南京的时候他突然以公函的形式公布了教宗克莱孟十一世的禁令,并声称凡违反禁令的人必须赶出教会。康熙得知后大为震怒,立即下诏将铎罗押解到澳门拘禁,并明确声明教皇无权干涉中国事务。不仅如此,康熙还命令所有在华传教士必须向内务部申请“印票”(即“永居票”),印票上写明姓名、年龄、来华日期及永不回西洋等内容,无印票者一律驱逐出境。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传教士怕触犯教规而拒领印票并被迫离开中国,而另一部分人这领取了印票,以继续在中国传教。

1715年,教廷与清廷之间的“礼仪之争”愈演愈烈,教皇克雷芒十一世重申前禁,违者与异端同罪。1720年,教皇派遣的特使嘉乐来到中国,请求康熙允许传教士和教徒遵守教皇《禁约》,康熙看完《禁约》后批示道:“西洋人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堪况西洋人等无一通汉书者,说言议论,令人可笑者多。今见来臣告示,竟与和尚道士异端小教相同。彼此乱言者,莫过于此。以后不必西洋人在中国行教,禁止可也,免得多事。”

1723年雍正继位后,采取了更为严厉的禁教措施,在华的传教士除留下20多名有技艺之人在钦天监等地任职外,其余全部逐往澳门,并将天主堂改为天后宫、粮仓、公廨或完全毁掉,中国人被明令禁止入教,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鸦片战争。在此期间,除了极少数留在澳门的传教士在间或两三年中潜入内地暗中传教外,公开的传教活动已经基本停止。

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844年签订的《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洋人可以在通商口岸建立礼拜堂,而同年签订的《中法黄埔条约》中还增加了保护教堂和墓地的规定。由此,清廷历时上百年的禁教令开始松动。1846年,应法国特使拉萼尼的请求,道光发布上谕:“所有在康熙年间各省旧建天主堂,除改为庙宇民居毋庸查办外,其原旧房屋各勘明确实,准其给还该处奉教之人”,由此也引发了一些归还旧址的冲突。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外国传教士获得了在中国内地购地置房、建堂传教的权力。由此,基督教各教派的活动便活跃起来,由此也引发了诸多的事端。究其原因,仍旧是基督教与中国文化的冲突,特别是在西方文明已经显现出其优越性而中国已经相对落后的情况下,这种冲突便显得更加的激烈。

和利玛窦时期相比,这时的来华传教士大都报着西方优等文化的心态,在他们的眼里,中国早已从《马可波罗游记》里的强盛之邦变成了一个穷国和弱国,不再有昔日的辉煌了。正如基普林在《白种人的世界责任》一书中所说的,当时的传教活动并不是对中国的同情,而是传教事业和西方文化渗透的需要。欧美列强对中国的资源和市场很感兴趣,而传教士的雄心更大,他们志在改变中国,并企图用基督教义来取代中国的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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