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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的发展呼唤实践标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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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两个凡是”本身也就是一种标准。这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盛行的语录标准、“最高指示”标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直接继续。当然,这种判断思想、理论、路线的标准是不科学的、错误的、违背理论本性的,违背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的,但在当时又是很有影响力的、大家所习惯了的。

中国的政治形势发展到这一步,提出实践标准已经成了迫切的需要。实际上,实践标准也已经呼之欲出。

在同“两个凡是”的斗争中,有些人已经很自然地提出了实践标准。1976年10月16日,以吴德为第一书记的中共北京市委,派人到北京大学传达市委《关于当前运动的意见》(即《六条》)。这个文件开头就讲:“向广大群众讲清楚,清华、北大是伟大领袖毛主席抓的点。几年来,在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指引下,两校的广大干部、宣传队员和师生员工贯彻执行毛主席的指示,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全市学校的斗批改、教育革命和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很明显,这个《六条》的基本精神,是维护“文化大革命”中搞的一套,阻挠压制师生揭批林彪、“四人帮”,阻挠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因而遭到北大师生的反对。中共北京市委制定的那个《六条》,是“两个凡是”的一个标本。师生们要推倒这个《六条》,就必须在理论上驳倒它,驳倒他们打的“毛主席抓的点”这个旗号。经过一年多的思索,在1977年10月,北大青年教师王贵秀等人写的一张《评市委〈六条〉》的大字报,实现了突破。这张大字报指出:“市委的《六条》不符合客观实际,经不起实践的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实践。不管权力多大、嗓门多高,都不可能强迫实践通过错误的意见;犯了错误,不管态度多滑、手法多妙,也不可能逃脱实践对错误的判决。”⑨当时,从本本上是不可能找到批驳这个被称为《六条》的错误文件的根据的,只能求助于实践,只能用实践标准。像北京大学这样一个单位,师生们拿起实践标准这个武器,进行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反对当时北京市委的错误文件,反对“两个凡是”,比较典型地反映了拨乱反正的必然逻辑。

从“准确、完整”到明确提出“实践标准”,这是拨乱反正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这个内部刊物也经历了这样一个必然的过程。

当时,胡耀邦明确提出,办《理论动态》这个刊物,就是要把被林彪、“四人帮”颠倒了的路线是非、理论是非、思想是非再颠倒过来,一个问题一篇文章,从理论上加以说明。以后,有了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这个提法,更准确了,而含义是一样的。把被颠倒了的一系列是非再颠倒过来,就有一个判断是非的标准问题。而明确地认识和提出这个问题,要有一个过程。

开始时,我们的认识是,这是一个如何完整地、准确地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理的问题。《理论动态》第3期(1977年7月25日)的编者按语就是这样说的。这一期重印了列宁1916年11月30日写的一封信。在这封信中,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只是(a)历史地(b)只是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c)只是同具体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理论动态》在按语中强调:“我们应当历史地、全面地、具体地、准确地理解它的每一个原理,绝不可忘记原理之间的联系。”编者按批评了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个别原理孤立起来加以运用的错误态度和错误方法。当时,读者对这一期《理论动态》很赞赏。《人民日报》转载了这一期的内容,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反映了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

随着问题的展开和深入,就自然地提出了实践标准。《理论动态》的文章也逐渐地有了这方面的内容。《理论动态》第9期(1977年8月25日),发表了《理论工作必须恢复和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一文,这是理论动态组同志撰写的。在这篇文章中,批评了一些人的错误的是非标准:“他们对待是非,不是以客观实际为准,而是以‘小道消息’为准,以某些‘权威’的意见为准,以报纸刊物上的提法为准。一句话,以‘风’为准。”这里,实际上已经提出了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但用语还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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