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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的发展呼唤实践标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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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12月15日出刊的《理论动态》第31期,发表了邵华泽撰写的《文风和认识路线》一文。这篇文章的三个小标题是:

(1)客观事实是第一性的,还是人的主观认识是第一性的?

(2)用一般指导具体,还是用一般代替具体?

(3)检验工作好坏、水平高低的标准是看实践,还是看别的什么东西?

这篇文章的第三部分一开头就引了毛泽东的话:“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接下去,文章提出了三个问题,并作了回答。

判断一个干部能力强不强看什么?看实践,看他工作的实际效果.看他的行动是否给人民带来了好处以及这种好处的大小,绝不是根据他说得多么好听,多么头头是道。

判断一个总结、一篇报道水平高不高看什么?看实践,看它是否深刻地反映了群众的实践,是否经得起客观实践的检验。

判断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看什么?也是看实践,而不是看他们写出了多少经验,发表了多少报道。

这篇文章明确提出了实践标准,并联系实际作了说明。这是我看到的在拨乱反正中明确提出和阐述实践标准最早的一篇文章。但这篇文章的主题是讲文风问题,没有从哲学上正面展开论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所联系的实际也是比较具体的问题,因而显得分量不够。《人民日报》于1978年1月9日公开发表了这篇文章,但没有引起大的反响,可能就是这个原因。

《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同志,也经历了与《理论动态》相类似的过程。在1978年7月间北京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讨论会上,《人民日报》理论部的汪子嵩生动地讲述了这一过程。

汪子嵩说,粉碎“四人帮”以后,他们在编辑工作中,首先在按劳分配问题上遇到了矛盾。有些同志主张,按劳分配有两重性,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就是它会产生两极分化,会产生资产阶级。许多同志不赞成这个意见,并加以批驳。认为按劳分配有消极作用的同志虽然提不出任何事实根据来证明按劳分配产生资产阶级,但他们说,他们的论点是有理论根据的。他们的根据就是毛主席说的按劳分配、八级工资制和旧社会差不多。这样,就从经济学的讨论中,引出了一个哲学问题,即究竟什么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汪子嵩说,当时,其他问题的争论,最后几乎也都发生同样的情况。只要我们纠正一个错误观点,总有人出来反对,而他们的理由往往就是“毛主席不是这样说的”。只要报纸上发表一篇文章,把被“四人帮”颠倒了的理论问题纠正过来,我们总要收到许多信,表示反对。他们反对的根据大多是引用毛主席的某一句话。今年初(1978年),我们初步感觉到这个问题,便写了一篇思想评论,题目是《标准只有一个》,只一千多字,发表在3月26日的《人民日报》。由《人民日报》理论部张德成(署名张成)撰写的这篇短文,一开头就说:“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社会实践。”文章还说,真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但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真理的标准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如果把理论也当做检验真理的标准,那就有两个标准了。这就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了。这篇文章很短,对问题没有展开论述,但观点是阐述得很明确的。这篇文章发表以后,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一些人表示反对。《人民日报》收到二十几封反对的信。反对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应该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说马克思主义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就是贬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针对这种情况,《人民日报》理论部的同志觉得有进一步讲清这个问题的必要。他们决定组织一篇较有分量的文章。于是,他们就将这些读者来信转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邢贲思,请他针对这些读者来信暴露的思想认识问题,撰写一篇论述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⑩邢贲思在自己的理论研究中,实际上也已经触及这个问题。1978年4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他的《哲学和宗教》那篇文章。文章很明确地说,不能把哲学当做宗教,实际上是说,不能把毛泽东思想当做神学教条。文章还指出,不能搞信仰主义、愚昧主义,不能提倡盲目迷信和偶像崇拜;提倡要认真思索,鉴别真伪。这是明显地针对“两个凡是”的。这篇文章讲的就是如何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问题。《人民日报》约他撰写论述真理标准问题的文章,他欣然接受,不是偶然的。

南京大学哲学系的胡福明曾经讲过他思考和提出实践标准,并写出文稿的经过,情况同上面讲的大致相似。他说,他撰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一文,主题是在拨乱反正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是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产生的。

1976年11月,在一次教育问题座谈会上,胡福明在发言中指出,教育战线是遭受“四人帮”破坏最严重的部门之一。这几年,教学质量大大下降,简直是糟蹋了一代人!有关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却指责说,你这种说法违背了过去上级的指示精神,是“否定文化大革命”!在一次哲学系师生揭批“四人帮”罪行大会上,胡福明和其他一些教师发言,列举大量事实,提出教育战线的所谓“黑线专政”、“两个估计”是错误的,应予推倒。但有人当面就责问,“两个估计”的提法是中央文件上讲过的,你们这是批到谁的头上来了。在另一次讨论会上,胡福明又指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整个社会的发展,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四人帮”批判所谓的“唯生产力论”,就是反对历史唯物论。对此,又有人反驳说,批判“唯生产力论”,这是党的文件上记载了的。当时,在南京大学哲学系,思想比较活跃。有的同志主张在工厂、农村认真落实按劳分配政策,有人则说这同过去的精神有抵触;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给天安门事件、南京事件平反,但有些人又宣称,这是“铁案”,不能改。以上一些事实和情况,引起了大家的思考。大家产生了一个认识,如果我们不从真理标准问题上,把思想解放出来,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就寸步难行,拨乱反正就将是一句空话。

从现实生活的激烈斗争中,从同事们的发人深思的议论中,胡福明越来越感觉到,林彪、“四人帮”在理论问题上制造了许多混乱,必须从认识路线的根本上来解决问题,回答什么是区分正确路线和错误路线、是和非、正和乱的标准,回答什么是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正确态度这样的问题。他又阅读了马克思和毛泽东的有关哲学著作,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使他的思想开始升华,问题的关键明确了:鉴别任何思想、理论、体会的标准,只能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出发点——实践。在这样认识的基础上,他终于写出了那篇文稿。

以上《理论动态》《人民日报》和胡福明遇到的情况和提出实践标准的情况很相似。正是“英雄所见略同”。这说明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提出实践标准是当时形势发展提出的客观要求,是拨乱反正的必然逻辑,简直已经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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