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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标准的酝酿和真理标准问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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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完整体系和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革命以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指示的精神实质为指导,去进行研究。坚决反对像林彪、“四人帮”那样抛弃原著的精神实质,摘取片言只语,实用主义地加以运用,以及不顾时间、地点和条件,将马列和毛主席针对某些具体情况作出的指示搬用于根本不同的情况等做法。毛主席说得好:“如果每句话,包括马克思的话,都要照搬,那就不得了。”

(2)“只有千百万人民的革命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尺度。”路线的正确与否,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要由实践的结果来证明。我们应当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的指导下,以路线斗争的实际总结果为标准,也就是以社会实践为标准,来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中的是非。毛主席曾经指出,“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要有一个过程,先是不认识或者不完全认识。经过反复的实践,在实践里面得到成绩,有了胜利,又翻过筋斗,碰了钉子,有了成功和失败的比较,然后才有可能逐步地发展成为完全的或者比较完全的认识。”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下,根据多年的反复实践,总结了文化大革命以来特别是第十一次路线斗争中成功和失败的基本经验,为我们以实践为标准来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这个文件紧接着写了下面这样一段话:“过去,林彪、‘四人帮’长期控制舆论工具,大量进行歪曲历史真相、混淆路线是非的宣传,确实把人们的思想搞乱了。今天,我们取得了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伟大胜利,并且有党的十一大文件为指导,已经有条件坚持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辨明这几次路线斗争的是非,把歪曲了的历史真相恢复过来。这样地研究路线斗争的历史,是当前正在进行的打碎‘四人帮’的精神枷锁、实现思想大解放的重要环节之一。”

这个文件还强调:“我们应当用毛主席一向提倡的延安整风精神和科学态度,摆脱有关个人利害得失的种种考虑,敢于触及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种种思想禁区和一切被实践证明为谬误和片面的东西,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如实地总结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中的经验教训(包括个人的经验教训在内)。”

以上两条指导原则和提出的要求,突出了实践标准,体现了胡耀邦在前述两个会议上讲的意思,但是,第一条中加了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系列指示”的内容。这是撰写者加上去的。这既反映了撰写者的思想认识水平,也与十一大的基调直接有关。

1977年12月10日,党中央决定调胡耀邦任中央组织部部长,但仍兼中央党校副校长,对中央党校的重要事情,他仍然过问。1978年1月20日,胡耀邦审阅了这个文件并写了如下批语:“路子是对头的。只是太简略了。应该意气风发地同时又严密周详地加以充实。现在大约是14000字,可扩充到30000字。”

根据胡耀邦的批示,研究小组的同志进一步修改充实这个文件。这时,中央党校已经开学,又有了一个稿子。根据冯文彬在1977年12月2日党委会上提的建议,由吴江主持,于1978年3月6日邀请一部的学员进行座谈,听取意见。一部学员都是高级干部,被邀参加座谈会的共六人,四个支部都有人。第三支部来参加座谈会的,就是以后任《光明日报》总编辑的杨西光。关于杨西光在这个座谈会上的发言和在中央党校的有关情况,将在第三章作具体介绍。

经过研究小组同志们的修改和充实,1978年4月,形成了第二稿。这个稿的名称是:《关于研究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若干问题》。在这一稿中,研究应当遵循的原则已由两条变成三条,现将第一、三条的导语和第二条的全文抄录如下:

第一,应当完整地准确地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包括毛主席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论述和一系列指示)的精神实质,来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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