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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过程中,杨西光和吴江商定,为扩大文章影响,先在中央党校的《理论动态》发表,第二天再由《光明日报》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公开见报。这个考虑,经吴江请示耀邦,得到耀邦批准。
孙长江修改的稿子,与4月23、24日的改稿比较,保持了基本观点,质量上有了提高。
文章对原来的稿子作了不少删削,约一半多段落是重写的,对真理和社会实践作了定义式的简明界说,使逻辑和文字叙述以及定论都更加清楚,更加精确。
文章又加了毛主席在1958年修改三年前写的《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按语中个别提法的例子,使文章的论据增加了分量。
文章最后一段写得更加有力,提出要反对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并指出共产党人要有责任心和胆略,要研究生动的实际生活,研究新的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这就使现实问题的针对性有了加强。
文章还加了小标题,使主题和表述更加鲜明。文章在公开发表时,对超越实践设置“禁区”的现象又加重了批判,说这不仅造成蒙昧主义,还会变为“唯心主义”、“文化专制主义”。
此文经胡耀邦审定后,即在5月10日《理论动态》第60期上发表。原来文末注有“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本刊作了些修改”字样,并按此印出一小部分,此时中央党校有同志提出意见,认为文章很多段落已重写,后来改的过程中胡福明没有参加,又来不及听取他的意见,而且其中有些观点是领导和其他同志的,因此再署原作者的名字已不恰当(前述胡福明1996年的文章也说到“我对几点修改,也有自己的看法”。看来,这样的意见是有道理的——引者注)。经再三斟酌,中央党校理论研究室决定将原注改为“光明日报社供稿,本刊作了些修改”。
综合以上所述,这篇文章是耀邦同志支持并审查同意的。《光明日报》和中央党校上述几个同志主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作了多次重大修改。胡福明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最后执笔完稿。
王强华是当时的《光明日报》理论部哲学组组长,是这篇文稿的约稿者和主要的编者,他的回忆是值得重视的。
王强华在《光明日报与真理标准讨论》书中讲了当年约稿的情况。他说:1977年7月,南京地区理论界在南京召开理论研讨会,报社派他去参加。他发现,胡福明发言有勇气,思想比较解放,就约请他为《光明日报》“哲学”专刊写稿。王强华说,实事求是地说,当时我没有出具体的题目,《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个题目,完全是他自己定的。胡福明于1977年9月同时寄给《光明日报》两篇稿件,一篇题为《女人也是生产力吗?》,另一篇就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当时,王不在报社,编辑部其他人阅看后认为,前一篇无理论可言,不予选用,另一篇(即《实》文)是“纯理论”文章,缺乏与实际的联系,也决定不用。王回报社阅看两篇文稿后,认为《实》文符合“哲学”专刊的基本要求,只要把那些冗长枯燥的大段引证删去,增加联系实际的内容,不失为一篇好文章。王处理后即排出小样。(见该书第92~94页)
现在摘录王强华在《杨西光与第一篇“真理标准”文章的发表》中的一大段:
1978年4月10日,一张《光明日报》“哲学”专刊(第77期)大样,按规定送到了当时的总编辑杨西光的案头。他立刻被“哲学”上的头条署名胡福明的文章《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吸引住了。他在详细审阅了该文后,把我叫去,要求把它从专刊上撤下来。杨西光提出的意见有两条:一、像这样重大主题的文章应放在第一版刊登,在专刊上发表影响小,太可惜了。二、文章要作重大修改,主要是应针对当前理论和实践关系问题上的混乱思想,作比较充分的论证;要进一步触及当前理论上的拨乱反正、冲破禁区的一些现实问题,提到理论和思想路线上来批评、阐述。
胡福明当时是南京大学哲学系的教师。他的这篇文章是我在1977年8月到南京参加一次理论讨论会时向他约的稿,原题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篇稿子寄来后,从1978年1月14日发排到4月10日经过了5次修改,才送到杨西光手中。对杨西光的两条意见,第一条我照办了,当即把文章撤下,换了现在“哲学”第77期上刊登的那篇文章。但对第二条却感到为难,因为按杨西光的意见,文章要作很多修改,而作者又远在千里之外的南京,来不及征求意见。作者是一位大学教师,在南京理论界有一定影响,这样做担心他会有意见。杨西光说没关系,改出来可以用你的名义发表。杨是从政治家的角度办报,考虑的是大的问题,只要能够尽快发表,用谁的名义则是次要的。可我作为文章的编者,又是我约来的稿子,就不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无巧不成书。正当我两难之际,胡福明从天而降。他是从南京到北京来参加国家教委召开的一个哲学教材(或辅导材料)座谈会的,住在朝阳门外的那个招待所里。他一到京就与我联系,我把杨西光的意见告诉了他,同时又立刻向杨西光报告。杨很高兴,说赶快把胡福明找来报社,一起讨论文章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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