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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文的撰写和修改(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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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是周末。吃罢晚饭,我就乘了杨西光的小车到朝阳门外的一个招待所,把胡福明接到报社。接着,又按照杨西光的意见,到阜成门外把当时中共中央党校教员孙长江请来。孙是党校《理论动态》(内部刊物)的编辑,当时党校副教务长吴江与他也正在撰写一篇主题与胡福明的文章差不多的文章(引者按:当时孙长江是理论研究室研究组组长,不是《理论动态》编辑,吴江是理论研究室主任)。杨西光知道此事,就让我把孙长江请来。

是日晚7点多钟,杨西光、胡福明、孙长江,还有当时分管理论宣传的小组成员马沛文和我,就在杨西光的大办公室里开了会。开始时,杨西光说明原委,还说了当时的形势,接着就询问孙、胡二人对写这样主题文章的基本思路和重点。胡福明认为重点应该放在理论上分清是非,而孙长江认为主要应放在思想路线上分清是非。杨西光当场决定,你们二人可以按照各人的思路写,《光明日报》都给你们发表,谁的文章先写好,定了稿,就先发谁的,两篇文章都要发。

接着在杨西光的主持下,对胡福明的文章进行了讨论。大家认为在当时撰写这样的文章,意义重大,要保持原稿的长处,并议定了修改的原则意见。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点是,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冲破禁区。这个意见是杨西光提出来的。对“两个凡是”的批评,最早是邓小平在1977年5月24日与中央两位同志谈话中提出来的,但一直没有向下传达,许多同志包括我在内,当时都不清楚,所以在胡福明的原稿和我们历次的修改稿中都没有涉及。由于我觉得这个问题重要、新鲜,就在我的笔记本上记下了“两个凡是”这四个字。现在人们对“两个凡是”的危害是非常清楚了,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杨西光敢于明确提出批评“两个凡是”是一个大胆的意见,画龙点睛,一下子就把文章的要害抓住了,把主题升高了,实在功不可没。后来我们在修改稿子时,就十分注意贯彻这个意见。

《光明日报》的同志的说明强调了以下几点:(一)文章的主题是逐步明确的。1978年4月13日晚,杨西光在讨论修改方案时指出,文章一定要解放思想,批评“两个凡是”。王强华感到重要、新鲜,当即在自己的笔记本上记下了“两个凡是”四个字,后来在修改稿子时,十分注意贯彻这个意见。(二)杨西光认为,文章(指胡福明第5次改的稿)要作重大修改。当即讨论了修改方案。胡福明修改后,《光明日报》的同志觉得没有“把讨论的观点全部反映出来”(《光明日报》同志在另一篇文章中的说法是:“未能充分把四月十三日会上的意见反映出来”)。因此,杨西光、马沛文、王强华又对稿子讨论修改了两次。(三)《光明日报》的同志在1985年1月20日的文章中,对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这样说的:“《光明日报》和中央党校上述的几个同志主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作了多次重大修改。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执笔者,孙长江同志最后执笔完稿。”在1986年辛广民的文章中,是这样说的:“在写作过程中,由胡福明、孙长江同志执笔,杨西光、吴江、马沛文、王强华同志主持和参加了撰稿和编发,作了多次重大修改。胡福明同志是初稿的写作者,孙长江同志是完稿者。”

(三)吴江、孙长江讲的情况

吴江在1979年8月23日、9月6日,分别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讲话,介绍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有关情况。以后,将这两次讲话搞了一个铅印的记录稿。在这个记录稿中也讲到《实》文的写作情况。他说:

大概在四月下旬,《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同志,送给我一篇专讲实践标准问题的文章,作者是南京大学哲学系副主任胡福明同志。杨西光同志在党校第一期毕业,刚分配到《光明日报》工作。他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需要和我们商量一下,同时报社内部意见也不一致,有人不同意发表。既然如此,我建议这篇文章先在我们的内部小刊物《理论动态》上发表,然后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报上登载。文章经过较大的修改,大部分重写了,最后经耀邦同志过目,5月10日登《理论动态》,11日见报。

吴江1995年在《“真理标准讨论”追述》一文中,也讲了类似上述的一段。此文刊登在《传记文学》杂志1995年第9期,读者若有兴趣,可以去查阅,此处只摘引两段:

党校学员在讨论中对实践标准提出一些问题,比如说,各人的实践不同,究竟根据谁的实践来确定哪个是真理呢?诸如此类。我和理论研究室的孙长江同志谈起这个问题,他自告奋勇愿意为《理论动态》写一篇文章,澄清一些糊涂认识,发给学员参考。我同意了,题目就定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讲“唯一”,是根据列宁所说“理论的符合于现实是理论的唯一标准”而来。这大概是1978年二三月间的事。

我将来稿(按:指杨西光送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交给孙长江一并处理,请他与他正在起草的文章并在一起,题目还是用我们原定的。

孙长江于1984年10月23日致函光明日报社和杜导正(当时的《光明日报》总编辑),讲了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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