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文的定稿和发表(1)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二、《实》文的定稿和发表

1981年9月25日上午,胡耀邦在同文艺界的一些领导同志座谈时,讲了下面这样的一段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篇文章,改了好多天。第二篇,《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根本原则》,罗瑞卿磨了四十天,是党校的同志搞的,吴江领头的。那个时候的局面也确实是不太明朗。第二篇我没有参加,是我们的罗总长主持定稿的。我在去年的政治局会议上讲,罗瑞卿至少同我通了六次电话。”胡耀邦说,第二篇文章是罗瑞卿主持定稿的,实际上也是说,第一篇文章是他主持定稿的。

据我看到和经历的,《实》文向胡耀邦送审了两次,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第一次送审,大约是1978年4月底或5月初。在这个送审稿(铅印)上写了:

送耀邦同志审阅。准备五月十日《动态》用稿

这是理论动态组已故的刘立中的笔迹。在这一句话后面,没有写日期。胡耀邦用铅笔在他的名字上画了一个圈。再看文章,胡耀邦在第3页上改了一个标点符号,在第10页上改了一个错字,他的笔迹很明显。

在胡耀邦审阅退回的这个稿上,吴江写了一段话:

其中又有些修改,“统”在一起,迅速退改一次。然后送哲学教研室韩树英、吴秉元、马清健三同志各一份。送耿立一份。外送龚育之一份。孙在电话上同龚联系一下,务请他细阅提出意见。请他们拨冗阅读,四号把意见收集起来。

吴四月三日

吴江写了“四月三日”,这是他的笔误,实际时间应为五月三日。在这个稿上,吴江作了不少修改,特别是第6页,删去了9行,又改动了好几处。

这个送审的铅印稿就是孙长江依据吴江“尽量把两个稿子捏在一起,吸收胡文的好意见”的指示,在稿纸上重新撰写而成的那个稿。吴江对孙的原改稿作了不少修改,并写了如下一段处理意见:

孟凡同志:

请即排印15份(送胡、杨、作者各一份),五月十日那期用。

吴江四月二十七日

在“作者”(即胡福明)二字下面,吴江还写了“航空发出”四个字。“胡、杨”指胡耀邦、杨西光。这个稿排印出来以后,吴江又作了些修改,并在一份铅印稿上写了:“拟在五月十日刊出”。这就是第一次送胡耀邦审阅的稿。刘立中写的“准备五月十日《动态》用稿”一句,就是根据吴江写的那句话而写的。

在这里,我还要补充讲一点自己和理论动态组同志涉及这篇文稿的有关情况。

我记得很清楚,孙长江对我讲过《光明日报》送来的这篇稿,并将稿给我看了。我看了以后,也发表了一些意见,主要是说这个稿针对现实分析还不够,具体说了些什么已无法回忆,但有一点却记得很清楚,就是这篇文章的题目。孙长江给我看的稿的题目是《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这个题目强调“一切真理”。我看后对孙长江说,“一切真理”这个提法不妥。我主要是从政治上考虑。

胡耀邦规定,《理论动态》刊登的任何人的稿子,都要经过理论动态组的讨论。但是,吴江和孙长江直到排出《理论动态》的清样也没有将《实》文稿交理论动态组讨论,我就向孟凡提出这个问题。孟凡表示应该由“理论动态组”讨论。这样,孙长江就将稿交理论动态组。我的日记在1978年5月5日这一天是这样记的:“上午,讨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稿。”我记得,为了讨论这篇稿,自己还准备了一下,除了看《实》文的文稿外,还翻阅了其他有关材料,能记得起来的是,看了华国锋在1977年5月1日发表的文章,即《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进行到底——学习〈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参加讨论的有孟凡、王聚武、吴振坤和我,孙长江当然也参加了。讨论中大家提出了一些修改补充意见。由于没有记录,这些意见也无从查找了。有一条意见我是记得很清楚的。我估计,这篇文章在《理论动态》发表后,肯定又要遭到非议。为了堵一些人的嘴,我提出,将华国锋上述文章中的一句话加到文章中,大家都同意了。这就是《实》文第三部分第二段开头的那一句:“正如华主席所指出的:‘毛主席从来对思想理论问题采取极其严肃和慎重的态度,他总是要让他的著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的考验以后再来编定他的选集。’”经过理论动态组讨论,孙长江又作了一些修改。这样,就告一段落,只待胡耀邦最后审定了。下面讲第二次送审的情况。

第二次送审,是在1978年5月6日。具体经办人就是我。

我将1978年5月6日和7日两天的日记抄录如下:

5.6上午……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