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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文的定稿和发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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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到胡耀邦同志家谈理论动态问题。

5.7,星期日,修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稿(根据耀邦同志的意见)

1978年5月6日下午,胡耀邦把理论动态组叫到他在城里的家里去开会。胡耀邦每次召集这样的会总嘱咐,就是理论动态组的人,不要多。去之前,孙长江来找我,让我将《实》文清样带去,请胡耀邦审定。我记得这次去的人中有冯文彬、吴江、孟凡、陈维仁、王聚武、阮铭、吴振坤和我。到了他家坐下以后,我先将稿子送给他,并说,耀邦同志,请你先看一下这个稿。他接过去就埋头看这个稿。大家在一旁静坐。胡耀邦看稿子又快又仔细。过了一会儿,他看完了这个稿对大家说,我认为可以了。只是有两处,他提出了修改意见。一处是第6页,原稿是:“不断提出新的观点和理论”,他说还是不要提“新的理论”,改为“不断作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另一处是文章结尾,他提出加“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态度”一句。由于大家都在,他提出这些修改意见时,是采取同大家商量的口吻,大家也都表示同意。我坐在他家藤椅上,迅速记下这些修改意见,因字迹不大清楚,所以回来后,在第二天(星期日)又认真地誊写了一份清楚的,星期一上班时交给了孙长江。孙长江又作了某些文字的修改,于1978年5月8日送印刷厂正式付印。这是《理论动态》第60期,1978年5月10日。这就是大家都很关注的由胡耀邦审阅定稿的具体情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起了历史性作用的文章的最后定稿,现在存放在中共中央党校档案室,但那个稿上没能留下胡耀邦的手迹。我当时也没有想到要请他签一个字。这或许使人感到遗憾,但历史事实就是这样。这里需要强调一下的是,那个稿上由我写的字,全是胡耀邦的意思,我不过是个记录者而已。我相信,我已经将这一人们关注和感兴趣的历史事实讲清楚了。

我们对照看一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稿,和《光明日报》的《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稿,就可以发现,这两篇文稿在基本观点上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同邢贲思那篇《关于真理的标准问题》稿相对照,情况也是这样)。这是不奇怪的。因为这些文章讲的都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的同一重要观点(有不少人说这是基本常识),基本的道理就是那些,不可能有大的差别。这篇文章的特点,不是提出什么新的学术观点和见解,而是在于联系实际,在于对“两个凡是”思潮剖析的深度和尖锐性。从这个角度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文稿确是大进了一步(理论性也大为加强了),同《实践是检验一切真理的标准》文稿相比,这是这篇文章的最主要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发表以后才会引起那么强烈的反响。

下面再讲讲这篇文章的署名问题。《理论动态》创办以后,对于每期登的文章究竟怎样署名,并没有专门讨论定出具体办法。大部分由理论动态组和理论研究室同志撰写的文章在发表时都没有署名。某些负责同志和知名人士的文章则是署名或是在编者按语中作说明。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时,重要的评论性的文章用“特约评论员”的署名,此外,还用“岳平”和“董太”两个署名(都是报纸编辑们给取的)。在吴江看过后的送审稿末尾注明:《光明日报》供稿,作者胡福明同志,本刊作了些修改。《实》文如何署名,理论动态组虽没有讨论,但我记得,在正式发稿前,孙长江跟我商量过此事。当时,理论动态组人手少,工作也没有严格程序,有些事是胡耀邦直接给某一同志布置,有些事往往是大家相互交换一下意见就定了。孙长江对我说,这篇文章从实际情况看,不应再用原来的署名了,但是为了照顾兄弟单位的关系,还是写“《光明日报》社供稿,作者胡福明同志,本刊作了些修改”。他反复说,其实,不是作了些修改,基本上是重写的。我也从发扬风格出发说,算了,就这样吧。就这样定下了署名。现在看来,当时对此事的处理,是有些轻率。有的文章说,印了一部分,因有人提出这样署名不妥,才“中途改版”,删去了“作者胡福明”。实际情况确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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