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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争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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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初的争论

1978年5月12日,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的《人民日报》,在第二版全文转载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署名是“《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在同一天,影响很大的《解放军报》也全文转载了这篇文章。

在5月12日转载这篇文章的省报有4家:上海的《解放日报》、江苏的《新华日报》,还有《福建日报》《河南日报》《广州日报》和武汉的《长江日报》也转载了。

5月13日,有更多的省报转载这篇文章。计有:《河北日报》《山西日报》《陕西日报》《内蒙古日报》《辽宁日报》《大众日报》(山东)《安徽日报》《甘肃日报》《湖北日报》《江西日报》《南方日报》(广东)《贵州日报》《云南日报》《四川日报》《西藏日报》,共15家。有人统计,两天之内,全国35家省、市以上的大报有25家转载了这篇文章。其他一些省报也陆续转载:

《新疆日报》,1978年5月14日。

《青海日报》,1978年5月15日。

《天津日报》,1978年5月17日。

《吉林日报》,1978年5月18日。

《湖南日报》,1978年5月20日。

《黑龙江日报》,1978年5月23日。

《宁夏日报》,1978年5月27日。

《浙江日报》,1978年6月10日。

《北京日报》,1978年6月14日。

《广西日报》,1978年8月9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篇文章,主题鲜明突出,题目就精确地概括了全文的基本观点。文章开门见山地提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一下就扣住了读者的心弦,让人们思考。文章从理论上全面而透彻地阐明,检验真理的标准不能是真理本身,而只能是实践,而且,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文章没有停留在理论问题的分析上,进而指出,检验路线的正确与否,标准也只有一个,就是实践,就是千百万人民的社会实践。文章指出,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正是第二篇文章的题目)。这篇文章以很大的篇幅,一方面强调,要非常重视革命理论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又着重指出,人们在实践中对真理的认识永远没有完结,我们的认识不可能一次完成或最终完成。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需要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研究新事物、新问题,不断作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而且,由于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我们的认识可能犯错误,需要由实践来检验,凡实践证明错误的或不符合实际的东西,就应当改变,不应再坚持。文章最后指出,躺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现成条文上,甚至拿现成的公式去限制、宰割、裁剪无限丰富的飞速发展的革命实践,这种态度是错误的。这篇文章自始至终没有点“两个凡是”,但是,文章实际上揭示了“两个凡是”的反马克思主义实质,击中了它的要害。这篇文章说出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心中要说而又不大敢说的话,把不少人隐隐约约感到的问题挑明了,适应了拨乱反正深入发展的迫切需要,从而一下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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