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一章 中国农村改革政策的形成(9)

关灯 护眼    字体: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四)农业救助补贴

2008年,针对南方低温冰冻雨雪灾害,国家安排救灾资金27亿元,用于支持受灾地区全面恢复农业生产。安排地震灾区动物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鼠害防治补助6500万元,为确保大灾后无大疫提供了保障。2008年,安排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资金317亿元,重大动物疫病补助资金规模28亿元。

为了分散农业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开始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到2008年,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已经达到605亿元,对农民参保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

(五)农业生产大县奖励政策

由于农业比较利益低下,越是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就越低。目前,几乎所有的经济发达省份都需要从外地调入粮食。相反,粮食主产区的非农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不仅农民收入水平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往往也较为困难。为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起,中央财政出台了对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2005年、2006年的奖励资金分别为55亿元和85亿元。2007年达到125亿元,2008年安排140亿元。2007年,针对生猪生产和油料生产连续滑坡的实际情况,中央财政又出台了生猪大县和油料大县奖励政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达到15亿元。2008年两项奖励政策资金规模分别为21亿元和25亿元。

实施农业补贴,是贯彻“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方针的重要体现。从近几年的实施情况来看,还存着补贴数额不大、管理和操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因此,在逐步增加对农业补贴数额的同时,也必须进一步完善补贴的机制和管理,以提高补贴的效率,使其对加强农业基础、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七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发展迅速,科研水平迅速提高,大量先进适用技术得到应用推广,科技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贡献不断增强。我国农业科技体系的改革建设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恢复发展期(1978~1984年)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使我国迎来了科技的春天,农业科技进入了快速恢复发展的时期。全国三级农业科研体系很快全面恢复。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开始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得到加强。

(二)全面发展期(1985~1998年)

为增强科技体制的活力,按照“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的方针,根据1985年3月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要求,我国改革了农业科研单位的拨款制度,调整了科研方向,支持科研机构以多种形式发展科技实体,多渠道创收,改革科研单位人事和分配制度,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1992年8月,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发布《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改革方针,引导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1993年我国通过了《农业技术推广法》,1996年完成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定性、定编、定员的“三定”工作。

经过多年的改革,各级农业科技机构基本确立了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服务“三农”的观念。1994年,农业部启动了绿色证书培训工作,科技培训明显得到加强。1979~1999年,各级农业部门培训农民4亿多人次,平均每年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我国农业科技事业有了长足进步,取得了多项突破及成果。据不完全统计,1978~1996年我国粮食总产的年增长率为284%,单产的增长率为324%,单产在粮食增长中的贡献份额为113%,科技进步贡献率由“五五”期间(1976~1980年)的27%上升到“九五”期末的45%。

(三)调整探索期(1999~2005年)

针对机构创新能力不足、生存与发展困难的局面,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提出对科研机构进行分类改革,对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科研机构要转为科技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市场,或转为中介服务机构;对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无法获得相应经济回报的科研机构,则在调整结构、分流人员的基础上,按非营利机构运行并管理。

进入2000年后,国务院有关部委242个科研院所改革方案正式启动,与农业有关的农业研究单位也陆续进行了机构改革。国家加大了科技投入力度,在国家863计划、“十五”科技攻关计划中加强了农业科技的投资份额,投入机制也发生明显变化;对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的农业科技采取鼓励政策,农业科技投入的多元化格局开始呈现。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加大对农业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力度,充实和扩建?一批国家和省(部)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地区农业科研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农科教结合以及科研推广培训的结合。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得到加强,农业科技管理政策日益完善。国家颁布了农业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实行首席科学家制度,积极推广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度。

在这一时期,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取得重要进展。1999~2005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56个县开展“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共培养农村中青年生产骨干和致富带头人400万人。

(四)创新发展期(2006年以来)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为农业科技发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这一时期农业科技工作的重点是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开始优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转化推广等科技力量的科学配置,构建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强化了产学研协作和横向联系。2007年底,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并随即启动了水稻、玉米、小麦、大豆等10个大宗农产品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近年来,国家对农业科技推广的公益性职能日益重视。2006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强调:“要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对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分类管理的办法,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同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对深化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2008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切实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对国家政策规定必须确保的各项公益性服务,要抓紧健全相关机构和队伍,确保必要的经费。”

经过长期的改革和建设,农业科技系统的整体优势开始体现。2006年,全国农业科研人员数量已达6万人,占职工总数的642%。副高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为15624人,是1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