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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工业经济的改革、开放和发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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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了落实《决定》精神,国家选择了100户不同类型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然后进行了更大范围的推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跟踪统计调查,截至2001年底,所调查的4371家重点企业(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包括514家国家重点企业、181家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93家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百户试点企业、121家国务院确定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母公司以及3000多家省级重点与试点企业。中已有3322家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造,改造面为76%(张卓元,2003)。

(2)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从1995年开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从强调“单个搞活”转变为“整体搞活”。按照这一思路,1995年,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角度出发,进行“抓大放小”的改革。国有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改组等多种方式,逐步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1998年,全国国有工商企业共有238万户,而到2006年,国有企业户数减少至119万户。从中央企业来看,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中央企业数已从196家减少到153家(截至2007年11月底),828%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等领域。

(二)非国有企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年,中国非国有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GDP的65%,占城镇就业人数比重的773%,占全部税收的786%这里选用的数据采取的是广义口径,即除国有经济之外都为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1民营企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企业伴随着政策法律环境的不断宽松,以及民营企业法律地位的不断提升,而不断发展壮大。总体上可以将民营企业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底至1988年3月)为萌芽阶段;第二阶段(1988年4月至1992年9月)为初步发展阶段;第三阶段(1992年10月至今)为快速发展阶段。

(1)民营企业的萌芽发展阶段

在20世纪80年代,个体工商户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个体大户”也相继出现,这为“个体大户”成为日后私营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政策的约束,这些已经具有私营企业性质的“生产组织”只能戴着“个体工商户”、“合作经营企业”、“集体企业”的帽子出现。直到1988年私营企业的“合法性”得到确立之后,才有一些私营企业从以前戴的帽子中走出来(见图2-2)。

图2-2中国民营企业组织形式的变迁

另外,从外部的政策法律环境的变化来看,政策环境是一个不断宽松,对个体私营企业合作地位不断确立的过程。具体而言,外部政策法律环境,走过了从“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允许个体经济发展”,到“允许个体经济扩大经营规模”,到1982年宪法上“明确了个体经济的合法性”,到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文件中对私营企业发展采取了容忍的态度,再到1987年中共中央《关于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决定》中为私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给予了政策空间。

(2)民营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

在这一阶段,私营企业的合法地位得到确立。1988年4月,《宪法修正案》首次从法律上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合法权益及合法发展。1988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这是一部关于私营企业的综合性的基本法规。不久,《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征收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的规定》等相继出台。

(3)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阶段

伴随着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并随着《公司法》的颁布实施,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成为民营企业大量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

事实上,伴随着私营企业法律地位的进一步提升,私有财产权利保护的加强,大量戴着“红帽子”的乡镇企业纷纷改制成为私营公司。同时,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在“抓大放小”、“有进有退”的国企改革政策指引下,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也改制成为“非国有控股”并具有“民营机制”的公司制企业。

2外资企业的发展

从1980年中国政府批准建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北京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今,外资企业已经走过了近30年的历史。整体上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底至1992年9月)为探索阶段,第二阶段(1992年10月至2002年9月)为快速发展阶段,第三阶段(2002年10月至今)为稳定发展阶段。

在第一阶段,虽然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正式提出对外开放政策,但由于相关立法和各种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加之外商对于在中国投资还有很多顾虑,基本上外商主要还是进行调查和试探性的活动。1979~1991年间,中国共批准成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42503家,平均每年3269家。

在中共十三大召开后,中国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同时,伴随着开放区域和开放领域的进一步扩大,外资企业发展就进入了第二阶段,从试探性的态度逐步转变为积极进入的态度,外资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并进入了更多的领域。1992~2001年间,中国共批准成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47522家,平均每年34752家,比第一阶段增长了96倍。

伴随着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及中共十六大召开,外资企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外资企业的发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外资企业资本和技术密集度有所提高,并逐步向高技术和装备制造业集中;二是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成为新动向;三是外资企业的投资逐步向第三产业转移。2002~2006年间,中国共批准成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204402家,平均每年4088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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