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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工业经济的改革、开放和发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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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经过30年的改革,中国工业企业的所有制结构调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方面,国有工业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性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另一方面,民营和外资工业企业的比重不断上升,并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我们可以将中国工业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底至1992年)是国有企业“独木支撑”的阶段;第二阶段(1993年10月至2002年)是民营和外资企业比重加速上升阶段;第三阶段(2003年至今)是国有、民营和外资企业“三足鼎立”阶段(见表2-1)。

表2-11978~2006年工业所有制结构变化情况(按工业总产值计算)单位:亿元人民币,%年份国有及国有控股

工业企业“民营”工业企业“外资”工业企业国有及规模以上

非国有工业企业工业产值比重工业产值比重工业产值比重工业总产值19783289776948224——423719921782451516775485——34599200245179408331382993245929311077620069891031211602372100077316316589注:(1)“外资”企业数据为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的加总;(2)“民营”工业企业数据1978年为“集体企业”,1992年为集体、个体和其他企业的总和,2002年和2006年为工业总产值—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总产值—“外资”工业企业总产值;(3)1978年和1997年国有企业数据是采用国有工业的统计口径,从1998年开始采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统计口径;(4)由于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的不同,1998年以前为全部工业企业的数据,1998年后为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的数据。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有关各年),中国统计出版社。在第一阶段,国有企业主要是进行了以放权让利和转换经营机制两权分离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而民营和外资企业的发展还基本上处于探索或者起步阶段。因此,在全部工业企业中,虽然国有企业的比重有所下降,但其所占比重仍然超过50%,呈现出“独木支撑”的格局。按照工业总产值计算,1978年全部工业总产值为4237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占776%,集体企业占224%;1992年全部工业总产值为34599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占515%,非国有工业企业(包括集体、个体及其他)占485%。

第二阶段,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走向深入,以及民营和外资企业加速发展两方面的作用下,在工业经济总量扩大的同时,国有工业企业所占比重进一步下降,民营和外资工业企业比重进一步上升,工业所有制结构呈现出4∶3∶3的格局。2002年,全部工业总产值为110776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占408%,民营企业占299%,外资企业占293%。

在第三阶段,中国改革进入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伴随着中国加入WTO,伴随着国有经济战略性的布局调整的有效实施,伴随着民营经济发展空间的进一步扩大,工业所有制结构基本呈现出“三足鼎立”的格局。2006年,全部工业总产值为316589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有工业企业占312%,民营企业占372%,外资企业占316%。

总体上看,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中国工业改革释放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活力,不仅从微观层面推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而且还使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保证了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并提升了中国经济总体的国际竞争力。

二中国工业经济的开放

回顾中国工业经济开放30年的历程,对外开放不仅推动了工业经济的改革,提升了中国工业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实力,而且还加快了中国工业融入国际分工体系的步伐。中国工业经济部门已经成为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领域,同时也是利用外部资源最集中的部门。中国工业经济的开放本身就是一个双向的过程,可以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中国工业利用外资的进程

同中国工业改革“渐进式”的道路相似,中国工业利用外资的历程也经历了从小到大,从点到面,从局部到整体这样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们可以将中国工业利用外资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底至1991年)为探索推动阶段,第二阶段(1992~2001年)为快速发展阶段,第三阶段(2002年至今)为创新发展阶段(见表2-2)。

1中国工业利用外资的探索推动阶段

在这一阶段,中国工业利用外资呈现出了“探索性”的特点,并具体表现在对开放政策和法律从无到有的建立上,表现在对开放区域的逐步扩大上。1979~1991年间,中国协议利用外资额为52592亿美元,平均每年为40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为25058亿美元,平均每年为193亿美元(详见表2-3、表2-4)。在这一阶段,外商在中国投资最初以合作经营为主,从1988年开始转向了以合资经营为主,投资区域主要集中分布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投资领域以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加工项目为主。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海外的华人资本是这一阶段外商投资的主要来源。

2中国工业利用外资的快速发展阶段

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明确后,在“以市场换技术”原则的推动下,并伴随着1995年和1998年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颁布和修订,国家开放的领域进一步扩大。在这一阶段,外商开始快速、大规模地进入中国轻工、机电等工业领域。自1998年开始,外商投资中国从以合资经营为主转向了以独资经营为主。1992~2001年间,协议利用外资额为692701亿美元,平均每年为6927亿美元,是第一阶段每年平均协议利用外资额的171倍;实际利用外资额为370169亿美元,平均每年37017亿美元,是第一阶段每年平均实际利用外资额的192倍。

3中国工业利用外资的创新发展阶段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由渐进式、局部性的开放转为大推进式、全方位的开放。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要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标志着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进入创新发展的阶段,即从量的追求转向质的追求,更加强调通过吸引外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同时,针对

表2-2中国工业利用外资政策法律环境变化阶段年份内容备注探索推动

阶段1978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同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大力引进先进技术装备标志着中国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的确立1979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建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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